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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科学报与我电话交流了职称分类评审的问题,他们推荐了一文章,内容为湖北对职称的评审进行分类:科研型,教学型,并重型,科技推广型。
看了一下文章,我说了我的观点。我认为这种管理是不符合学术规范的。
如果做科研,不怎么做教学工作,特别是不教重要的主干课程与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这样的人不能评科研型教授,应该评‘研究员’。他们做科研的,不‘教’,他如何成为‘教授’呢?
如果教学工作做得很好,科研做得很少甚至不做,这样的教师不应该评‘教授’,他们做的工作实质是‘教学’,没有自己的学术见解与学术贡献,所以他们应该评‘高级讲师’。讲师就是将其他人研究的东西讲给学生们听。这与中学的教学基本是相同的。
如果仅仅科研推广,不做学术研究,可能评为高级工程师更为准确。
教授的含义,应该是自己做学术研究,有自己的见解,有自己的学术贡献,甚至有自己的学术风格,再将这些东西教给自己的学生们。学术做得越好,教出来的学生可能质量越高,因为不‘惑’。可以举例:孔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他有他的孔家思想,而且他教了许多学生,尽管他当时没有评职称,但他是一个教授的典型代表。
中国经常会制造混乱,在中学搞什么教授级高级讲师,有什么教授级工程师,有什么教授级医师等,什么教授级政工师等。同时还有教授享受副厅待遇,院士享受副部级待遇,副教授享受处级待遇等。
九十年代,我们学校管人事的处长,不搞教学,不做研究,也给自己搞了个‘副教授’。你说乱吧。
什么东西有利益,最后搞得都是‘人不人鬼不鬼’的‘四不象’。教授职称就是一个‘四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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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16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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