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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 对关闭美国国家技术情报中心的初步评价报告(2000)

已有 1287 次阅读 2023-6-16 10:07 |个人分类:图书情报学研究|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

对关闭美国国家技术情报中心的初步评价报告(2000)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陈建东 摘译,武夷山校

 

按:

19998月,英国商务部长达利提出,要关闭商务部下属的国家技术情报中心(NTIS,其地位类似中信所),将其馆藏的论文、缩微平片、档案、文献数据库等都移交给国会图书馆。具有独立地位的“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20003月向美国总统、副总统和众议院议长提交报告,表明了自己的立场,概括起来有三点:

1.暂缓关闭NTIS,以便该委员会有更多的时间深入研究关闭的利弊。

2.总体上,委员会是反对关闭的。目前,NTIS所需要的年度预算(如果国会继续给它拨款的话)约500万美元,占联邦政府R&D年度预算总额不到0.01%,但NTIS管理利用了联邦政府的所有R&D成果(政府科技报告),应当说很值得。另外,500万美元只占NTIS实际运行预算的不到20%

3.1992年的一项法律规定,NTIS必须靠销售政府报告的收入来维持运行,才导致了今天的严峻局面。必须取消这一规定,或修饰规定的用语,说明NTIS的运行费用也可以靠政府拨款来支付。最终是否关闭NTIS,不能单看它是否能自我维持,更应看它的社会效益。

现将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的报告摘译出来,供参考。

 

 

 

 

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

对关闭美国国家技术情报中心的初步评价报告

——呈递美国总统和国会

 

2000316

 

一、 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的地位和作用

美国国家图书馆学情报学委员会(NCLIS,本文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根据美国公法PL91345条第5款设立的,一个专门负责指导与美国的图书馆及情报需求相关事务的具有独立地位的机构。特别是根据U·S·C 1504a)(1)条款第20项的规定,该委员会还肩负着“必要时向总统和国会就国家政策实施问题以声明、咨文和报告的形式提出咨询的任务”。

为履行上述规定的职责,委员会就商务部于19998月提议的关于关闭美国国家技术情报中心(NTIS)并将其馆藏的论文、缩微平片、电子档案和文献数据库等移交美国国会图书馆一事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该项深入细致的研究是在会晤了商务部主管科技的官员和参众两院议员的基础上于19999月开始的。上述人员都积极参加委员会所召开的一些公开会议和工作会议,并一致认为,对商务部的上述提议作出独立的评价是符合全美国人民利益的。

委员会认为,提议关闭NTIS事件本身,为深入改善美国公众利用国家拥有的科技情报的机会,及时打开了一扇“机遇之窗”。尽管NTIS因陷入财务危机而面临着严峻形势,但对究竟如何处理NITS的最终决定,决不能够轻易草率,更不能孤立地从狭隘的局部利益观出发来看问题。

       委员会认为,这场主要由财务问题所引发的科技情报事业所面临的危机,其实给我们提供了一次改良机会,那就是:如何能够确保今后美国公众更公平合理和更有效地利用政府的情报资源并建立起一个深入的和长期的跟踪检查制度。委员会已被授权在较广泛范围展开短期的和更长期的调查研究活动,这主要通过五个方面来进行:

1.    回顾NTIS的历史和地位,并梳理得出其究竟能否达到自我维持运行的问题;

2.    倾听参众两院议员的意见;

3.    先后在2000119日、24日和229日举行公开会议(其中也包括秘密的小型会议),对“NTIS事件”深表关注的与会人员包括:NTIS的用户代表、各级政府官员、私企代表、图书馆员和科学家、近80个利益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非营利机构及其它社会团体的代表;

4.    在委员会执行主席与联邦政府的三大情报机构(政府印刷局、国家档案局和国会图书馆)的最高层领导人之间进行特别磋商,并邀请美国政府管理和预算局(OMB)、美国软件和信息产业协会(SIIA)及其他私企部门的代表举行特别会议;

5.    通过邀请参会、信函或电子函件等方式在全美国范围内吸纳普通民众发表对委员会介入调查该事件真相的各种观点。

二、六项调查结果

    委员会通过所有事实和观点及时整理研究后得出6项初步调查结果:

1.    尽管NTIS目前的业务模式因有种种缺陷而需改进,但是委员会再次强调,美国法律明文规定的NTIS的任务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并对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

美国1992年颁布的一项法律(Section 3704b1 of 1992 PL 102—245)要求NTIS自我维持运行,但NTIS的活动本质上属政府行为,因此这一业务模型有缺陷。当今,科技情报在国家财富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并对不断增强美国私企的下述能力具有极大价值,如:

(1)         拓展国内外市场;

(2)         提高生产率;

(3)         增进就业和提高雇员的实际工资;

(4)         改善人们生活水平。

实现上述四点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R&D成果(科技情报)迅速和有效的广泛传播。

2.    如果不修正基本的法律规定,则对于增强NTIS的现有业务模型,从而解决其长期延续下来的问题,总统和国会尚无法开出一剂简单痛快、具有明显优势并能及时付诸行动的妙药良方。

这些长期性问题主要在于:目前体制下科技情报从采集、编目、加工索引、存储、传递到提供给用户使用,是夹杂着市场(供与销)行为和公益服务行为双重方式的。导致商务部仓促出台关闭NTIS提议的根本问题,是上述法律条款逼迫NTIS完全自负盈亏地运行。这一根源问题应当首先予以纠正。

3.    美国国会应修正相关的法律条文,以求得NTIS业务模型的完善:

(1)         要么取消1992年制定的美国公法(PL102245Section 370461)条款中的一项规定:“凡涉及NTIS对情报和数据的采集、存储、编目控制及档案保存所花费的运行成本主要通过收费来解决”;

(2)         要么修正上述法规中的法律用语,或修正美国国会作的解释,从而明确规定,NTIS的运行成本须由政府的拨款来负担。

一项对利益相关者和专家们的广泛性调查表明,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非常赞成委员会的上述建议,也提出了为适应因特网时代要求,进一步改良NTIS业务模型的一些其它建议。

4.    委员会认为,政府情报的收集、组织和提供以及让人们公开利用应是联邦政府对美国国民履行的一项基本义务,因此,对NTIS应作如下看待:

(1)政府每年应有一笔依据其工作量来衡量的充裕专款,来资助和保证那些“公共品”功能(估计每年约500万美元,不过2000财年由于已运行过半可少于该数字);

(2)如果仍旧让NTIS回到只为那些属于联邦政府的一个个部门服务和出版印刷内部资料的老路上去的话,无疑将会(因运行经费的制约)大大减少对公众的服务。另外,因失去经济规模和设备折旧而需增加运行成本等的附加费用也要由政府部门分担。另外,在NTIS无力提供服务时,政府部门不得不自己解决目前被NTIS承担的出版和传递情报的业务。

5.    导致目前NTIS“难以为继”的最主要原因是,近年来该机构被法律要求自负盈亏。另外,为了生存,NTIS不得不扩展其服务范围,推出一些超出其使命的产品。

6.    必须花更多的时间来周密地调查商务部所声称的计划将NTIS的馆藏和业务移交国会图书馆这种做法的支持与反对意见及利弊得失。同时必须研究比较委员会在调查和发掘各种事实后所得出的各种变通方案。这些方案可为几类。第一大类别,是那些无需成立新的部门或大型实体,只从法规和政策方面及一系列具体做法上进行实际调整,以改革NTIS现有运行方式的做法。这类方案可在200041日至2001930日的时间框架内实施。这类方案有如:

(1)         NTIS继续保留在商务部编制内;

(2)         将其馆藏和业务移交美国国会图书馆;

(3)         将其馆藏和业务移交美国政府印刷局;

(4)         将共馆藏和业务移交美国国家档案局。

第二大类别,是需新建部门或大型实体,并从法规和政策方面及一系列具体做法上进行实际调整,甚至将NTIS的任务和角色直接转移给私立部门的做法。该种做法要求对政府部门的传统业务、作用和组织文化等进行一系列重大调整。还需要对新建实体就以下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计划、协商和监督:法规、业务结构、人事、财务及与作出如此重大建设相配套的一系列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的投入,而这一过程不太可能在截至2001930日前的18个月的时间内予以全面有效地完成。

    第二大类别的选用方案可能包括:

      (1)建立一个新的国家科学、工程与技术图书馆;

(2)NTIS的馆藏和业务全部或部分地移交给美国国家科学院(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the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或美国史密森学会(the Smithsonian Institution);

(3)新建一个独立性的机构,将目前分散的公共情报传递功能统起来;

(4)NTIS的部分业务推向私有化。

如果不追加拨款,不管采纳第一大类别还是第二大类别中的选用方案,上面所提到的政府(或私有)的任一实体,均不可能独自承担目前属于NTIS的全部任务及业务,这也包括如果允许NTIS继续保留在商务部内这一方案。尽管还有一些其它的选用方案,但是如下三个方案却被利益相关者们一一驳回,专家们和委员会也认为对其无深入研究的必要:

(1)NTIS建成一个准政府性质的公司;

(2)NTIS的馆藏及业务移交给“那些科技情报密集的政府部门”,如:美国国家航空和航天局(NASA)、美国能源部(DOE)或美国国防部(DOD)等; 

(3)NTIS的馆藏及业务移交给美国总务署(GSA)。

       不过,总统和国会总是要全面、慎重地考虑各种变通方案,甚至还要有上述方案之外的考虑。

委员会将在为期18个月的调研中全面衡量所有能够设想到的变通方案。尽管委员会对第一类选用方案的研究将会如期完成,第一类方案的优势表现在只需对现有NTIS的任务和角色稍作调整,并将那些会对其职能延续和连贯性造成冲击的可能性降至最小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是最佳方案。委员会的分析也必须考虑联邦政府对国家公共情报事业从政策、业务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实施现代化的最终目标。另外,随着调研的深入展开,如果委员会一旦发现第一类中的个别方案在几项最主要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的话,委员会将随时可能中止对那些耗时费力的其它剩余方案的考察。

三、结论

通过认真参照初步调查的所有结果,并考虑其所可能产生的意义和可能带来的牵连影响,委员会得出下面6点结论:

1.政府投入经费并面向本国的小企业、学生、专业研究人员、私企和各级政府部门(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及乡村政府)进行科技情报的收集保存、永久提供利用和传播,为国民经济带来的价值是巨大而又有深远影响的,更是当今人们无法精确估量的。

联邦政府每年向NTIS投入500万美元,仅相当于每年政府R&D总经费的0.01%还少,联邦政府在2001财年投入R&D的总经费预算额为800亿美元。何况,500万美元也仅仅支持了目前NTIS运行经费总预算额的不到20%

2.被设想到的包括商务部提议在内的所有变通方案,均需政府每年500万美元的拨款,才能支付象NTIS那样基本良好的公共情报采集与加工的成本。而这笔专项资金的备有状况,无论是这个或那个部门出,都不应成为评价选用方案的一个依据。国会至少要在2000财年的剩余月份和2001财年的预算中批准这笔资金,以确保在委员会作出最终评价期间让NTIS继续保持正常运转和良好服务,同时确保委员会能不受商务部部长的提议中所涉及到的经费问题的干扰而作出客观评价。

3.    委员会认为,分析种种变通方案的主要目的,无非是要寻找出一个良策,以增强目前由NTIS承担的、美国法律所赋予的科技情报服务的职责和作用。优先事项如下:

(1)不管归属什么部门,新的机构应能做到建立健全一种机制,即:对联邦政府资助的R&D成果,能够方便地提供给人们检索、获取、筛选、组织、存储、永久的公开提供和公平利用;

(2)要有新的眼光,能让NTIS更加良好运行以适应信息时代的新要求(这一点受到所有人的赞同,委员会也极力推崇),譬如:更加广泛地使用万维网和以更加创新的方式来进行情报服务等;

(3)通过利用现代化手段,更新观念,调整目标,重组业务,改善NTIS目前的“业务模型”,从而达到更加经济、高效和圆满地完成既定的目标和任务。

4.    能使用户从万维网上免费下载一份报告,而非为了获取同样的情报去购买一份书本式报告,这是重塑NTIS形象需考虑的诸多因素中的一项。强化政府情报的分配渠道,向广大普通用户和特殊用户提供,这是必须考虑的一个更广的目标,必须考虑以下情报服务的标准:

(1)公正与平等。尤其对不仅在家里、办公室或其它场合都缺乏计算机手段,也不易接触文献馆藏和各类图书馆的穷人、残疾人和乡村人口,要考虑其特殊需求;

(2)建立包括公共和私营在内的形式多样的情报服务机制;

(3)情报格式和载体都要多样化;

(4)通过万维网、典藏图书馆(depository library)或其它种类的图书馆和情报中心,通过更传统的非电子情报传递方式,使情报分配的渠道多元化;

(5)更多地采用“信息点题”的服务方式(use of on-demand modes),相应减少情报资料的“等待式分配”(“100% standing distribution”)。

将公共部门和私有部门的力量结合起来,对于满足社会各部门的特别需求和独特需求是至关重要的。

    5. 一旦NTIS接受了政府每年500万美元的拨款,用于支付其数据采集、标引、加工和永久性公共利用,那么自1998年启动的并且目前仍在进行的一项试验性计划,即NTIS向联邦政府的所有典藏图书馆提供其馆藏的电子版的可行性研究也将重构框架。

    6. 最后不能忘记的一点是,尽管就用户立场来说,从因特网上下载情报应是免费的,但其实成本已在无形中转给了纳税人,因为联邦政府部门必须加强信息与通信方面的基础设施,才能满足人们对网络服务从质到量的不断更新的要求。另外,商务部提议的网上情报只能保留3年期限的做法与对情报“永久性共享与利用”的传统要求格格不入。以往NTIS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约有2/3的用户需要发表已3年以上的资料,约有1/3要求已发表10年以上的资料!

四、建议部分

*时间是关键

      委员会不断重申:时间是关键,理由如下:

1.NTIS的服务水平不断下降,是与其所雇职员中有接二连三的辞职、退休、跳槽等人事剧变紧密相关的。这是因为上述人员的工资待遇偏低、职业前景暗淡、正常的家庭生活受到一定冲击和工作士气经常遭到严重挫伤所致;

2.享受NTIS产品和服务的私企、学生、专业研究人员、各级政府部门和国外用户开始不断担心,未来究竟能否或怎样才能利用受联邦政府基助的R&D的成果;

3.总统的2001财年预算方案已经递交国会,政府各部门也都在为2002财年作计划。商务部对NTIS的处理意见仍是于2000财年结束时将其关闭,于是NTIS会停止招募新人。

4.国会主管商务部财政预算的授权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将会对如何处理NTIS,作出快速的反应。

*委员会的具体建议

1.由总统命令商务部部长,允许NTIS暂留在商务部编制内,至少要到2000财年结束并持续运行到2001财年年底。这样做的目的是,给委员会以及其它调查机构如美国审计总署(the General Accountings Office)对本次事件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留出时间余地。

2.2000财年开始,美国国会要保证每年有一笔充裕的拨款,以保证NTIS能开展那些本质上属政府行为的活动和服务。目前该笔经费据NTIS所作估计为500万美元,不过还应当根据其工作量及其它一些因素作出调整。

3.一旦政府提供拨款,NTIS仍可从事创收性的活动,但必须遵守现有的关于政府情报资源管理的政策与规定,

4.据NTIS估计,应批准约为160万美元的一笔一次性专款,用于建立一个适当机制,以保证人们通过电子手段免费获取政府的情报资料。

5.    商务部部长要制订出符合当前形势的内部政策、财务、人事和其它的行动计划,并确保:

(1) NTIS的人员配备和财务预算要保持在良好水平上,杜绝服务水平的进一步下降;

(2) NTIS的车间条件、人员配备和服务水平要恢复到令人满意的水平;

(3) 不管是否来自联邦政府的NTIS的情报用户,都要求恢复NTIS的情报服务,并再三要求NTIS作出如下保证:决不能废弃那些3年以上的情报资料;

(4) 商务部根据本委员会的建议已经实施或将要实施的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要拟定报告,定期向美国国会具有监督权力的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和美国政府管理与预算局汇报。

以上5点建议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依存的。

五、结束语

委员会将协助向美国商务部、NTIS、美国国会主管科技及财务工作的拨款委员会和授权委员会以及其它密切关注此事件的委员会,迅速而令人满意地落实本报告的建议。委员会对各种变通方案的评价工作将于200041日开始。

最后,委员会将牢记一项更大的问题,那就是:如何来加强政府情报向大众的传播以迎接信息时代的严峻挑战?如何建立起一个有效机制,以保障政府部门履行其情报传播和永久保存的职责?

有助于委员会解释本建议性报告中各要点的主要附件材料,以及包含许多专题报告与公共评论在内的材料总汇,都可在委员会的因特网网址上检索:

    http://www.nclis.gov/info/ntis/ntis.nhtml

 

 

                               陈建东摘译  武夷山校

                                 2000830

 

 

    译后注:

1.除“信息时代”中的“information”译作“信息”外,本译文一般将原文中的英文名称“information”统一译为汉语名称“情报”;

2.对暂时难以把握准确翻译的机构名称和专门术语等均附加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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