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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才老师的“老马”又放话了,这次仍然不愧“老马识途”之古训,再次让他的博文“一马当先”地置顶和最热门。当然,这次的话题是“专利”。然而,此话题并非王老师一人的“专利”,接着便有若干其他博主关于专利的博文陆续发出,甚至再次触发了专利与文章之争以及SCI文章和专利哪边儿“垃圾”更多的科学网“口水战”。关于此话题,本人只在王老师博文下面用“赚利”抢占了个沙发,时隔一天之后,在失去了“优先权”且有“过期”之虞的时刻,用我自己的博客“专利技术”——拆字+撷英,也来说说专利这个话题。先来个问句——“专利,用来赚谁的利?”
专利权制度在我国的实施时间不太久,尽管柳宗元的《捕蛇者说》一文中便有“专其利三世矣”的语句,但真正有法可依的近现代专利制度有往远了说上溯不过百年的中华民国初年的《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往近了说则是才不到3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我还记得上高中的时候曾看过一部宣传当时刚刚颁布的《专利法》的故事片,那里的主人公也算是个“发发”,拥有N多发明和技术革新,但在片子的最后还是要去和侵权的单位去打知识产权官司的。
专利,顾名思义,应该是专享其利的。说得通俗点儿,就是个“撷英”,要“赚利”,能用其赚到钱。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会看到一些赚到了钱,甚至是很大钱的专利;也会看到不少因为希望发明创新而折腾得人几乎倾家荡产却没赚到什么钱的专利。让我等不禁要问——同样是专利,这差距咋就这么大呢?!其实很简单,赚大利的专利,都是真正变成了适销对路的产品并成功地投放市场的技术专利。不幸没能“赚利”的专利,多半是因为某种原因没有走到或走完最后最关键的一步,没有达到生产出工业化的产品并畅销的高度,结果不小心变成了“亏”利,“亏”与“专”二字,就差这冒尖的半个笔划而已。用专利去“赚利”,可以通过自己兴办产业的模式赚钱,这是去赚最终用户的利;可以通过收取专利使用费赚钱,或者通过专利转让以“转”获利,这些是赚使用者的钱。
用“专利”去“赚利”的最正常套路固然是用产品到市场上去“赚”消费者的钱,可是在咱中国,非常规套路的“赚利”也是有的。那就是利用目前有些单位对专利的奖励制度,通过申请和获得专利赚取有关单位奖金,大概就像老王(老马?)说的那种情况【2】。因为很多单位对专利这种具有创新性特征的事物的关注,特别是专利申请书、批准授权数指标的强烈追求,所以实施了对申请和获得专利的奖励制度。其结果是专利如“雨后春笋”般地噌噌地冒了出来,但这种“春笋”基本都立刻被趁着“嫩”挖出来“吃掉”,鲜有长成大竹子的。专利的发明人只是在第一步和第二步“赚”了点儿单位赋予的小“利”而已。
即使单位没有专利奖金,但在评职称、毕业和求知时能够起到“加分”的作用,仍有利可图,则专利的申报和取得也会受到大学的老师和学生们的青睐。然而很遗憾的是,不少诞生于书斋般的实验室里的专利,远没有出自车间试验场的专利实用,实用性和工业化前景淡漠,成了常被人诟病的“垃圾专利”,我们不妨称其为“砖利”。不能转而牟其利的“砖利”的大量存在,于“赚利”或许无用,但其实也非全然没有价值。砖块是渺小的,但只要还是个有实质创新内容的硬砖,还有其存在价值。大量这种砖块的长期积累,也许可以建起一座技术大厦,关键是把它们放对地方,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力。当然,这种“利”能被赚到,那是要一个很漫长的过程的。
把眼光都放在专利的“面子”上,即使赚利,也只能是短期的利益。看待专利和利用专利,无疑需要更加关注(专攻)专利的“里子”,要看专利技术的核心,要去仔细地阅读专利的权利要求书和实施例子们。否则,可能只是一纸证书和一个号码而已。
参考:
【1】 百度百科:专利法http://baike.baidu.com/view/215241.htm
【2】 王云才:【老马系列-4】专利啊!专利!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03458-625867.html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4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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