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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藩镇与割据政权

已有 6824 次阅读 2014-8-7 16:24 |个人分类:莫名其妙|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历史, 封建, 诸侯, 藩镇, 割据政权


诸侯、藩镇与割据政权


按:与王春艳老师(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2659-817383.html )无意间交流到诸侯与割据政权,发现这是一个极其有趣的话题,干脆写篇博文......


   一、什么是“封建”?

   欲说“诸侯”先要从“封建”这个词谈起。汉语中的“封建”,本义指的是西周初年确立的全新(相对于夏商两代)政权组织形式(通过武王分封与周公二次分封),即分封建设或封土建国制度,省称封建制。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在其史政合论的散文名篇《封建论》中有十分生动而精辟的论述:

 

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

 

我们现在频繁使用的“封建”一词及其衍生词汇,作为一个历史术语系列更多来自于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传统。汉语中的“封建”语源是一种政权组织形式或国家政治形态,除了封建制,还有部落联盟制(比如夏、商以及古楚国、古蜀国等)以及后来的帝国制(自秦为始)等等。而唯物史观传统中使用的“封建”(feudalism),特别是“封建社会”(feudal society),标识的是一个以生产关系为主要判据的阶级社会形态:其语源属于欧洲历史语境,本义也是“分封建设”,比如中世纪罗马教廷(类似周天子)对天主教国家的授权。在奴隶制的罗马帝国(名义上仍然叫“罗马共和国”)崩溃分裂后,原属西罗马的西欧地区逐步在教廷权威(教皇取代了奥古斯都的权威)下建立封建制,其社会生产关系中形成张力的主要两极从“奴隶主—奴隶”逐渐替换为“地主—农民”。马克思及其后继者在使用“封建”这个词时,主要表述“地主—农民”两极构成的社会形态。简而言之,“封建制”从属的国家政治形态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而“地主—农民”(“奴隶主—奴隶”,“资本家—工人”)标识的社会形态属于“经济文明”的范畴。由于欧洲历史上“封建制”的国家形态与“地主—农民”的社会形态长期并存,所以唯物史观传统中用“封建”指谓欧洲中世纪到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社会形态是相当准确的。

中国的情况有所不同。历史学界针对中国何时进入“地主—农民”的社会形态,主要有几种看法:战国时期、两汉时期以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等。现在主流采用的是以郭沫若先生为代表的主张,即中国在战国时期就已经从“奴隶主—奴隶”转变为“地主—农民”的社会形态(远早于西欧),与后者长期并存的国家政治形态是秦代确立的帝国制。

 在讨论中国历史变迁时,我一般尽量不使用“封建社会”这个概念,把“封建”这个词的涵义严格限定在西周封建制度


二、诸侯与藩镇


 西周封建制是一个层层分权的结构:周天子以下为诸侯,诸侯以下为卿大夫,大夫以下为士;下级为上级的“家臣”(越级之间,称“陪臣”。比如诸侯是天子的家臣,而诸侯的家臣卿大夫对天子要自称“陪臣”),并在上级的势力范围内获得自己的封地(上级保留一定直辖区域,周天子的直辖区即为“周”);受封者不仅享受封地(又称“食邑”)的税收,还对封地享有统治权。这套结构在中国瓦解后,被日本吸收并保留,形成了日本的封建领主制(创立于镰仓时代):天皇以下为大名,大名以下为武士家臣。当然,天皇的权力往往被实际掌握在打着“尊王攘夷”旗号(典故出自齐桓公)的“征夷大将军”(即幕府将军)甚至“幕府管领”(名义上是将军的管家)手中。日本的封建领主制度终止于开启日本现代化的明治维新时期,晚于中国两千多年。

周天子称“王”,然后按宗族血统与讨伐战功(包括抚恤殷商后裔)分封诸侯,诸侯分别世袭五等爵位,即“公”、“侯”、“伯”、“子”、“男”。比如武王的弟弟、后代儒家尊奉的“元圣”周公旦(姓姬,名旦),封于鲁国,伯爵爵位(敬称周公可能来源于其在中央所任官职,而非爵位);克商的首席功臣、被武王尊为“师尚父”的姜尚(字子牙,世称太公望、姜太公),封于齐国,伯爵爵位;而商王帝乙的长子、商纣王的庶兄微子,封于宋国,极可能是唯一实封的公爵。

以周天子为实际核心的封建体系维持了大约三百年。随着雄踞西北的犬戎部落入侵,为博美人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身死国灭,都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在战火中化为废墟。其后平王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东周”。经历了幽王时期的政治昏乱特别是镐京之乱后,周王室的形象与权威一落千丈,只能作为封建体系名义上的核心苟延残喘。随后周王朝步入了衰微之期。在这段时期里,西周以来的封建制度随着两个阶段的权力下移日趋土崩瓦解:

第一阶段是周天子权力移向诸侯,促使诸侯势力的纷纷崛起。天下进入了以“春秋五霸”(按《史记》记载为: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其中除宋襄公确系公爵爵位外,齐桓、晋文、秦穆诸“公”皆系僭越,楚庄王情况特殊,“不服周”而相对独立)为代表的割据状态。包裹在冠冕堂皇外衣下,实际以兼并土体为目的杀伐征战层出不穷,正是孟子所谓的“春秋无义战”(《孟子·尽心下》)。

第二阶段是权力进一步从诸侯向卿大夫转移,以“三家分晋”(晋大夫赵、魏、韩三家瓜分封君晋的领土各自立国,并得到周天子的承认)与“田氏代齐”(齐大夫田氏放逐齐康公,取姜齐而代以田齐,亦获得周天子认可)为肇始,诸侯各国之间陷入了更剧烈的对抗中,所谓的“战国七雄”(齐、楚、燕、韩、赵、魏、秦,各国无视于周天子,皆先后称王)成为这一时期的主导力量。

秦并天下,秦王政(嬴政)吸取西周封建制的教训,接纳丞相李斯等建议,晋皇帝,号始皇帝,天下推行郡县制(卫国除外,名义上保留卫君),确立帝国制度。

幻想着千万世代的秦帝国仅传二世而亡,崛起的西楚霸王项羽在楚怀王(战国末年楚怀王之孙,为抗秦义军“义帝”,仍称楚怀王)名义下再次实施封建制,天下近乎恢复到秦统一前的政治形态格局。

在楚汉争霸中脱颖而出的汉王刘邦,建立汉帝国。汉帝国吸取西周、秦、楚的经验教训,确立了一个绵延两千多年的“混合”政治形态:即在帝国制框架下施行郡国并行制——一方面施行归政中央的郡县制,另一方面又“分王子弟,以为屏藩”。晚年刘邦为防止吕氏一族外戚夺权,与诸大臣刑白马盟誓: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确立了同姓宗室(西周传统)与外姓战功(商鞅传统)的分封原则。

汉帝国制度确立后,分封体系仍然继承”王、公、侯、伯、子、男”的传统。但真正属于有军事、财税上相对独立的诸侯一般只有“王”(同姓宗室)这一级。汉景帝“七国之乱”后,随着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推恩令”,诸侯王的独立性逐步下降,郡国并行制中“诸侯国”的比重逐步下降。至魏晋南北朝以后,“王、公、侯、伯、子、男”逐步丧失相对独立的诸侯属性(不排除偶有反复),更多地作为世袭贵族的爵位标签罢了(孔子的“文宣王”,及其后裔世袭“衍圣公”这一类情况特殊),只享受礼仪和经济上的优厚待遇,比如:

皇帝同姓宗亲封藩王者,嫡系(皇帝儿子)封亲王,旁系封郡王。明制,不得召见,藩王不得擅离封地入京,实施“放养”;清制,不得诏命,藩王不得离京,形同“圈养”。

外姓分封中,有凭借战功的,也有文治的。比如北宋文治昌隆,有司马光封温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等;明太祖朱元璋规定非宗室无军功不得封爵,有“开国辅运六公爵”(皆不得好死!),有王阳明以孤身平定“宸濠之乱”(诸侯宁王朱宸濠作乱)封新建伯等等。

比较有意思的是,北宋皇室有“收复燕云者王”的遗训。徽宗时,大宦官童贯(还记得《水浒传》么?)与金合力“夺回”(实际是花重金赎回)后晋石敬瑭出卖给辽国的燕云十六州,封广阳郡王——当太监,当到封郡王,就凭这一点,以“造纸术”封侯的蔡伦、官拜骠骑大将军(加官非实职)的高力士、“立皇帝”刘瑾、“九千岁”魏忠贤......什么的简直不在话下。

然而对中央政权有潜在威胁的宗室诸侯并非封建制的专利,郡县制同样会催生新型的“诸侯”——藩镇

秦分天下三十六郡,以监其县,设太守(或郡守)为郡长。郡县这种地方区划层级的设置初衷就是为了中央管控地方,作为皇权监察地方的代理人,这些地方最高长官的权力日益膨胀,逐渐形成新的“诸侯”,威胁中央集权。

汉武帝时,为了进一步监察诸郡,又分州设刺史,如徐州刺史、幽州刺史等。东汉时,在刺史之上又设州牧(代天子牧民之意),掌一州军政民情,权势日盛。

东汉桓帝、灵帝以来,州郡日益作大,汉庭权威经“党锢之祸”、“十常侍之乱”......已然衰微,群雄逐鹿的军阀割据逐渐形成,赤壁一役后,遂成三足鼎立之势。

唐代吸取汉末魏晋南北朝之教训,撤郡分州,逐渐形成“道、州(府)、县”三级,又在边疆设立节度使辖区(唐以前的节度使是虚衔)。唐玄宗开元、天宝年间,胡将安禄山领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拥兵十余万,最终酿成“安史之乱”。

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中央为了抑制藩镇,又不得不扶植另外的藩镇;皇帝想要铲除固有军阀,又不得不依靠新军阀。“安史之乱”最终平定,但中唐以来,藩镇割据之势已成。晚唐的“黄巢起义”进一步激发了藩镇势力的恶性膨胀,故有“唐亡于藩镇”之终局,亦为五代十国之先导。

宋太祖为了抑制藩镇,以文抑武,用文臣掌兵;强干弱枝,集精锐于禁军(即中央军,大部拱卫京师,余部戍守边关)。看似高明的安排,最终便宜了契丹与女真,最终落得个“靖康之变”,高宗南渡,却又不得不寄希望于新的藩镇(宗泽、“中兴四将”等)......其实南宋岳飞、韩世忠、辛弃疾诸将的悲剧,一定程度上也源自皇帝对藩镇的恐惧

明清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汉武帝的传统。明先设承宣布政使司统辖州(府)县,后又以中央派出官员巡视监察诸州(类似元朝的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久成循例,号为“巡抚”(清代尊称“抚台”)。巡抚本职位中央派出的监察官员,必须配监察官衔,比如王阳明在平定宁王之乱前的正式官称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正四品)巡抚南赣(江西南部)。在战事频仍之地,中央又须派驻领兵部衔(左右侍郎或尚书衔)的官员“总督某地军务”,即为“总督”,久而久之遂成一省(布政使司辖地)最高军政长官。通常所说的“封疆大吏”,便是巡抚或总督一级,到清代已达一二品级,有“土皇帝”之谓。明末为抵御后金的军事崛起,又在关外辽东地区设置“督师”(应该是秦代建立官僚制度以来,史上权位最高的地方长官设置),统辖数个总督,节制兵马可达数十万之巨,例如袁崇焕就曾任“蓟辽督师”,这就不难理解他与岳飞相似的悲剧命运了......


三、不满足的藩镇:觊觎神器或割据建政

俗话说:不满足是向上的阶梯。诸侯、藩镇也不例外,不管是天潢贵胄的皇室宗亲,还是封疆大吏的土皇帝。“王侯”在手,距离天子也就一步之遥,“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或“彼可取而代之”,或“挟天子以令诸侯”,再不济也可裂土称王,武装割据

如果是同姓宗亲,一般都冲着“遗产分割”,争个掌舵之位,不必凿沉大船,比如西汉“七国之乱”、西晋“八王之乱”、明初燕王朱棣“靖难之役”......你是皇子皇孙,我也是皇子皇孙,这个皇位你坐得,我也坐得——“和尚摸得,我摸不得么?”

如果是异姓藩镇,就五花八门了:

比如跟着黄巢出道的节度使朱温(朱全忠)、跟着辽东“土皇帝”李成梁出道的努尔哈赤(他的建州卫从某种程度上看属于异族藩镇),直接把老板灭了,改朝换代。

客气点的如春秋首霸齐桓公、东汉末董卓、曹操以及日本的“征夷大将军”(镰仓、足利、德川)们,不图虚名,只捞实惠。

再不济有东汉末年的袁术、刘备、孙权,唐亡后南方走马灯似的“十国”,武装割据,称王称帝,任君选择:偏安一隅的,可以保境安民;志在恢复的,自己去秣马厉兵......

当然啦,割据建政、称帝定鼎是需要资本的,袁术就抱着个“传国玉玺”,就敢玩儿大的,结果成了“出头鸟”。聪明人要数曹刘曹操要作“周文王”,子孙(曹丕)有福自有福;刘备玩的是“循序渐进”——州牧、汉中王、汉昭烈皇帝;孙权玩的是“平衡战略”,联曹联刘,见机行事,你们没空,赶紧称帝!

也有谨慎的“老实人”(真的老实吗???),郭子仪、王阳明、孙承宗、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保百年富贵即可,瞎操那么多心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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