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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律历志》与秦汉天人思想的终极形态——以音乐思想为中心

已有 8147 次阅读 2012-6-7 10:16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论文交流| 中心, 音乐

《汉书·律历志》与秦汉天人思想的终极形态
——以音乐思想为中心
 
章启群
 
摘要:《汉书·律历志》以音乐为本体,建立了一个崭新的天人思想体系。它把宇宙、自然世界以及人类整个世界,从社会制度(礼)到精神情感(乐)、从外在世界到内在身体,都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像人的个体生命一样鲜活灵动的整体,而这个整体中跃动的心脏,则是音乐。这是既是一个完全艺术化的形而上学,也是一个可以落实到实用法则的形而上学。
 
关键词:律历志;秦汉天人思想;乐书;
 
邹衍的“五德终始”说风行之后,改正朔、易服色、历三统,成为改朝换代的标志。因此,从汉代建国之始,关于改历和确立律度量衡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汉武帝曾诏邓平、落下闳、唐都等人,制订历法、律法等。《史记·历书》云:“今上即位,诏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然后日辰之度,与夏正同,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王莽时期,刘歆等人更是乐此不彼,组织大量儒生修历、定制,所有法度臻于完备。《汉书·律历志》曰:“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誉,徵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條奏,言之最详。故删其伪辞,取正义,著于篇。”两汉关于天文、历法、音律、度、量、衡的活动和规制,基本记录于《史记》诸“书”与《汉书》诸“志”。
音律之学的对象是音乐,历法之学是关于年月、季节分割的学问,二者之间可谓泾渭分明。但是,在汉代这二者却归为一类,甚至视为一体,水乳交融。《汉书·律历志》是这个思想的一个代表性文本。在《汉书·律历志》中,“律”与“历”交织的学问,不是简单地把音乐学与天文历法知识相加,也不是更高形态的历学或音乐形而上学,而是一种哲学,其中包括宇宙论、本体论、伦理学、美学等。实质上,这是汉代思想的完整体系,是一个以占星学——阴阳五行说为核心的天人模式和理论形态。
本文主要以《汉书·律历志》为核心,兼及《史记·乐书》、《历书》,讨论其中的天人思想。由于这些文本不完全属于作者本人的思想,因而更能代表汉代思想界的正统。
 
 
一、从《史记》律历思想说起
 
《史记·天官书》是占星学的集大成之作。除此之外,司马迁的占星学——阴阳五行思想也贯穿在《乐书》、《律书》和《历书》之中。
《史记·乐书》大部分与《礼记·乐记》相同,很多与占星学相关的内容在文字上都很相近。例如: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正通矣。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搥,其臣坏;角乱则憂,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也。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
乐由中出,礼自外作。
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诎信俯仰级兆舒疾,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旋裼袭,礼之文也。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术。作者之谓圣,术者之谓明。明圣者,术作之谓也。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于山川鬼神,则此所以与民也。
故圣人作乐以应天,作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也。
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太始而礼居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云乐云”。
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然后草木茂,区萌达,羽翮奋,角觡生,蛰虫昭稣,羽者妪伏,毛者孕鬻,胎生者不殰而卵生者不殈,则乐之道归焉耳。乐者,非谓黄钟大吕弦歌干扬也,乐之末节也,故童者舞之;布筵席,陈樽俎,列笾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故有司掌之。”“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不怒,柔气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于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夺也。然后立之学等,广其节奏,省其文采,以绳德厚也。类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故曰“乐观其深矣”。
夫歌者,直己而陈德,动己而天地应焉,四时和焉,星辰理焉,万物育焉。
 
但是,《史记》在“乐”和“律”的方面,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思想,是对于占星学—阴阳五行说的拓展:
 
故音乐者,所以动荡血脉,通流精神而和正心也。故宫动脾而和正圣,商动肺而和正义,角动肝而和正仁,徵动心而和正礼,羽动肾而和正智。故乐所以内辅正心而外异贵贱也;上以事宗庙,下以变化黎庶也。琴长八尺一寸,正度也。弦大者为宫,而居中央,君也。商张右傍,其余大小相次,不失其次序,则君臣之位正矣。故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徵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乐书》)
 
这里关于音律的思想,不同于《月令》的模式,不仅把五音与五脏、五常以及五种情感直接贯通起来,还提出了乐器构造尺寸的标准即“正度”的问题,而“正度”即与礼相关。从孔子到董仲舒都特别强调“正名”,而所谓“正名”,按照董仲舒的说法,就是改正朔,易服色,一统纪,明法度。乐器的“度”是最重要的法度之一。司马迁这里提出乐器的“正度”问题,成为《汉书·律历志》中最重要的思想之一。
司马迁还认为,律吕的来源是气,“神生于无,形成于有,形然后数,形而成声,故曰神使气,气就形。……非有圣心以乘聪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律书》)而气则形成于风。于是,他又论及十二律吕与季节、方位、天干、地支的关系。例如:
 
清明风居东南维,主风吹万物而西之。【至于】轸。轸者,言万物益大而轸轸然。西至于翼。翼者,言万物有羽翼也。四月也,律中中吕。中吕者,言万物尽旅而西行也。其于十二子为巳。巳者,言阳气已尽也。(《律书》)
 
不过,关于音律与天地四方四时天干地支的专门思想,也有更早的源头:
 
大圣至理之世,天地之气,合而生风。日至则月钟其风,以生十二律。仲冬日短至,则生黄钟。季冬生大吕。孟春生太蔟。仲春生夹钟。季春生姑洗。孟夏生中吕。仲夏日常至,则生蕤宾。季夏生林钟。孟秋生夷则。仲秋生南吕。季秋生无射。孟冬生应钟。天地之气正,则十二律定矣。(《吕氏春秋·音律》)
日行一度,十五日为一节,以生二十四时之变。斗指子,则冬至,音比黄钟。家十五日指癸,则小寒,音比应钟。加十五日指丑,则大寒,音比无射。加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越阴在地,故日距日冬至至十六日而立春,阳气冻解,音比南吕。加十五日指寅,则雨水,音比夷则。……(《淮南子·天文训》)
 
更为重要的是,司马迁提出了以音乐为本体的形而上学。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六律为万事根本焉。(《律书》)
(故)【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十母(天干),十二子(地支),钟律自上古。建律运历造日度,可据而度也。合符节,通道德,即从斯之谓也。(《律书》)
律数:九九八十一为宫。三分去一,五十四以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为商。三分去一,四十八以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为角。(《律书》)
 
这里不仅仅是为五音十二律制订具体法则,而是鲜明提出了“六律为万事根本”的本体论思想。因此,它不是音乐形而上学,而是一种以音乐为本体的形而上学,或者说哲学。关于五音与数的关系,也符合这个形而上学的意指。譬如“九九八十一为宫”,宫声与君、圣相关,九九为数之极,因此匹配。[1]
这些思想是《汉书·律历志》思想之滥觞。
但是,司马迁不仅把“礼”、“乐”二书分开,也把“律”、“历”二书分割。而《礼书》所表达的一些观念,与占星学基本没有关系。例如:
 
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天地以合,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
故绳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规矩者,方员之至也;礼者,人道之极也。
 
这些基本上是荀子的思想。而到了《汉书·律历志》中,礼乐和律历,则统合一体,形成一个完整的以音乐为本体的哲学体系。
 
二、《汉书·律历志》的形而上学
 
经过刘歆等人的解释和创制,滥觞于邹衍“五德终始”说的占星学——阴阳五行学说,从理论到实践,得到全面的丰富和发展,不仅运用于王莽新王朝的礼仪和政治秩序之中,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继续发扬光大,而且在学术思想和理论上也臻于完善。因此,到了东汉时期,秦汉的天人思想,即以占星学——阴阳五行说为核心的思想,终于形成了它的终极形态——以《汉书·律历志》为代表的文本。
《汉书·律历志》给我们展示了这个天人学说体系宏富繁密、极富想象力的面貌:从天地自然、人伦道德,到普通人社会生活最基础、最日常的准则,即从自然数到度量衡等,都纳入到一个完整的理论系统之中。
从形式上看,《汉书·律历志》所记述的是“律、度、量、衡”的规制和法则,不仅是所谓“正名”的需要,即改正朔,易服色,一统纪,明法度的需要,也是当时人们社会生活所必须依赖的手段,尤其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即从事生产、流通、交换活动所必须依赖的手段。实质上,这也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一个标志。但是,如果《律历志》的目标仅仅如此,它就只是一部指导社会生活的工具书,正如当今社会的各种法规、条例汇编一样。《汉书·律历志》之所以具有思想史的意义,正在于它要寻找和论证这些“律、度、量、衡”确立的根本依据和原则。
《律历志》云:
 
《书》曰:“予欲闻六律、五声、八音、七始詠,以出内五言,女听。”予者,帝舜也。言以律吕和五声,施之八音,合之成乐。七者,天地四时人之始也。顺以歌咏五常之言,听之则顺乎天地,序乎四时,应人伦,本阴阳,原情性,风之以德,感之以乐,莫不同乎一。唯圣人为能同天下之意,故帝舜欲闻也。今广延群儒,博谋讲道,修明旧典,同律,审度,嘉量,平衡,钧权,正准,直绳,立于五则,备数和声,以利兆民,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
 
可见,它认为,所有的“律、度、量、衡”的最后根据,是天地、四时、人伦、阴阳等。因此,在考察和记述“律、度、量、衡”之外,它还加上“数”为之首:
 
《虞书》曰:“乃同律度量衡”,所以齐远近立民信也。……一曰备数,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曰嘉量,五曰权衡。参五以变,错综其数,稽之于古今,効之于气物,和之于心耳,考之于经传,咸得其实,靡不协同。
 
所谓《虞书》也没有提及数。一般来说,自然数是人类的先验知识,甚至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本不需要规制、立法。而且,数本应成为度量衡的基础和依据。但《律历志》把数与音律、度量衡视为一类,由此可见,《律历志》不仅记录官方用立法形式确定的“律、度、量、衡”,还要为它们寻找和论证一个比自然数更为本源形态的依据和原则。这个依据和原则,只能是形而上学所建构的对象。其所谓“参五以变,错综其数”,即来自《易传》,这是《律历志》的哲学思想资源之一,实质上就是占星学——阴阳五行说。
数的来源和依据是什么?它说:
 
数者,一、十、百、千、万也,所以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也。《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成六觚,为一握。径象乾律黄钟之一,而长象坤吕林钟之长。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
 
在这里,《汉书·律历志》并没有回答数的来源,而是转入数的运用要“顺性命之理”的问题。虽然它回避了一个数学的哲学问题,但转入的仍然属于一个形而上学问题。它认为,数的“顺性命之理”在黄钟:“本起于黄钟之数”。数运用的法则是《易》之“大衍数”。并以此为基础,来确定、规制律、度、量、衡。很明显,黄钟成为这里基础的基础,法则的法则。显然这似乎是本末倒置,用一个具体的器物(黄钟)形制,作一种度量制度中数字秩序的最终依据,完全是形而下的原则,与形而上的思想建构恰恰相反。例如,西方思想家总是从“我思”出发,作为建构形而上学的逻辑起点。然而,这却符合当时的思想观念,或者说符合当时的意识形态,从而是合理、合法的。
那么,黄钟是如何而来的?它形制的依据是什么?
 
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
 
黄钟为黄帝所作,十二律由此而定。这个传说当然是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折射。在汉代,黄帝相当于是天帝的化身,他所做的一切,实则代表天意为人间立法。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就是从黄帝开始的。而“五声之本,生于黄钟”,“黄钟纪元气之谓律”。与此一致,黄钟、大吕等十二律乐器的长度、规制,能应和凤凰之鸣,也是根源于天地之象:
 
玉衡杓建,天之纲也;日月初(缠)【躔】,星之纪也。纲纪之交,以原始造设,合乐用焉。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指顾取象,然后阴阳万物靡不條鬯该成。故以成之数忖该之积,如法为一寸,则黄钟之长也。参分损一,下生林钟。参分林钟益一,上生蕤宾。
 
关于“成之数忖该之积”,孟康注曰:“成之数者,谓黄钟之法数。该之积,为黄钟变生十二辰积实之数也。忖,除也。言以法数除积得九寸,即黄钟之长也。”如法一寸,实为九寸。九为数之极,亦为阳爻之数,故以为黄钟法数。以此损益交错,如此类推,其他乐器法数则为之确定。
十二律吕的来历如此,它们与天地人的关系,则是既定的了。因此,黄钟、大吕、林钟与“三统”即天、地、人三者的关系也是具体的: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楙之于未,令种刚彊大,故林钟为纯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前》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其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注:此处为“行”中一“童”字)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
 
而天干、地支的形成或根据与律吕亦是密不可分:
 
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此阴阳合德,气钟于子,化生万物者也。故孳萌于子,纽牙于丑,引达于寅,冒茆于卯,振美于辰,已盛于巳,咢布于午,昧薆于未,申坚于申,留孰于酉,毕入于戌,该阂于亥。出甲于甲,奋轧于乙,明炳于丙,大盛于丁,丰楙于戊,理纪于己,敛更于庚,悉新于辛,怀任于壬,陈揆于癸。故阴阳之施化,万物之终始,既类旅于律吕,又经历于日辰,而变化之情可见矣。
 
这样,天地、万物、四时、五色、三纲五常等等,与十二律五音的关系,自然混为一体,无法分离了:
 
至治之世,天地之气合以生风;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宫以九唱六,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钟(宫)【宣】气而牙物也。位于丑,在十二月。太族:族,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于寅,在正月。夹钟,言阴夹助太族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于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位于辰,在三月。中吕:言微阴始起未成,著于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于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导也,言阳始导阴气使继养物也。位于午,在五月。
 
商之为言章也,物成孰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施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緐祉也。羽,宇也,物聚臧宇覆之也。夫声者,中于宫,触于角,祉于徵,章于商,宇于羽,故四声为宫纪也。协之五行,则角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商为金为义为言,徵为火为礼为视,羽为水为智为听,宫为土为信为思。以君臣民事物言之,则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图式和宇宙结构,它当然是由《月令》的世界图式发展而来。但是,它与《月令》图式的根本不同在于,这个世界图式和宇宙结构的中心是音乐:律吕是这个宇宙和世界中最为重要的元素。
在这样的理论基础之上,黄钟于是成为度量衡的法则和依据。
 
三、黄钟为度量衡依据法则略述
 
《汉书·律历志》中的音乐思想,绝不止于对先秦传统儒家的礼乐思想的发展,实质上则相反,是一个根本的颠覆。它也绝不止于把音乐上升成为一种艺术形而上学,而是试图建立一种以音乐为本体的宇宙论和形而上学。这个几乎音乐化了的形而上学,包含宇宙论、本体论、伦理学、知识论、美学等,不仅极富艺术性,也伸展到实践知识的运用层面,具有常识的性质。因此,《律历志》把律吕不仅与历法结合,还与度量衡贯通,使传统的“礼”和“乐”在汉代社会中结结实实、有血有肉地成为一体,伸展到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让占星学——阴阳五行说思想全面落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进入“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潜意识之中。这是一种多么具有艺术创造力的形而上学!
《汉书·律历志》关于度量衡的论述十分具体、明晰: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黄钟之长。以子榖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一为一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而五度审矣。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榖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槩。合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其外,旁有庣焉。其上为斛,其下为斗。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縻爵禄。上三下二,参天两地,圜而函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象规,其重二钧,备气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君制器之象也。
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铢者,物繇忽微始,至于成者,可殊异也。两者,两黄钟律之重也。二十四铢而成两者,二十四气之象也。斤者,明也,三百八十四铢,《易》二篇之爻,阴阳变动之象也。十六两成斤者,四时乘四方之象也。钧者,均也,阳施其气,阴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权与物均,重万一千五百二十铢,当万物之象也。三十斤成钧者,一月之象也。石者,大也,权之大者也。始于铢,两于两,明于斤,钧于钧,终于石,物终石大也。四钧为石者,四时之象也。重百二十斤者,十二月之象也。终于十二辰而复于子,黄钟之象也。千九百二十两者,阴阳之数也。三百八十四爻,五行之象也。四万六千八十铢者,万一千五百二十物历四时之象也。而岁功成就,五权谨矣。
 
度是本起于黄钟之长,量是本起于黄钟之容,衡本起于黄钟之重。虽然有些数字与《易》、四时、四方亦相符合,但是,黄钟是最终依据。
最后,《律历志》有一总论: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圜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圜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翼天子。《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咸有五象,其义一也。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注:此处一字,左为上“米”下“韦”,右上“佳”下“大”,读zōu)也,物(“米韦佳大”)敛,乃成孰。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圜,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圜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
 
它把度量衡等“五则”与占星学——阴阳五行思想进行直接沟通,实质上,也是用占星学——阴阳五行说来全面统摄度量衡等日用知识和法则。这就建构了一个形而上与形而下贯通一体、哲学与实用知识内在相连、思想与物质生活密不可分的大系统。这个大系统的义域之宏广、结构之质实、意味之深远,从某种角度说,超越了以往任何一种思想理论体系,包括像黑格尔哲学那样的思想体系,当然也超越了至今为止的任何一种中国哲学理论。
 
四、小结
 
《汉书》的占星学——阴阳五行思想,也贯穿在其他《志》中,成为其指导思想。例如:
 
人函天地阴阳之气,有喜怒哀乐之情。天禀其性而不能节也,圣人能为之节而不能绝也,故象天地而制礼乐,所以通神明,立人伦,正性情,节万事者也。(《礼乐志》)
圣人既躬明悊之性,必通天地之心,制礼作教,立法设刑,动缘民情,而则天象地。……故圣人因天秩而制五礼,因天讨而作五刑。(《刑法志》)
 
由此可以证明,体现在《汉书》诸“志”中的思想,是一个完整的体系。
至此,我们可以给秦汉占星学——阴阳五行说的发展,作一概述和总结。
从邹衍学派,经过董仲舒、司马迁、以及“五经”文本、《黄帝内经》等等,到《汉书·律历志》,秦汉思想形成的天地人学说才臻于完善。占星学——阴阳五行说不仅建构了外在的宇宙时空,而且建构了从天体到人体、从宇宙到内脏、从宏观到微观的完整世界。由阴阳五行延伸的事物可谓洋洋大观:从天上七政(日月五星),到地球的四时与五方,再到地上五行(金木水火土),再到人之五藏(肝肾心脾肺),以及自然万物的五色、五味、五音、五兽、五井、五气、无虫、五食、五臭,社会宗教伦理艺术美学的五帝、五神、五祀、五祭,政治伦理的五德、五政、五钟、五日、五内、五居,艺术美学的五律、五数,可见,这是一个囊括当时人们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理论范式。
然而,在这个理论的范式之中,内在结构是什么?《月令》给我们展示了一个平面的社会生活的世界图式,占星学——阴阳五行说是其支配思想,这个世界图式的内在结构也就是阴阳和五行。董仲舒实质上以人为中心建立的天人结构,突出了天人二项的对立。《黄帝内经》最后把占星学——阴阳五行说伸展到人的肉身之上,和微观的经络血气之中。《汉书·律历志》则是在所有这些思想理论的基础上,以音乐(律吕)为核心,完成了汉代天人思想的一体化建构,是这场几百年思想史演进的最后一跃。
在《汉书·律历志》的天人范式中,从宇宙之中的天体运行、自然世界的万类生息,到人的身体生命运动,以及社会政治、伦理生活的运作,包括艺术的创造,都是和谐一致的。在这个宇宙万物之中,无论是精神的世界,还是物质的世界,俱处于一种永恒的运动之中,而这个运动具有协调一致的韵律和节奏。音乐(律吕)正是表达了这样的律动和节奏。因为,音律不仅是人的内在世界即精神、情感的表现,也是外在世界即大自然的运动(包括人体生命运动)节奏的表现。与历法相比,历法则从可视与可感的方面(季节变化),反映和揭示了外在自然的节奏与协调。而音乐(律吕),则是从可听的然而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方面,昭示了整个宇宙、世界、社会、人体的内在律动和节奏。因此,它们在根本上是和谐一致的,都是一种节奏。这就是《律历志》把音乐与历法合为一体的内在根据。
由此可见,《汉书·律历志》以音乐为本体,建立了一个崭新的天人思想体系。它把宇宙、自然世界以及人类整个世界,从社会制度(礼)到精神情感(乐)、从外在世界到内在身体,都视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个像人的个体生命一样鲜活灵动的整体,而这个整体中跃动的心脏,则是音乐。这是既是一个完全艺术化的形而上学,也是一个可以落实到实用法则的形而上学。仔细玩味,真是奇妙无比!
西方两千多年前的毕达哥拉斯学派,就以数和音乐为元素,建立了博大精深的哲学理论。《汉书·律历志》所建立的天人思想体系,当然不能完全符合近代以来科学论证的要求,然而,它的恢宏气度与极富创造性的想象力,与毕达哥拉斯学派亦可以媲美。尼采说过,音乐是一种能够直接进入精神的东西,而文字和所有以物质材料为媒介的思想形式则不能。这就是《汉书·律历志》所建立的这种形上学的奥秘和魅力所在。
《汉书·律历志》的这个思想体系,是中国“乐感文化”(李泽厚语)的内核,是中国灿烂的美学思想的源头之一,在中国悠久的文化传统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直至今日。
[1] 后来《汉书·律历志》言黄钟长度为九寸,《史记索引》曰:“而云黄钟长九寸者,九分之寸也。刘歆、郑玄等皆以为九寸即十分之寸,不依此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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