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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学术界,人们立马就会想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无疑是学术界的主体。
在国家和社会的公共事务几乎仍然无不由政府实行统一管理的官本位的当今中国,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是分属于两个不同行政系统:各高等院校统归教育部管理,各科研院所则分别归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管理;而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都是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在行政上直接受国务院领导,在学术上受国务院学术委员领导。
表面上看起来,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的中国学术界是有统一的学术管理的,即在形式上它们都是由国务院学术委员在管理着。但是,在仍然是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高于一切的当今中国的公共事务领域,国务院学术委员领导作为一个非行政管理部门是并无实权的,它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术管理,只能依附于分别主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只有通过这些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其学术管理才有可能落到实处,否则,其学术管理便只能是纸上谈兵,毫无实效可言。
故从实质和实效上说,中国学术界是缺乏统一的学术管理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学术活动,实际上都是各按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命令来开展的。在这种情况下,由国务院学术委员所制订的学术规则——照理是中国学术共同体内部最具权威性的行为准则,当然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如果没有分别主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行政部门的行政命令来要求其下属部门必须执行,其学术规则就只是一纸空文,一钱不值。
这样,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来说,其不执行国务院学术委员所制订的学术规则的情况,乃是势所难免;于是,由于行政原因所造成的在形式上往往具有合法性的不守学术规则或违背学术规则的“学术违法行为”,就也在所难免。 例如,以高等院校的情况来说,最近十多年来,教育部一直都是以学术GDP作为主要指标来考核各大学所取得的政绩,为此,各个大学都为争取自己能有光辉的政绩,不遗余力地努力压迫自己的教师为本校学术GDP的增长多作贡献,而被迫无奈的教师也不择手段地为其本校领导所期望的学术GDP大厦的建成努力添砖加瓦,于是,“学术砖瓦”——包括学术水货、学术垃圾和学术膺品,大批量地、源源不断地被“创造”出来。对于这些“伟大的学术创造物”,无论是教育部还是各个大学,其实都心知肚明其究竟是些什么货色,但是,只要没有人公开揭发和披露其实情,教育部和各个大学都会乐观其成,因为这些说不上是什么货色的货色,都可以按其内部标准被打入学术GDP来算账,从而都是其实实在在的政绩的具体证明,而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对于这些货色出笼过程中所发生的种种偏离和背离学术规则的“学术违法行为”,虽然名义上有权过问,却实际上无权过问,因为这类“学术违法行为”只要未被公开揭发和披露,客观上是有利于创造教育部和各个大学的光辉政绩的,故教育部和各个大学都希望这类“学术违法行为”保持着它的“隐性违法”状态,谁要查究这类“学术违法行为”,使它由“隐性学术违法”转变为“显性学术违法”,都将损害教育部和各个大学的政治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学术委员会,即便你是国务院的,在行政上都算不上是一根葱,根本就没有你说话的权利,倘若你不知趣地说真话,你就可能得罪相关的行政部门,而一旦触犯了教育界的根本利益而引起众怒的话,这个本来就只是在中央政府中虚占一位的吃闲饭机构,恐怕就要弄得连闲饭都没得吃了。在现行体制下,国务院学术委员会也就是一个吃闲饭的角色,只是闲饭尽管吃,闲事却是少管为妙。事实上,也未见这个学术委员会中有什么人去管教育界的闲事。于是,教育界的学术腐败之风日益兴盛,直至最近由于某些大学出了大纰漏,不仅其当事人受到严肃处理和法律惩罚,教育部主管也换人了,这样,教育界的学术腐败之风才稍稍有所收敛,但是,有利于创造教育部和各个大学的光辉政绩的“隐性学术违法”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最近这些年来中国学术界学术腐败现象日益严重,与学术界缺乏统一的学术管理有密切关系,这是学术体制上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在于把学术管理与行政管理分开,使学术管理独立于行政管理;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学术管理部门独立于行政管理部门,把国务院学术委员会从国务院中分离出来,使它成为一个独立于政府的非政府组织机构,一个属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系统的公共学术管理机构,由这样的独立机构来统一管理中国学术界的公共学术事务。只有这样,中国学术界才能由作为其政府的一个附庸的半官半学的官学界,变成真正的学术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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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6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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