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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堂志林(853):《浙江日报》:大报上的“小”作者

已有 1847 次阅读 2017-5-22 19:43 |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在中国,浙江是沿海发达地区之一,浙江日报》也勉强算得是一家大报。这家报纸今天发表署名文章评网红穿“国旗装”:戛拉归来,不妨法治伺候》,批评某网络红人在第70届戛纳国际电影节开幕式上“竟然穿着国旗装亮相”,呼吁根据《国旗法》惩之。

 

上图为《浙江日报》配发的图片。

 

    凰网转发这篇文章后,在网上引发轩然大波,网民之间争论激烈,参与争论的人数众多。我个人认为,大家激动个啥子嘛,《浙江日报》这篇文章的作者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大家不要和这个“小”作者一般见识。再说这个“小”作者的水平也不代表《浙江日报》的水平,这个“小”作者的态度也不代表《浙江日报》的态度

   我对网红不作评论。但仅就这张照片看,我认为这个网红对国旗的态度是郑重的,尊重的。

    按我的分类,尊重人、事、物的方式分为大而言之有两种,即严肃的方式和娱乐的方式。用严肃的方式待之,当然是一种尊重。但用带点娱乐的方式表示尊重行不行?我认为一般说来也是可以的。是的,不少纪念活动是为了表示追思与尊重,但用带点娱乐的方式纪念某人、某事或某物,这种纪念方式在人类文化史上,很常见。历史上许多悲剧的日子,后来的纪念有很严肃的方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是变成了娱乐色彩很浓的节日。这里的关键,我以为一般不在于用严肃的方式还是娱乐的方式,而是要看方式下的态度。中国人的葬礼上只能有哭声,不可有笑声。但西方人的葬礼上往往出现念追悼词的人有意制造的笑声,你能说出现笑声的葬礼是不尊重逝者么?我看实际情形恰恰相反,追悼会上的笑声,可能是对一个逝者生前成就的盖棺论定与最高评价。一般逝者,是不配念悼词的人在追悼会上有意制造笑声的。而如果一个人内心不爱某人、某事或某物,他就是天天把某人、某事或某物当神一样供着,也不能算尊重吧?

    我认为,国民当然要尊重国旗。在真诚的前提下,应该允许尊重国旗的方式有多种。在当代,一个民族,特别一个追求重新伟大的民族,要有胸怀允许人民用不同的方式来表达对国旗的爱。2012年1月下旬,我和老伴一起在悉尼女儿处过春节,其间适逢澳大利亚国庆日(1月26日)。1月26日前几天,我们出门时就发现,悉尼一些马路的地面上到处画的都是澳大利亚国旗,商店里卖的拖鞋、短裤上,也印的是澳大利亚国旗。从这满眼的国旗,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国家的人民是多么爱国、爱国旗,是多么以他们的国家为自豪。以下是当时我拍摄的照片:

 

 

     从国旗说到国歌。据说《国歌法》即将出台,到时亵渎国歌就是犯罪行为。但什么样的行为是亵渎国歌?我在文章、讲座和公开课中曾多次讲到一个事例,就是38年前我上大学时,老一代著名歌唱家吴雁泽先生给我们全校学生作过一次音乐艺术方面的报告。吴雁泽先生讲解音乐节奏的重要性时说到,基本旋律不变但是节奏变化,表达的情绪可以完全相反。他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作例子,在台上用现行国歌的节奏唱一遍,唱得激昂雄壮,又用很缓慢的节奏唱一遍,结果竟成哀乐。他讲的这一点我印象极其深刻。(相关文章链接:《  少堂志林(768):来,我们一起听合唱!》)请问,吴雁泽这样讲是亵渎国歌么?打死我我也要说,那些认为吴雁泽这样讲是亵渎国歌的人,实际上自己是在亵渎艺术,亵渎美,是无知。

   一言以蔽之,毫无疑问,作为国民,当然要爱国,要爱国歌爱国旗,但不要封建意识,因此,对《浙江日报》这篇文章的作者,等他开蒙了,不妨现代意识伺候。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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