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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一篇博文《该放这样的学生一条活路吗? 》(以下皆称“该文”),冯兆东先生除了在博文下面大段回复外,也专门写了三篇博文《来自科学网的一条极负的能量:该放这样的学生一条活路吗?》,《博士生训练:我的不愉快经历》,《遵守职业操守:是道德最低底线,并非道德制高点 》来阐述自己对此问题的看法。我非常感谢冯先生愿意就此问题发表看法、积极讨论。虽然我认为在原文中以及评论的回复中已经就关键问题解释的很清楚,但是,可能冯先生还有误解,因此专门发文澄清一下。
1. 该文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导师在处理师生关系的时候要试着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然后再坚持自己的原则。因此,本文的强调的是,多角度看问题,而不是从人情和职业操守中二选一。
2. 该文是否鼓吹看重人情、放过学术水平不合格的学生?
由上一问题回答知,该文从不鼓吹看重人情。而是强调导师多个角度看问题后,再根据自己的原则决定。
3. 该文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种观点,供大家思考,而不是在鼓吹某种观点。
4. 我一直以来的一个观点是: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什么事情都不应该绝对化。如果任何事情都可以严格按照所谓的标准来,那么世界只靠计算机里面的程序就可以运转,而不需要人。
5. 职业操守在任何地方都应该很重要。但无可否认的是,完全坚守职业操守的情况是不存在的。例如:做一个基金的评委,两个申请人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大多数评委都会把基金批给更熟悉的那个(甚至在这个人条件略差)。
6. 作为导师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学生的学术成就还是学生的人生成功?
如果导师把科研做为最重要的,肯定是学生的学术成就最重要,因此会坚持学术标准,不放学术不合格的学生一条生路;如果导师把做老师教书育人、希望自己的学生今后人生成功做为最自己最重要事情的话,应该会放学生一条生路,给学生重新选择的机会。
7. 绝对的正直和公平存在吗?
通过阅读冯先生的回复和博文,感觉冯先生是个十分正直并且坚守原则的人。十分钦佩。但是,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学术利益共同体都是存在的,具体的表现是:在某领域的大牛及其门生掌握着该领域的话语权,非此圈子的科研人员很难挤进这个领域。该圈子的形成固然有学术水平的因素,但肯定也有人情上的考量。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很难做到绝对正直和公平的。
8. 大多数时候,坚持自己的原则、保持自己的正直容易;难的是,为了成就别人(学生)的人生,而违背自己的原则。最近在看一些刑侦小说,里面有些描写:例如,长期被家暴的妇女杀死人渣老公,往往办案人员会出于同情而对某些证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以求得该妇女的减刑。你可以说这是枉法,但我更愿意理解成执法的温情。
最后,该文的目的不是非要分出谁对谁错,而且也永远分不出来谁对谁错。只是提供一个思考问题的角度。
敬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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