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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就是上帝”一说并非来自西方,类似表述有说日本首创
—— 西方世界:“上帝就是上帝,客户不是上帝,但客户是上宾”
—— “人格平等、相敬如宾、医客和谐”方是根本
为改善社会上所谓紧张的“医患关系”,我觉得,不妨先从称呼入手。
医疗行业属于服务行业之一,“客户”就是上门的求医问药者。医院与问诊者之间是相依相存的关系。
在商业领域,“客户就是上帝”已是商业机构共同认可的理念。围绕如何让客户满意,以客户为核心成为了各个商业关注的话题随着时间和阶段以及环境的不同,服务顾客、让其满意也会被赋予更多的含义和内容。通常西方并不会用上帝(god)这个词来表示对顾客的尊重,往往代之以“顾客优先”(customer first)或者“顾客总是对的”(The customer is always right)等。
从社会和谐与人性尊严的角度,应当借鉴“乘客、旅客、游客”等表达,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将“病人、患者”等称呼以“诊客”、“诊员”等代之。
附1: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50729&do=blog&quickforward=1&id=479130
就诊不代表有病——倡用“就诊者”,慎用“病人”
2011-8-24
写完上篇《“看病”不如“看医生”——提倡“看医生”,扬弃“看病”》,我忽觉得对“病人”(“患者”也可疑,在没有确诊之前,患什么了?)也看不顺眼,顺势又作了阐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可见,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得确定他人有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确认有罪前不是罪犯,不能被当作罪犯对待。
我们将“罪”转换为“病”进行一些思考。“未经正规医院正式认定,不能作有病认定”。你感觉不适,去医院检查,并不代表你已是病人。
此种感觉在约20前我孩子出生的时候特别强烈,我孩子正常出生,我妻子在医院生产怎么就成病人了,我近一周内的身份就被呼做医生护士眼中的“病人家属”了。我前一阵只不过皮肤上有此螨虫叮咬的几个疙瘩,就“病人”来、“病人”去的。至于嘛?我的思考往往是着眼于人类或社会的,切莫以为是小资情调。
当今英语族群,所谓“病人“的合适称呼是什么我不太了解,只有一个字典中一个老面孔patient,小毛病可以称做trouble。中国本来有表示轻病的词——恙或微恙,可惜现在只用在书面了。
就目前存在的词语而言,我推荐使用“就诊者”或者“诊员”。它没有事先就推定你有病。只是一个诊断者与就诊者的关系,有如原告与被告一样,没有道德预设、没有疾病前置。
医院与病人、病员、患者的所谓关系在不少场合都应当用就诊者替代。比如,医院为就诊者服务的口号、医院的各种交费文书表述等等。
诚然,经过医院确诊染疾,称做病人似乎并不大碍。
当然,可能也会有更好的称呼,上面暂时就现有的情形表达了一些想法。
以上只是我的一面之词。哪一个或者还有哪一个更适合你或他人去医院时的心情或态度呢?
附2:http://www.mianhuatang.cc/52/52234/12523381.html
012:小诊所的神秘诊客
附3:http://d.wanfangdata.com.cn/Periodical_xdhl201216038.aspx
门诊客户服务人员聘用制度在门诊服务管理中的应用
附4:http://www.doc88.com/p-4582088629690.html
门诊客户数据分析表
附5:http://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50729&do=blog&id=479015
看病”不如“看医生”——提倡“看医生”,扬弃“看病”
2011-8-24 13:21
生病、去医院是人生不可回避的话题。
“看病”与“看医生”的中西文化差异是明显的。但是两者之间的优劣网上一时没有搜到。我想就自己的理解谈些想法。承认文化差异是一回事,如何取舍又是另一回事。我认为,应大力引进及提倡“看医生”,逐步淡化“看病”。
厕所改称洗手间、收容遣送站变成救助管理所,看似字面的改变反映了实质性的换汤又换药。据笔者观点,撰写一则有意思的联语:
中国人看病,西方人看医生;
西医生看病,中医生看病人。
为了验证上述联语,来看一个案例:
《新快报》登载过一篇《手纹提示已患冠心病,侯耀文若看中医多活十年》的文章,强调西医的普通心电图常常检查不出来心脏病,(承认只有冠状动脉造影是诊断冠心病的最可信手段,但因做一次就要花4000—5000元,很少有病人会轻易做如此昂贵的检查,因而难以广泛应用)。而文章认为,根据中医“治未病”的思想,则可以从中医望诊看出来:“侯先生眉宇间两道深深的立纹提示心脑血管问题至少五年以上,从我们查到2004年2月的照片来推算,应该是1999年前就已经有病灶了!而西医竟到死还不能够确诊!
上述案例是否有效,本文不作判断。
现如今,理发已经变成美发、洗澡也变成按摩、足疗什么的,享受程度大大增加。我就想了,既然难以避免,但在看病过程中享受应有的乐趣也是正当需求。
洗手间可以单纯洗手,看医生可以不看病。给病人一点进退的空间,既可以增加委婉程度、又可以减少私人信息的泄漏(前提是你不愿意讲假话)。
从尊严而论,“看病”病为先,因为你有(毛)病,医生就先天地拥有据高临下的心理优势。此点正如小学老师训斥所谓犯错学生的家长。
“看医生”就可以在心理上有效地纠正这个毛病。“我”看“医生”,人在病先,先人为主。我与你一般高,做人是平等的,只不过我暂时有些缺点(人无完人,医生也会有其他的缺点)。
以我个人感受为例,进入排号的诊室,医生不容你多说,直接切入所谓毛病,以至病实人虚。我喜欢多问几句,结果往往遭来白眼。有些性急的,甚至难容你张口,扔下一句“是你看还是我看?”我认为,这可能与西医训练在部分院校或情形下的副作用有关:在医生眼里,你就是没有思想的一病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注意:仅指可能的副作用,并没有全覆盖。)。
所谓病人,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个病人。国内的医学教育应当已经开始认识到这个问题。清华、南大等综合院校发展医科、医科院校引进人文当与此有关。
网上有篇文章《医生称当前看病文化制造庸医》,作者据称是国内一医生。他的“看病文化”重点在于如何识别医生。如果将“看病”视作“看病文化”,我探讨的内容应属于此一范畴。
现在国家提倡“要让中国人活得更有尊严”,我就“看病”一词的尊严发表浅见,有兴趣者不妨发表高见。
附6:http://news.163.com/special/reviews/customer0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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