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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自己的文章再重复发表一遍是自我剽窃。可是把左边兜里的钱放在右边的兜里不算是抢钱。自我剽窃的东西是伪科学假结果吗?如果不是,它伤害科学了吗?它没有把别人的说成是自己的,那么它伤害别人了吗?
自我剽窃到底惹了谁呢?它惹了现在的评价系统。它扰乱了我们数文章数目的时候的计数结果。本来你只有一篇文章现在变成了两篇,而两篇文章对科学的贡献貌似是两倍于一篇文章的。
到底是重复发表的错误更大还是数文章数目的评价体系问题更多呢?
如果我们的评价体系是让这个科学家在年会上讲讲他想了什么提出了什么具体做了什么,那么两篇和一篇又还剩什么区别吗?除了出版费多交了一份之外。记得有个什么名人的文章本来是很早年中文发表的,后来被挖掘出来认为是很重要的一篇文章。后来在主流英文期刊上又发表了一遍。如果早能重复发表,把好的东西广而告之,是不是对科学反而更好呢?真正好的东西多说一遍又有何妨呢?总是有人担心是不是有人会把垃圾也放大一百倍,而读者毫无识别能力把它当成金子。有了现在的检索查重体系,好像这些担心都有些多余了。把好的科学传播出来比防住可能的垃圾污染对科学来讲可能重要得多了。
请允许对自己的论文有信心的作者自我剽窃吧。
倒是我们的数文章数目的原始评价体系该值得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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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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