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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说说辩论赛

已有 25399 次阅读 2014-6-7 16:02 |个人分类:社科|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过程, 结果, 辩论赛

    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这是辩论赛的典型题目。为了具有可辩性,辩论赛只能选择这类有些模棱两可的问题,而不会选择“一加一是否等于二”那种具有明确答案的题目。下文虚拟了一场辩论,同时结合这场辩论谈谈对辩论赛的看法。

    甲认为结果重要,乙认为过程更重要。辩论开始。 

甲率先出招,他举了自己参加拳击赛的例子。“在一次拳击比赛的决赛中,我占尽上风,把对手逼到角落里,一阵暴打,把他打得鼻青脸肿。对手数次被击倒在地,都是晃悠悠地爬起来勉强继续比赛。我当时觉得胜券在握,得意洋洋,放松了警惕。被那家伙偷袭成功,一拳打在我太阳穴上。当时我一阵晕眩摔倒了,没在规定时间爬起来,结果丢了冠军。那家伙拿了冠军后风光无限,名利双收。我虽然拿了第二,却没有多少好处。论过程,我占了绝对优势,但过程漂亮有什么用,重要的是结果!” 

轮到乙出手了。“汤姆和兰妮本来是一对夫妻,后来离婚了。最近两人发生纠纷。一天晚上,兰妮被人发现倒在自家家门口,浑身血淋淋,喉咙被人用利器割断。警察怀疑杀人凶手是汤姆。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警察擅自闯入汤姆的房子。在里面发现了凶器,是一把圆月弯刀,上面沾满了兰妮的鲜血。按理说,这是汤姆杀人的强有力的证据。但在美国,这个证据是无效的,不能在法庭上出示。因为警察违法了,没有拿到搜查令就搜了汤姆的房子。如果光为了结果,要把杀人凶手绳之以法,那么证据是如何发现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惩治凶手弘扬正义。但美国的法律制度并不是这样。这时候过程就比结果更重要,因为如果只看结果不看过程,政府就有机可乘,打着正义的旗号不顾法律假公济似。这样就会破坏社会的法治基础,带来长期的恶果。你知道1994年在美国发生的辛普森杀妻案吗?辛普森杀人的证据基本上可以说是铁证如山,但他最后却被法院宣布无罪。为什么?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是,警察没按法定程序办案导致很多证据无效。这都说明了过程比结果更重要!” 

上面甲举了一个例子说结果重要,而乙用另一个例子说过程重要,到底谁的看法是正确的?两人都没错。究竟是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要看具体情况而定,有时候过程重要,有时候结果重要。就如这个问题:水在100度是否会沸腾?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答案。如果是一个标准大气压,那么水在100度就会沸腾,如果是两个标准大气压,就不会沸腾。 

辩论继续。甲说:“惩治凶手只是一个短期结果,从长远来看,它也只是过程,社会的利益才是结果。在那个凶杀案里,警察违法得来的证据之所以无效,就是为了社会利益这个长期的结果。所以还是结果重要。” 

乙反对:“从长远来看,不管如何努力,人生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难逃一死。人生重要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如果结果才重要,那么什么样的生活对我们来说都是一样的,反正最后的结果都是死亡。社会也一样,以后宇宙可能不存在,人类社会也会灭亡。我们要关注的是过程,重要的也是过程,而不是结果。” 

上面的争论中两人对概念的理解不同。本来讨论的是“结果”,但甲把“结果”这个概念换成了“长期结果”,而“长期”这个概念本身又不够清楚,多长才算长?如果概念明确,争论就很容易解决。这就如同争论“水在100度是否会沸腾”,有的人说的是摄氏100度,有的人说的是华氏100度,这样当然争论不出结果。 

辩论赛就是这样,它的题目在不同的条件下有不同的答案,而且题目中的概念往往不够明确。水在100度是否会沸腾?这要看大气的压强的大小,要看温度是摄氏温标、华氏温标、还是热力学温标。这个问题本来没什么好争论的。但是辩论赛却将强行人们分成两个阵型,一方支持水在100度会沸腾,一方支持水在100度不会沸腾。立场不能由自己选择,追求胜利而不是追求正确。在比赛中选手只能选择有利的例子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可能用不利的例子来自打嘴巴。不管情况多么不利都要强辩下去,要不折不挠毫不妥协地与敌人作斗争,绝不能认输改变立场。所以与其说辩论赛培养的是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还不如说是雄辩能力忽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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