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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把马克思主义理解为科学?

已有 9882 次阅读 2011-5-30 01:30 |个人分类:马克思主义|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马克思主义

拙文:《儒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伪科学    
 
[8]qiaoqiao1980  2011-5-29 20:40  
 
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只是一种政治学说,所以儒化的马克思主义也不是伪科学,而是伪学问。  
 
博主回复(2011-5-30 00:53):  
 
“马克思主义不是科学,只是一种政治学说”?——这个判断至少有两个失误:  
 
其一,政治学说也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政治学是属于科学范畴,除非把科学狭义化为自然科学,从而不承认社会科学的存在。科学范畴的政治学所提出的假说未必真,但只要是有科学根据且符合逻辑的,其假说就是科学假说;  
 
其二,马克思主义不能被归结为一种政治学说,亦即不能被归结为它是关于国家的一种理论,因为政治学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的学问。  
 
马克思主义”这个名称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起的,他们把他们的社会主义学说称为“科学”(参见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恩格斯说:“我们大家知道:不论在自然科学或历史科学的领域中,都必须从既有的事实出发,因而在自然科学中必须从物质的各种实在形式和运动形式出发;因此,在理论自然科学中也不能虚构一些联系放到事实中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些联系,并且在发现了之后,要尽可能用经验去证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69-470页)这表达了马、恩对科学方法的理解。正是基于这种理解,恩格斯曾表示,包括他和马克思在内的唯物主义者“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决定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毫不怜惜地牺牲一切和事实(从事实本身的联系而不是从幻想的联系来把握的事实)不相符合的唯心主义怪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8页)  
 
曾被恩格斯称为“马克思的历史观”的唯物史观把人类社会发展理解为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据此认为完全可以像自然科学那样来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恩格斯把这门学问称名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他指出:“要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转到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必须把这些人当作历史中行动的人去研究。……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必须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马克思的历史观……结束了历史领域内的哲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6─353页)。
 

恩格斯曾指出,要建立起“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靠费尔巴哈那样的唯物主义者是不可能实现的,他认为这个任务只有像他和马克思那样的具有“马克思的历史观”的唯物主义者才能完成。
 
 
马克思的《资本论》写作过程,就是他基于唯物史观,运用科学方法来研究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过程。剩余价值说学是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发展规律所提出的一种科学假说。恩格斯曾把马克思一生的贡献概括为“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两大发现。唯物史观的发现结束了历史领域的哲学,奠定了历史科学或社会科学的唯物主义基础;剩余价值学说的发现则标志着社会科学的建立并取得了初步成果,至于这个社会科学成果作为一种知识体系是否符合它所研究的客观规律本身,这是需要接受相应的社会实践检验的,但无论其检验的结果如何,它作为社会科学成果是无疑的。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发展规律的研究无疑是属于科学,属于社会科学,而且是社会科学研究的开始,剩余价值学说则是这种社会科学研究的成果形式。
 

补充

 

恩格斯还说过:“现在无论在哪一方面,都不再是要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要从事实中发现这种联系了。这样,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3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中则提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我们在这里不谈;我们所需要研究的是人类史,因为几乎整个意识形态不是曲解人类史,就是完全排除人类史。意识形态本身只不过是人类史的一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21页。按:据《马恩选集》编者注,这段话及其他与此相关的一些话在手稿中被删去了。这或许是由于他们在这里只想谈人类史而姑置自然史于不谈的缘故吧。马、恩在这里既然说“自然史,即所谓自然科学”,则他们所谓“人类史”就也未尝不可以说是“人类科学”,但他们本人未尝使用过“人类科学”一词,除同书中尚有“关于人的科学”的提法以外,其他著作中还有“关于社会的科学”、“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分别见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6237)等提法。据笔者分析,这些提法的含义并无实质差异。

 

马、恩把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思维科学统统纳入历史科学范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旧序论辩证法》(1878)中说:“关于思维的科学,和其他任何科学一样,是一种历史的科学,关于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5页)这里恩格斯不但指明了“其他任何科学”都属于历史科学,而且指明了“关于思维的科学”也是属于历史科学。

 

要之,依据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著所表达的思想以及他们所从事的学术活动的实际情况,应该把他们的学术活动纳入科学范畴,把他们所创立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称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其内容涉及哲学(其标志性成果是唯物史观)、社会科学(其标志性成果是剩余价值学说)和思维科学(其标志性成果是与形式逻辑相联系的辩证逻辑,即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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