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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的事实生成与教育公平感的建构 精选

已有 4995 次阅读 2011-8-8 11:48 |个人分类:教育杂谈|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教育公平

      从教育公平的生成角度讲,教育公平是在政府、市场、高等教育系统和个人(社群)共同作用下生成的社会事实,这种社会事实表征着公民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的程度。在教育公平的实然状态生成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有:政府(中世纪大学时主要是教会,政府起相对次要的作用)、高等教育系统、个人(社群)和市场。

      首先是政府。不管何种类型的国家,从政府成立的目的上看,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就在于对个人权利实施保障。政府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去促进教育公平事实的产生。在教育公平事实的生成中,政府在以下关键事实生成和政策决定中起作用:高等教育系统规模的控制;什么人可以获得进入高等教育系统的机会;进入高等教育系统的数量及各层次人数比例;以何种方式进入高等教育系统等。政府总是在最大限度地创造一个相对平等的教育公平事实。因此,当一些人的受教育权利得不到保障,或者当高等教育的入学起点显失公平时,政府都会从自己的价值判断出发,控制或调整高等学校的招生政策。例如,从整体上来看,弱势群体、边缘化社群的青年进入大学比率低、进入大学的层次低已成为世界性问题。许多国家的政府对此正在采取一些措施予以调整。比如,牛津大学来自贫穷背景的学生的比例在过去10年(1995-2005)里从13%下降到7%。对此,英国政府在2004年促成国会修改了高等教育法,专门成立了公平入学办公室,要求大学尽可能广泛地面向各阶层招生,并与各大学谈判,签订招收一定比例公立学校毕业生的协议,对那些违反协议的学校进行处罚,最高罚款为50万英镑,并限制其收取学费的水准。[1]巴西一些公立大学近年来开始引进并实施“肯定行动政策”,为黑人等少数种族提供优惠名额等。

      其次是高等教育系统。高等教育系统影响教育公平的生成事实的因素主要有三个:第一,高等学校的数量及招生数量,这个数量决定一国高等教育的水平,一般讲来当一个国家适龄青年入学率达到50%,即实现高等教育的普及化后,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相应会减弱。第二,高等学校的分层情况和分布情况,分层就是研究型大学(其中的少数被称作精英大学)、一般大学、社区大学之间的比例情况,它最好与适龄青年的要求相匹配;分布是指高等学校在本国各地区的设置情况。由于高等教育越来越地方化,一个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越丰富,这一地区入学机会竞争就会减弱,教育公平问题也就会不突出,而一个地区的高等教育资源不丰富,必然会造成一个地区入学机会竞争的加剧,教育公平问题也就会突显。第三,招生的方式,高等教育系统根据自己的哲学来决定哪些人、以怎样的方式进入高等教育系统。

      第三是个人(社群)。个人(社群)是教育公平生成结果的直接承担者,他们对教育公平有着最为直接的认识,他们强烈要求教育公平。个人(社群)的阶层、区域和种族决定着他们拥有不同的惯习。而个人惯习决定着不同的个人(社群)对什么人、以怎样的方式进入高等教育会有不同的教育公平事实建构。对于个人(社群)来说,偏远地区、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缺乏的地区和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的人们对教育公平有着更为强烈的追求。这种追求是一种巨大的力量,这种力量有时会影响一个地区或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第四是市场。市场对入学机会公平的影响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市场的承载能力,即一定时期的市场对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接纳能力。承载能力既是一个绝对的概念,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说其绝对是因为一个市场对某一类人才的需求是基本稳定的,如中国大城市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它也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现在大学生难找工作,但只要他们放下身价走出大城市,他们同样会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工作;二是市场的回报率,即进入市场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的综合收益,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物质的收益是高校毕业生实际得到的以货币为代表的收益,而精神的收益较为复杂:包括能力的提高、知识的获得、素养的提高、地位的上升、荣誉的收获等。[2]第三是各类层次的高等教育毕业生的收益比例。即研究型大学、一般大学和社区大学同届大学毕业生的收益比例,这往往决定各类高等学校的报考人数。

      教育公平感是个体(或社群)对教育公平事实的“实然”与“应然”状态之间关系的看法,它可以用如下公式来表示:教育公平感=教育公平实然状态/教育公平应然状态。教育公平实然状态就是政府、市场、高等教育系统和个人(社群)四种力量在教育“机会均等”问题上相互作用、博弈生成的结果。教育公平的“应然状态”来源于个体(社群)对教育公平事实的价值评价。这种评价主要是以个人形式进行的,它依据的是个人经验内容的偏好和对公平“实然”的预期,或者说主要取决于个人的惯习结构和个人对他人教育机会的认识,它是一种比较的产物,是一种当下的评价,也就是说这种评价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化,因为人们的惯习结构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评价虽然是个别进行的,但同一阶层由于惯习结构类似,所以它总是带有一定的社群性质。可以肯定地说,教育公平感的得数永远是小于1的,因为世界上不可能有真正的、绝对意义上的教育公平,只有一个相对的教育公平。也就是说,当教育公平感近似于1或接近于1时,这时的教育公平状态就是比较好的。当然这种教育公平感数据应该来自大多数个人公平感的平均值。


[1] 张晓鹏. 走向公平---英国精英大学自主招生后[J],上海教育,200503B):34-36.

[2]  胡建华,周川等著. 高等教育学新论[M]. 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619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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