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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管理的两点思考
武夷山
一、“以文件落实文件”问题是否有解?
有些政府(包括中央政府、省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为了凸显自己坚决落实中央重要文件的精神,往往结合本部门的职能定位,制定一些落实中央精神的政策文件。这样,基层部门和单位就永远面对不计其数的文件。单是学习和消化这些文件,就意味着巨大的时间成本,那么,还有多少时间和精力来真正做些实事来落实文件精神呢?不多也。这些文件,可能出自不同部门,也可能出自同一部门的不同司局(或地方政府部门的厅、处)。每一份文件独立地看,倒也像模像样,是有可能落实的。但是,那么多文件加到一起,基层单位就没有好日子过了。好比中小学每门课的老师都可以说,我布置的作业大概半小时就能写完,不多啊。可是,六七门课的作业加到一起,就把孩子写到半夜去了。
怎么办呢?我们来看一个政府部门减轻学生作业量的解决方案。江苏省省教育厅2017年10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的通知》,监测内容包括:“小学和初中每天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和7小时: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这些规定如果真能落实,当然是有利于孩子健康的大好事。我们拭目以待这些规定的落实情况吧。同理,国务院也可以考虑规定一下,每年各部委下发的文件总量,不得超过某个数;每一部委各自发放的文件总量,不得超过某个数。这里的限额必须是个硬指标,而不能满足于“下达文件数比去年减少了百分之多少”。各省、各市都可以制定相应的限额。
当然,江苏教育厅的规定也好,我刚才的建议也好,都属于治标。但目前,我们也只能以治标促治本了。
二、怎样用简化的方式办事?
即使前述的每一政策文件都奏效,都带来了意料之中的效果,我们仍然应该考虑:是否有可以带来同样效果甚至更好效果的更简便的办事方式?目前,很少见到政府部门在问自己这样的问题,。
打个比方。当年,曾经自行车也需要上税的,在北京,每年好像是几块钱的税,具体数记不清了。后来,取消了这个税。大家想象一下,多如牛毛的自行车,怎么收税啊?谁若是不交税,自行车上没有挂税牌,从理论上说,交通警察可以对车主罚款,但罚得过来吗?交警有这个精力吗?再说了,自行车收税人员不也得领工资吗?他们收上来的区区自行车税也许还不如付给他们的工资高(用他们投入收税业务的劳动时间来折算工资),值吗?假定国家太缺钱,真的需要从自行车税上弄一笔钱,何不干脆命令每辆自行车的定价都在原基础上提高几元钱,然后让自行车厂家根据销售量将为国家代收的自行车税钱一笔交给国库不就得了吗?何苦劳民伤财设立自行车税啊。
目前在一些领域,有关部门在辛辛苦苦地做一些他们自认为的好事,但其总体效果就类似于当年的收自行车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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