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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跋集之7:《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机制探索》后记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机制探索》后记。
转摘自 钟茂初: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机制探索》,经济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
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研究的缘起。从2000年把“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理论阐释与实证分析”作为博士论文选题算起,至今已有20多年。期间,陆续出版了《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全球可持续发展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的公平经济学》。其后,结合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进行思考和探索,陆续发表了若干篇学术论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问题形成了自己的系列认识和见解。2013年,我作为首席专家申报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评价方法与政策工具研究》并获得立项,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系统性,有进一步的思考和论述。
作为一个长期关注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研究者,对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有着什么样的思考和研究历程,有哪些核心认识和政策主张?在此书出版之际,不妨归纳总结一下。
首先思考的是人类追求“可持续发展”的逻辑基础是什么?我认为,引导人类行为的人类需求,而人类需求又可划分为“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正是这三种需求引导着人类的经济行为、社会行为、可持续发展行为(亦即生态文明建设行为)。其中,我所认识的“生态需求”,并不仅仅是指人们对宜居环境质量的需求,更主要的是指每一个人类成员对于人类世代永续传承、对于地球生态系统永续完好的意愿,亦即,人们为满足这一愿望而适当减少其物质需求的意愿支付。“生态需求”即是:出于对人类整体的存续与发展的目的性,人类成员对人类整体利益、后代利益、地球生态利益的关注[1]。在“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框架下,继续思考“不可持续”问题的成因是什么?[2]人类活动无疑是以一定的投入去满足其各种需求,人类满足需求的投入也可划分为“物质投入”“人文投入”“生态投入”,“物质投入”就是平常所指的固定资产、资本、劳动等,“人文投入”是指技术、管理、制度等,“生态投入”则是经济活动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损耗。过度的投入以满足过当的需求,无疑就是“不可持续”问题的成因和根源,要想解决现实中的“不可持续”问题,其根本途径就是:投入必须有约束的,需求满足必须有节制!接下来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在“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框架下,经济学应有什么样的改进?很显然,以“理性经济人”为假设的主流经济学,实质上就是单纯讨论以物质投入满足物质需求的经济行为,其讨论的行为者就是以满足物质需求为惟一目的的“经济人”,其讨论的行为者关系就是“经济人”与“经济人”之间的关系。然而,在引入“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情形下,经济学所应讨论的人类活动就是以“物质投入”“人文投入”“生态投入”去满足“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的各种活动;所应讨论的行为者及其关系,就是“物质需求者”“人文需求者”“生态需求者”两两之间的关系[3]。与此同时,还应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主流经济学抽象的“理性经济人”通常是以“私人”(消费者个体、生产者个体)的组织形态来认知的,这对于单纯描述人类满足“物质需求”的情形是适用的。然而,延伸描述人类满足“人文需求”的行为,其行为者的组织形态往往是“群体”,描述人类满足“生态需求”的行为,其行为者的组织形态则是“人类整体”。实质上,就是将经济学划分为讨论“私人”行为关系的“微观经济学”、讨论“群体”行为关系的“宏观经济学”以及讨论“人类整体”行为的“人类整体观经济学”[4]。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学,实质上就是“人类整体观经济学”。不难看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作为行为者的“人类整体”概念有着共通的内涵[5]。再进一步思考,经济学的主题会因之而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主流经济学主要讨论的是资源的“配置效率”问题,对福利的“公平分配”问题也有所关注。也就是说,“效率”和“公平”是传统经济学的两大主题。而适应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学,就不得不面对地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问题,亦即,为了维护人类生存基础的地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必须给出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不可突破的界限,这就是经济学所必须首先讨论的基本前提,即“可持续性”问题。“可持续性”问题在经济学中最主要的体现就是“经济总量规模的限制”。如同环境经济学家E.Daly所作的一个比拟,船只的装载,首先要考虑的是船只及其运航条件可承受的最大承载量,而后再去考虑如何更合理地“配置”才能使船只运载得更有效率。由此可见,可持续、效率、公平是经济学讨论的三大主题[6]。
以上是我对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逻辑基础的思考,也是对经济学如何与之融合、如何拓展的思考。归结起来,所谓“可持续发展”,就是人类世世代代得以在自然系统运行良好、生态功能完好的环境下生存与传承。按照上述逻辑,如果要对“生态文明”理念提出自己的一个定义的话,“生态文明”理念即是:人类基于多种需求(物质需求、人文需求、生态需求,、多层面利益(私人利益、群体利益、人类整体利益)的考虑,而权衡决定其行为的准则。而“生态文明建设”即是在这样的行为准则下所有行为及其后果的总和。
可持续发展的理论认识,如何转化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主张呢?我的逻辑思路是:地球生态系统保持其生态功能完好的可持续性,是人类世代生存与传承的必要条件。但是,人类在生存传承过程中,其经济活动必然对生态系统带来相应的生态环境影响,好在地球生态系统有其一定程度的自净化能力和自我恢复能力。所以,生态系统之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允许其带来一定的生态环境影响,但必须在生态系统的生态承载力范围之内。由此,也就引出了人类经济活动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过程中,所必须关注的若干核心概念。第一个核心概念是“生态承载力”。生态承载力,规定了自然系统与人类经济活动的合理分际。一个区域要想维持其生态功能的可持续性,那么,就必须在其生态承载力范围,进行有限度的经济活动。也就是说,限定了一个区域的经济、人口的规模和强度,如果超过了这一限度,那么必然导致其生态环境质量的劣化,该区域人们及其后代的生存条件也将随之劣化。所以,一个区域的生态承载力决定了其“生态可损耗额度”。与此同时,全球的生态承载力决定了全球的经济规模,也就限定了每个区域承担全球生态环境责任下的“生态可损耗额度”。也就是说,一个区域自身的“生态承载力”以及全球“生态承载力”共同决定了该区域综合性的“生态可损害配额”。一个区域的经济活动,必须以此“生态可损害配额”作为其前置约束。第二个核心概念是“生态效率”。各经济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并没有改变,但其经济活动中的约束条件增加了“生态可损害配额”的约束。在此前提下,“生态可损害配额”成为了短缺资源,继续以增加资本等物质投入的增长方式就不得不发生彻底的改变,而提高“生态可损害配额”的使用效率,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生态可损害配额”的有效配置,成为经济政策的核心问题。因此,无论是经济制度设计,还是产业支持政策,抑或是绿色消费政策,都应围绕如何提高生态效率来确定。第三个核心概念是“生态公平”。在可持续发展目标下,人类经济活动规模必须要有限度,要有硬约束。也就意味着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要素都是稀缺资源,由此必然引出与生态环境资源配置相关的公平性问题。“生态公平”可以这样来认识:生态环境不公平问题的实质是经济利益不公平问题的转化与延伸,生态公平要追求这样的目标: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之间实现公平享有生态环境利益、公平分配使用生态环境容量、公平承受生态环境破坏后果、公平分担生态环境维护责任、公平分担生态环境治理成本。
在综合考虑“生态承载力”“生态效率”“生态公平”等核心概念的基础上,必然引出两个关键性的问题。其一是“生态-经济-民生如何权衡与协调”?其二是“什么样的生态制度机制更为合理有效?”对于上述核心概念和关键性问题的探究,构成了本人关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认识的基本架构,对于上述概念和问题的阐释则构成了本书的主要内容。本书是笔者作为首席专家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机制、评价方法与政策工具研究》(批准号13&ZD158,结题号2019&J129)的最终成果之一。本书也是笔者自2000年起从事可持续发展研究以来,从理论机制视角对生态文明建设问题的系统思考。试图在“生态文明”的统一概念下,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变的历史视角、“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视角,结合中国生态文明思想的实践,借鉴“可持续发展”思想,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问题等领域的相关研究对接起来,形成逻辑一致的阐释体系,使之成为符合现代研究规范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架构。理论上阐述清楚“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和全过程”的逻辑机理,探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学理机理,使之成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本书力图对“生态文明建设”所涉及到的“生态承载力约束”、“生态可损耗权配置”、“提高生态效率的路径”、“区域生态利益协调与生态公平”、“经济—环境的‘权衡’‘制衡’机制”、等问题,展开较为深入的理论探讨。通过这些问题的探讨,为现实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与政策选择提供有一定参考价值的理论依据和路径方向。
本书的主要认识是基于现代经济学方法而得出和论证的。实际上,其中若干观点,也是受到中国古代经典《道德经》思想的启发而认识到的。例如,《道德经》第六十七章“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其哲学意涵就是:自然世界中,存在慈(自然伦理)的正当性和优位性、俭(自然效率)的合理性、不敢为天下先(自然发展时序)的时序性。笔者认为,《道德经》这段文字对生态文明启示是[7]:只要是遵循“生态伦理”原则的行为(“慈”),大自然必然是“支持”的;只有对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利用精打细算,注重其效率(“俭”),才能发挥其最大效能;顾及代际可持续性而不搞“超越式”发展(“不敢为天下先”),就不会损害自然生态系统的完好性。“生态公平”“生态效率”“代际可持续性”,不正是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所关注的三个关键性问题吗?! 这篇后记的写作过程中,正是“新冠”疫情期间。从更深层次和更普遍意义上来认识的话,笔者的看法是:当人类活动过度影响甚至改变自然系统之时,自然系统必然会以某种方式“回报”。因此,应当认识到,最根本的防疫路径只有回归“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一途。如同《道德经》所阐述的“无为而无不为”——我们在经济活动及其行为过程中,既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为”,更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不为”。每个行为主体若能秉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敬畏自然”的“不为”思维、坚守“不为”准则,才是真正内化于心的生态文明行为!
本文作于2020年3月。
引文格式:钟茂初.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机制探索[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21.
[1] 参见:钟茂初.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理论阐释与实证分析[N].南开大学,2004.
[2] 参见:钟茂初.“可持续发展”的意涵、误区与生态文明之关系[J].学术月刊,2008(7):5-14.
[3] 参见:钟茂初.从可持续发展视角对“经济人假定”的修正与拓展[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26-30.
[4] 参见:钟茂初.人类整体观经济学:理论探索与研究框架[J].南国学术,2014(3):116-131.
[5] 参见:钟茂初.“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野下的生态文明[J].河北学刊,2017(3):112-119.
[6] 参见:钟茂初.可持续发展经济学[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7] 参见:钟茂初.《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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