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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科普 接种失效疫苗有何危害?

已有 5228 次阅读 2016-3-23 07:40 |个人分类:传染病学|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大家不要过于担心,好好看看这些资料,听听专家的解释。

1  疫苗案曝光后能否继续接种?

一类可正常接种二类可暂停乙脑

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在接受京华时报采访时表示,疫苗该接种还是得去接种,不接种疫苗会让孩子失去保护,风险更大。

一类疫苗接种没有问题,国家要求接种的疫苗都是免费提供;而二类疫苗中涉及到的乙脑、流脑等危险性比较大,可以暂时停止,等官方有了结论后再去打,这些都不是很着急。如果因恐慌不去接种疫苗,疫苗种率下降,最可怕的后果是一些严重传染病得不到控制,发生暴发流行。

2  接种失效疫苗有何危害?

孩子得不到保护会增加感染几率

据介绍,只要是正规疫苗,未冷藏和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这种疫苗最大的风险是失效,人接种后无法对相应疾病免疫。对于狂犬病、破伤风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而对于甲肝、水痘等疾病,人在接种无效疫苗后会认为自身有抗体,而放松警惕,增加感染疾病的可能。

周子君认为,过期以后的疫苗从理论上讲,不能够保证品质和效果,对于是否会危及生命安全,至今并没有发现。临期、过期或未经严格冷链存储的疫苗,危害主要在于疫苗失效,打了等于白打。如果孩子们得不到疫苗的保护,就是将他们置于严重传染病的风险当中。家长们要是担心自己孩子接种的疫苗没有效果,可以查询所用疫苗的批次,以及流通方向。

由于疫苗接种没有最佳时期,只要赶在疾病暴发高峰前一两个月接种即可。疫苗接种是预防性的,可以在体内产生抗体,防止相关疾病暴发。

3  疫苗不良反应概率有多大?

一般安全无风险少数群体会过敏

周子君表示,疫苗不良反应的概率是非常小的,有些媒体在这方面不是很专业,过分夸大了疫苗的不良反应。疫苗以极小的剂量作用于人体,一般情况是安全无风险的,有些正好打了疫苗病发了,但没打疫苗也会得那种病,有时纯粹就是一种巧合。这种巧合的概率比打疫苗发病的概率要大得多,例如,有些人认为,打了麻疹疫苗就瘫痪了,纯属瞎扯,有些属于遗传病,跟疫苗无关,这方面需要一些专业知识来科普,告知群众,明辨是非。

疫苗不良反应是有特异性的,主要是为了预防疾病的,有减毒的作用,如果某一种疫苗有轻微感染的话,应该是成批孩子都有反应,不可能是单独的个体出现问题。即使出现过敏反应,可以进行紧急抗过敏治疗,但过敏反应也只是少数群体才会发生。http://news.qq.com/a/20160323/007740.htm?pgv_ref=aio2015&ptlang=2052

1 二类疫苗是不是必须打?

  目前,我国将疫苗分为两类,也就是一类和二类疫苗。

  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定义,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目前,这类疫苗以儿童常规免疫疫苗为主,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等等。

  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比如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等等。

  此次山东警方通报的这起疫苗案件中,涉事的就属于二类疫苗。这些疫苗及生物制品虽为正规厂家生产,但由于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运输、保存,脱离了2至8摄氏度的恒温冷链,已难以保证品质和使用效果,注射后甚至可能产生副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案件中的疫苗属于二类疫苗,儿童普遍接种的一类疫苗是没有涉及的。因此,此次涉案的疫苗并不属于必须接种的类别之中。

  2 “问题疫苗”最坏结果是啥?

  据济南警方介绍,这些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其未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过期或者失效疫苗不能完全等同于“毒疫苗”。

  他表示,只要是正规疫苗,如果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此次的“问题疫苗”的最大风险是失效,即人接种后没有产生免疫。但是,对于狂犬病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

  某医院预防接种门诊医生表示,这批问题疫苗最大的问题是“可能无效”,也就是不能为接种者建立没有有效的免疫屏障。

  如果一定范围内接种这些失活的疫苗的人群比较大,那么在这一范围没有相对应疾病的免疫保护屏障,一旦有个体发病,可能造成暴发流行。

  比如涉案的水痘疫苗是活疫苗,无冷链保护易失活,接种后不产生免疫保护。如一个区域均接种了这种失活疫苗就可能水痘流行。

  3 打了“问题疫苗”怎么办?

  2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此次12种非法疫苗的名单。

  王月丹建议如果近期接种了名单中的疫苗的群众去医院检查一下免疫的效果。如果没有产生免疫,可以补种疫苗。

  王月丹认为,第二种风险就是大家普遍担心接种这批疫苗会不会有不良反应。由于保存不当导致疫苗抗原性改变后,会不会导致不良反应的增加?这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没有实验数据。他认为,出现这个可能性是非常罕见的。

  4 流通环节哪里出了问题?

  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我国在2005年6月份开始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在疫苗的流通和管理上我国有法规可依的,但是具体到操作的环节有一些漏洞。

  他说首先疫苗不能随意出售给个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上肯定会加强。当然在条例的规定上会不会调整,暂时还不清楚。他认为,可能会出现一些细则。

  王月丹表示,比如一些个人挂靠在有经营疫苗资质的企业或者机构中。提供这种挂靠关系的单位没有尽到严格管理的义务。他认为这是下一步将要被清理的对象。

  一位疾控领域的专家告诉记者,疫苗的监管问题早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卫计委一直在做这方面的研究,重新设计二类疫苗的流通体系和规范使用,在这起案件之前就已经有了草案并在内部征求过意见。

  据介绍,草案内容涉及二类疫苗的采购方式、疫苗使用单位对疫苗信息的记录及相关部门定期核查等内容。该专家还表示,这种新机制能不能顺利运转有待审慎论证,不能因为这起事故就匆忙出台。

  5 还能带孩子去打疫苗吗?

  对此,多位专家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切勿因噎废食。

  王月丹表示,本次涉事的疫苗都是二类疫苗,个人可根据需要自由选择是否接种,也可以选择疫苗厂家以及到哪里接种。如果家长带孩子去接种二类疫苗,可以要求查看疫苗包装、说明书等。

  北京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庞星火提醒家长,一类疫苗是国家规定必打并且免费提供的疫苗,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千万不要因为恐慌随意放弃为孩子接种。

  她建议,市民如要接种二类疫苗,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接种机构接种,而不要图便宜轻信无资质的诊所和个人。

  上述疾控专家也表示,我国对于疫苗接种点都有资质认证,需要经过县一级行政部门批准并由各级卫生主管部门监管。家长在带儿童接种疫苗时最好到提供疫苗常规服务的接种单位接种;如果是接种二类疫苗,则可以要求接种方提供疫苗的相关凭证和批号信息等。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丹丹 王梦遥 王卡拉

http://news.sina.com.cn/o/2016-03-23/doc-ifxqnsty4926544.shtml

 

处理疫苗接种信任危机的“美国经验”
2016年03月24日07:16   环球时报 我有话说(1人参与) 收藏本文

  方舟子

  涉及儿童的健康问题,总容易激发人们的关心、愤慨和恐慌,从婴儿奶粉到疫苗,都是如此。“山东疫苗案”的爆发再度给我国疫苗接种带来信任危机,很多人表示不敢带小孩去打疫苗了,甚至还有人表示,以后要像从香港、国外带奶粉一样,要带小孩去香港、国外打疫苗。我认为这种想法很不现实。

  不能因被夸大的问题疫苗危害而因噎废食

  儿童疫苗常规接种次数很多,如果不是定居海外,就要为此携家带口频繁跨境旅行。何况疫苗接种并不便宜。以美国为例,平均一剂疫苗的费用是150美元,美国居民有政府或医保买单,外国人就要自费了。

  其实此次疫苗问题的危害,是被某些媒体、“专家”夸大甚至歪曲了。按规定疫苗的运输、存储必须有严格的冷链,销售商没有达到这个要求,自然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没有冷藏的疫苗就变成了媒体所谓“毒疫苗”。疫苗没有冷藏、受热的后果是效力下降乃至完全失效,最大的风险是免疫无效,没能对接种者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不同疫苗对温度的敏感性不同。有的比较敏感,一旦受热就会很快失效;有的则非常稳定,可以在较热的环境中长期保存。比如大家最为关心的狂犬病疫苗和乙肝疫苗,就都是属于最为稳定的疫苗,在37摄氏度的环境中可以存放几周都不会有问题。

  为保险起见,未经冷链运输、存储的疫苗不宜使用,应该召回。对接种过这些问题疫苗的人应该根据情况做出评估,看是否有补种的必要。但是无论如何,为此吓得不敢去打疫苗或推迟打疫苗,是因噎废食,健康风险更大,是对自己的小孩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如果免疫覆盖率太低,就会导致传染病流行。

  “疫苗接种恐慌”在美国也曾引发危机

  国外的疫苗并非就不会出现问题。比如美国历史上就几次发生疫苗事件。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有报道声称儿童接种白喉、百日咳、破伤风混合疫苗(DPT)的话,其中的百日咳疫苗成分会导致“百日咳疫苗脑病”。尽管医学界认为这一说法没有科学依据,但经过媒体炒作,在公众中造成了恐慌,美国出现了“反DPT运动”,认为自己子女受到该疫苗伤害的家长纷纷起诉疫苗厂家,并能获得赔偿。其结果是,各个疫苗厂家为避免承担责任,选择停产DPT,只剩下一家还在生产,造成DPT疫苗短缺,对百日咳免疫接种覆盖率太低,原来已变得少见的百日咳病例上升。而且因为这一恐慌,其他疫苗的接种率也受到了影响,美国公共卫生事业面临着巨大的危机。

  针对这种情况,美国国会通过《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从每剂疫苗征收75美分税收设立专门赔偿基金,在美国联邦法庭设立一个专门部门处理疫苗伤害索赔案件,俗称“疫苗法庭”。认为自己或子女因为疫苗接种受到伤害者可以向疫苗法庭申请赔偿,由美国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医学专家审核是否符合赔偿要求,然后由司法部根据审核结果写成报告提交法庭,法庭指定一个仲裁人,由其决定是否给予赔偿和赔偿的金额,赔偿金由卫生与人类服务部支付。对于疫苗法庭的判决,可以上诉,被驳回的原告也可以选择到民事法庭起诉。

  从1988年到现在,疫苗法庭共收到1.6万多起申请,有1.4万多起已做出判决,其中有4500多起获得赔偿,共获得33亿美元的赔偿。在获得赔偿的案件中,其实大部分(约80%)是被卫生与人类服务部医学专家认为不能确立是疫苗接种引起的伤害的,但是法庭为了减少诉讼费用、息事宁人,还是通过调解给予了赔偿。所以,不管是美国还是中国,认为子女受到疫苗接种伤害的案件其实绝大部分都与疫苗接种无关,而是属于偶合现象:有那么多的人接种疫苗,总会有人在接种疫苗后碰巧因为其他原因得了某种重症,然后就以为是疫苗接种导致的。实际上因为疫苗接种导致的严重不良反应是极其罕见的。

  制度建设才是根本解决办法

  《国家儿童疫苗伤害法案》让美国疫苗厂商没有了后顾之忧,解决了疫苗短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挽救了美国公共卫生事业。但是美国公众对疫苗接种的信任危机并没有就此消除,而且会“与时俱进”变出新花样,近年来网上盛传的是接种疫苗会导致自闭症,尽管这种说法早被医学界否定,但仍然让很多人——特别是那些自以为有独立思考能力、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不让小孩接种疫苗。其结果是原本已在美国灭绝或罕见的传染病(例如麻疹、百日咳)一再爆发。美国有的州已因此通过法律强制要求儿童入学时接种疫苗,不能豁免。

  美国的危机处理方式当然不一定适用于中国。但是不管怎样,在科普的同时,制度的建设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针对疫苗冷链失败的问题,可以考虑在中国推广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疫苗瓶监测标签(VVM)制。这是一种贴在疫苗瓶上的热敏贴纸,会因为受热变色,根据不同疫苗的热稳定性采用不同变色速度的贴纸(37摄氏度环境中短则2天,长则30天),如果完全变色了就说明疫苗已长时间受热失效了,不能使用。▲(作者是旅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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