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3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揭晓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通用项目)初评名单,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广泛热议。国家科学技术奖是目前我国最高层次的科学技术奖励,也是我国各大高校及科研院所极其看重的至高荣誉。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因其评审要求严格、获奖难度大、含金量高,也常被视为衡量某所高校科研实力的标准之一。基于此,本文对2018~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结果进行了收集、整理,并对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相关高校展开了分析,以供读者参考。
根据国务院于1999年制定、2003年修订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我国国家层次的科技奖励,是我国科学技术领域的最高奖项,目的是为了奖励在推动科技进步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科技事业发展,提升综合国力。
国家科学技术奖共包含五个奖项,分别是: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常被世人称为“国家科技三大奖”或“国家三大奖”,是我国最具影响力的科研奖项,具有显示度高、影响力大、示范性强的特点,因此受到了国内外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国家科技三大奖”是当前最能代表我国各领域科研水平的重要奖项,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其相应的评价标准也有所差别。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公民;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公民;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
简而言之,“国家科技三大奖”的相同之处是三者都极其注重科学技术的创新性、原创性;不同之处在于国家自然科学奖更加注重对某项科学技术的理论研究,而国家技术发明奖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侧重的是某项科研成果的实际应用以及经济效益。
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成果,“国家科技三大奖”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因此,不存在比较三者间含金量高低的问题。理论和实际是两相结合的,若只注重理论研究而脱离实际应用,将会导致研究出的科研成果属于空中楼阁、纸上谈兵;同样的,如果只注重实际应用而脱离理论基础的支撑,将会使得某项科学技术在研究探索的过程中受到限制、处处碰壁。
2020年8月3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正式公布了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通过项目名单。本年度共计228个通用项目通过初评(不含专业项目),其中包括46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4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以及2019年度初评通过、因异议处理中止评审,现已调查处理完毕,按规则提交2020年度评审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项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
由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可知,在通过初评的228个通用项目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共有134项(含1项2019年遗留项目),以58.77%的比例占据了半壁江山。国家技术发明奖有48项(含1项2019年遗留项目),占比为21.05%。国家自然科学奖共有46项,占“国家科技三大奖”总数的20.18%。与往年相比,2020年度国家科技三大奖项的数量呈现出小幅下降的趋势,而三大奖的数量占比与往年基本保持一致。
高校拥有学科多、门类全的综合知识优势,兼具人才培养和科技服务的多方位社会功能优势,集聚众多高学历、高素质科研人员的人力资源优势[1],早已成为科学研究和科技发展的重要阵地。通过观察历年获奖数据,我们不难发现,高校是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主要获奖单位,在国家科技进步的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在获得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提名的22所高校中,北京大学以4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拔得头筹,其中,数学组(1项)、化学组(2项)、力学组(1项)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初评中均获二等奖的建议等级。上海交通大学位列榜单第二,共有3项科研成果获评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分别来自化学组(1项)、生物学组(1项)、材料科学组(1项)。并列第三的是复旦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浙江大学,以上三所高校均有2项符合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评审要求的研究成果。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的初评中,有且仅有2个研究项目获得一等奖的建议等级,均来自化学组,分别是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纳米限域催化》和复旦大学的《有序介孔高分子和碳材料的创制和应用》。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是我国自然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旨在奖励那些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贡献的中国公民。此前,华罗庚、吴文俊、钱学森等均获此项殊荣。从2000年至今,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0年中共存在9次空缺,空缺年份包括2000年、2001年、2004年、2005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2年。究其缘由,一方面是该奖项评选要求具有极强的严格性、特殊性,另一方面是我国的基础学科相对于世界水平来说比较落后,在科学理论方面的研究水平还有待提升。在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的27所高校中,浙江大学以4项国家技术发明奖独占鳌头,分别来自轻工纺织组、材料与冶金组、机械与动力组以及化工组。并列第二的是以理工科见长的哈尔滨工业大学与大连理工大学,各拥有3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随后是北京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分别获得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的一等奖得主共有三位,其中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奖项有两项,分别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NPR结构新材料超常力学特性及其工程应用》以及北京大学的《超高清视频多态基元编解码关键技术》。
根据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获奖结果可知,共有43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浙江大学以6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绩荣登榜首,并与其他高校拉开较大差距。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并列第二,分别获得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随后是北京中医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各凭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挺进前十名。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得主(高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共有8位,分别是昆明理工大学的《新一代绿色高效提炼贵金属技术及应用》、华中科技大学的《高密度高可靠电子封装关键技术及成套工艺》、东南大学的《中国城镇建筑遗产多尺度保护理论、关键技术及应用》、浙江大学的《现代空间结构体系创新、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清华大学的《工业烟气多污染物协同深度治理技术及应用》、北京中医药大学的《中风病辨证论治体系的创建与应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的《高密度柔性天线机电耦合技术与综合设计平台及应用》以及武汉大学的《天空地遥感数据高精度智能处理关键技术及应用》。在本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初评中,除985高校、211高校外,部分“双非”院校的优异表现着实令人刮目相看。以山西大学为例,山西大学以第一完成单位的身份完成《基于超冷费米气体的量子调控》和《煤矸石煤泥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分别斩获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充分显示了山西大学不俗的科研实力。创立于1902年的山西大学(原山西大学堂)是我国最早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与京师大学堂(北京大学)、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共同开创了中国近代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纪元。山西大学作为一所“双非”院校,在科研方面却拥有亮眼的成绩。2000年以来,山西大学共荣获7项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具体有:2002年《全固体化单模单频绿光激光器》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03年《芒硝法生产硫酸钾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工业化应用》和《低度有色配制酒稳定性的研究及应用》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004年《新型光敏水解褪色材料的研究及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006年《纠缠态光场及连续变量量子通信研究》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2020年《基于超冷费米气体的量子调控》和《煤矸石煤泥清洁高效利用关键技术及应用》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2020年是“双一流”建设的第一次动态调整之年,山西大学等普通高校此次荣获的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许能够成为其跻身“双一流”高校(学科)行列的“入场券”。【2018~2020年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高校数据分析】
国务院科技部于2017年6月9日正式公布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国家科技三大奖”的每年授奖总数由不超过400项减少到不超过300项,鼓励科技人员潜心研究。除此之外,方案还对奖励提名程序、奖励评审制度、奖励对象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调整,以进一步完善科技奖励制度,构建既符合科技发展规律又适应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科技奖励体系。
与往年不同,2018年是《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正式实施的第一年。自2018年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数量大幅减少,评审要求更加严格。笔者收集、梳理了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初评)的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基本数据,对“国家科技三大奖”近三年来的获奖情况展开了初步分析。统计结果如下表:2018~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累计130项,国家技术发明奖累计144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累计417项。在此三年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量分别是137项、146项、134项,在总数上远远领先于国家自然科学奖与国家技术发明奖。总数排名第二的是国家技术发明奖,2018~2020年分别有49项、47项、48项,在数量上基本保持同一水平。国家自然科学奖在近三年中呈现出小幅上升的趋势,从2018年的38项提高至2019年、2020年的46项,即使如此,其总数在“国家科技三大奖”中仍处于最少的位置。
科研是现代高等学校的三大基本职能之一,并且其在三大功能中的地位一直处于上升的态势,高校是国家科技进步的主要推动者,也是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的主要获奖单位。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授奖项目(通用项目)共224项,113所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奖185项,占授奖总数的82.6%;76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147项,占授奖总数的65.6%。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授奖项目(通用项目)共239项,144所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奖198项,占授奖总数的82.8%;91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159项,占授奖总数的66.5%。从通用项目初评结果来看,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通用项目)共228项,124所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获奖180项,占授奖总数的78.95%;68所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奖129项,占授奖总数的56.58%。
从高校获奖总量占比中可以看出,高校作为主要完成单位的获奖项目在总体获奖项目中所占的比例在80%左右小幅波动,足以说明高校在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主体作用;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获奖项目在总体获奖项目中的占比均高于50%,可见高校以其极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我国科学技术奖项中占据了半壁江山。
笔者在对2018~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获奖数据(高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整理后得出,近三年共有121所高校以第一完成单位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其中获奖数量排名靠前的高校大多来自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清华大学以23项国家科学技术奖荣登榜首,我国顶尖学府的荣誉称号实至名归;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的浙江大学位列第二,共有2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项,2020年度更是以12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位列全国高校第一;排名第三的是上海交通大学,三年共计17项国家科学技术奖项,包含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我国航空航天科技人才培养的摇篮,近三年共获得了12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位列榜单第四;北京大学以11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位列第五,充分展示了世界一流水平大学的科研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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