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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特色”与“普适”争论的实质 一、马克思的“两条道路”

已有 3471 次阅读 2015-9-11 08:57 |个人分类:特别推荐|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特色, 两条道路, 普适价值

吕乃基

马克思的“两条道路”是博主数十年科研生涯核心的学术资源。看似枯燥乏味,实则内涵深刻,其辐射面深且广。网友若是耐心品味,必有所获。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其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作了总结,提出关于认识过程的著名的“两条道路”的观点[3]。“如果我从人口着手,那么这就是一个混沌的关于整体的表象,经过更贴近的规定之后,我就会在分析中达到一些最简单的规定。于是行程又得从那里回过头来,直到最后我又回到人口,但是这回人口己不是一个混沌关于整体的表象,而是一个具有规定和关系的丰富的总体了”。马克思进一步把上述认识过程归结为“两条道路”。“在第一条道路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条道路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

主导第一条道路的是理性和逻辑。认识过程由抽象和分析迈出第一步,伽利略由区分第一性和第二性走向主客体分离。笛卡儿的《方法论》强调分析,培根的《新工具》则要求在比较、分类基础上的归纳,近代科学把万物及其相互作用还原为机械。在第一条道路上,认识距形形色色的个体、复杂多变的语境,以及五彩缤纷的现象越来越远,而与普遍、一般和抽象的本质越来越近。在到达转折点,也就是“最贴近的规定”后的第二条道路上,各具个性的对象,现实中的各种因素,以及特定的语境,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重新参与其中,实践的成分越来越多。认识一旦突破自己的界限进入实践领域,主客体便不可分离。复杂性、分形、涌现、涨落和巨涨落,以及吸引子等等,要求主体以全身心(body)去体验,以价值观(目的)去引导。第一条道路收敛,是对多样杂多的历史和现实的抽象,提炼出一致的共性、普遍性、本质、基础、原理;第二条道路发散,“最贴近的规定”与林林总总的客体、主体,各不相同的主客体关系,以及千变万化的语境相结合,建构进而创造形形色色“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下的未来;同时又因彼此间拥有共同的源泉——最贴近的规定——而彼此兼容。

有必要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两条道路之间的转折。一方面,“最贴近的规定”只是认识过程在一定阶段的抽象,并没有什么具体的实体与之精确对应。例如马克思所说的“人口”和“剩余价值”,近代科学中的大量概念,如理想气体、质点、刚体、弹性碰撞、可逆,等等,自然界不存在这样的物质和过程,这些概念只是第一条道路分析抽象的结果。另一方面,如果以为“最贴近的规定”因此毫无意义而应该完全抛弃,那就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如极端的反基础主义和反本质主义。“最贴近的规定”是第二条道路在思维中重建对象的出发点,是各种现实进行同时性比较和历时性比较的共同参照系。例如,科学家对理想气体的深入研究成为认识各种真实存在的气体及其行为的基础。

巴罗提出,逻辑似乎是人类思维的最后一站[4]。可以从科学退到数学,从数学退到逻辑。但从逻辑似乎是无路可退了。所谓“退到”,实际上就是马克思的第一条道路,而无路可退的“逻辑”,就是第一条道路的终点。作为对思维本身研究的“最贴近”的规定,当然再“无路可退”。不过,巴罗只看到第一条道路,然后便是马克思的第二条道路:由逻辑回到现实世界。思维不能不讲逻辑,也不能只讲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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