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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李广柏文章:像炒作“公鸡下蛋”一样可笑——刘心武的“秦学”(一)
黄安年文 发表:
经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节目和出版商的蓄意炒作,刘心武的“秦学”似乎已经进入了千家万户的眼球,刘心武的“秦学”真的靠谱吗?
今年8月陕西太白文化出版社出版了华中师范大学教授、著名红学家李广柏的新著《历史的哀吟,人生的悲叹——谁懂红楼梦》,该书“不与周汝昌、刘心武诸君苟同,直斥刘心武的‘秦学’像炒作“公鸡下蛋”一样可笑”,经李广柏先生同意,现在网上首发其中的一篇文章《像炒作“公鸡下蛋”一样可笑——刘心武的“秦学”》(自第223-240页)该文分七个部分:所谓“秦学”、来源于一个无根据的假想、证据被乾隆“销毁”了——最滑稽的借口、所谓“曹家中兴”是子虚乌有、所谓“允禄、弘皙逆案牵连曹家”是想入非非、“女婴偷运出宫”的故事是天方夜谭、张太医药方刘心武认错一个字。现在发表的是其中的第一、二、三部分, 其他部分将接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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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广 柏
像炒作“公鸡下蛋”一样可笑——刘心武的“秦学”(一)
自从媒体和书商热炒刘心武先生的“秦学”以来,我一直找不到恰当的语词来形容。今年看春节晚会的节目,宋丹丹、赵本山炒作“公鸡下蛋”的小品,太精彩了,我看着看着,不禁叫起来:“刘心武的‘秦学’不就是这样吗!”数年来苦思苦索绞尽脑汁未得之语词,竟骤然得之。
所谓“秦学”
刘心武先生号称“揭秘”,他首先揭的“秘”是:曹雪芹家同康熙皇帝的废太子胤礽,政治上有勾结。曹家在乾隆上台后,亏空欠额一风吹,曹頫重新被内务府任用,曹家恢复了小康,而且很快达到贵族里“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平。从乾隆元年到乾隆三年曹家可谓是“春梦正酣”,“已进入少年时代”的曹雪芹“很过了几年温柔富贵乡里的甜蜜生活”。但是,乾隆四年出了弘皙逆案,弘皙是胤礽之子,密谋刺杀乾隆,自己做皇帝。乾隆粉碎了弘皙的政变阴谋后,“对所牵连到的一般官员,特别是像曹頫那样的包衣家奴出身的内务府人员,那就绝对地严厉无情。”曹頫一家就败落了。
刘心武又提出,曹雪芹以自家从乾隆元年到乾隆三年享受了三个基本美好的春天为素材,写成《红楼梦》八十回前的大部分内容,“三春去后”到了乾隆四年,弘皙案发,家庭败落,临近了一个湮灭的终点。
至于秦可卿,刘心武说:
曹雪芹所写的秦可卿这个角色是有生活原型的。这个角色的生活原型,就是康熙朝两立两废的太子他所生下的一个女儿。这个女儿应该是在他第二次被废的关键时刻落生的,所以在那个时候,为了避免这个女儿也跟他一起被圈禁起来,就偷运出宫,托曹家照应。而现实生活当中的曹家,当时就收留了这个女儿,把她隐藏起来,一直养大到可以对外说是家里的一个媳妇。在曹雪芹写《红楼梦》的时候,这个生活原型使他不能够回避,他觉得应该写下来,于是就塑造了一个秦可卿的形象。概而言之,秦可卿的原型就是废太子胤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如果废太子能摆脱厄运,当上皇帝,她就是一个公主;如果弘皙登上皇位,弘皙就会把已故的父亲尊为先皇,那样算来,秦可卿原型的身份依然可以说是一个公主。(1)
可以说,这就是刘心武“秦学”的主要内容。此外,刘心武根据《红楼梦》小说描写的元春形象,推想曹雪芹的姐姐选进宫中,进而编撰出一系列离奇故事。
来源于一个无根据的假想
刘心武的这一大套推论,源出于周汝昌的一个假想。
敦诚的挽曹雪芹诗有“四十年华付杳冥”一句。周汝昌即按曹雪芹四十岁的年寿推算曹雪芹的生年为雍正二年(1724)。大家知道,雍正五年岁末罢江宁织造曹頫的官职,雍正六年(1728)岁初抄曹頫的家,曹家从此一败涂地。如果曹雪芹生于雍正二年,曹家被抄时他才三岁多,就赶不上曹家在江南的繁华,也就写不出《红楼梦》。为了弥合这样一缺陷,周汝昌又假设曹雪芹家在雍正死后乾隆登基时“即获新帝之宠”,“曹頫以上三旗内务旧人,此时亦必仍得复官于内部”,且“开始修筑大观园”,于次年“省亲”。(2)但是,曹雪芹穷愁著书,他的家还是要破败的。周汝昌在史书中看到乾隆四年发生过允禄、弘皙逆案。他即将曹雪芹家与允禄、弘皙逆案联系起来,提出乾隆四年处置弘皙逆案时曹家“沾带牵连”、“再遭巨变”。(3)因弘皙是允礽之子,又联想到曹雪芹家可能与废太子允礽有什么勾结。刘心武从这个假想出发,一步步推想出具有传奇色彩的“秦学”。(柏按:雍正皇帝即位后,诸兄弟之名的上一字“胤”改为“允”)
证据被乾隆“销毁”了——最滑稽的借口
周汝昌提出的曹雪芹家在乾隆登基后中兴又在乾隆四年因弘皙案而败的故事,如果作为一个“大胆的假设”,当然也可以。但是,正如胡适说的:
科学方法只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十个字。没有证据,只可悬而不断;证据不够,只可假设,不可武断;必须等到证实之后,方才奉为定论。
梁启超在《清代学术概论》里概括清代朴学的特色,第一条就是:
凡立一义,必凭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
这是做学问的基本规则。如果刘心武先生是写小说,这两条规则管不了他。如果是研究什么“学”,无论周先生还是刘先生,那都要遵守做学问的规则,社会上的读者也就可以要求他遵守这样的规则,要求他们为自己的说法提供证据,“无证据而以臆度者,在所必摈”。周汝昌先生提不出曹雪芹家在乾隆初年中兴又败落的的证据。他也承认“对清代的历史懂得很少”,“像这样的问题,我是一直在摸索,但距离真懂得还远得很”。这样说,也切合实际,“清史”问题本来很复杂,周先生又不是清史专家。
至于刘心武先生,大概不是教历史的,所以叙述历史事实时,常常出错。如他多次说“废太子的长子弘皙”。实际上,弘皙是胤礽的第二子。刘先生又说雍正即位时,弘皙“以理亲王的身份被安排在祁县郑家庄”。实际上这时候弘皙是理郡王,弘皙是雍正六年才晋封理亲王的。这从《清史稿》等有关史书上都看得出来。还有,刘心武说,胤礽“六次陪同康熙南巡”。这也是随便想的。我查阅了《清实录》中的《圣祖仁皇帝实录》,康熙六次南巡,只有第四次(康熙四十二年)、第五次(康熙四十四年)、第六次(康熙四十六年)有太子胤礽随驾。而第四次随驾的还有胤禛、胤祥,第五次随驾的还有胤祥,第六次随驾的还有胤褆、胤祥、胤禑、胤禄。在六次南巡中,长子胤褆除第六次随驾外,又在第二次和第三次随驾。第三次南巡中,随驾皇子最多,有胤褆、胤祉、胤祺、胤祐、胤禩、胤祥、胤禵。十三子胤祥前后有四次随驾南巡。
最为滑稽的是,周、刘二位先生提不出弘皙案与曹家有关的证据时,就说证据被乾隆销毁了。刘心武写道:
乾隆不愧为大政治家,行事能出大手笔。他麻利地处理了这一险恶万分的政治危机。粉碎了政变阴谋后,他并不把对方的罪状全盘向社会公布,摆到明处的只是些似乎不那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处理完此事后,肯定是乾隆授意销毁了相关档案,因此有关弘皙等皇族罪犯的文字材料只剩些零星片段,而像曹頫一家牵连进去后的败落,竟只让我们感觉到一个结果而全然失却了轨迹。(4)
已经是两百六十年以前的事,周、刘二位先生怎么知道档案被毁掉了?既然被毁掉了,周、刘二位又从何知道其内幕的?如果可以凭这样的借口来做学问,那学问就太容易做了,反正什么问题拿不出证据来,就说证据被前人“销毁”了!这是市井中吵架扯皮的人耍的一种手法,不料如今研究“学”的人也沾染此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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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91-192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年出版。“废太子胤的女儿,废太子的长子弘皙的妹妹”,原文如此。
(2)周汝昌:《红楼梦新证》第423—424页,(上海)棠棣出版社1953年出版。
(3)周汝昌:《红楼梦新证》(增订本)第698、1132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76年出版。
(4)刘心武:《画梁春尽落香尘》第13页,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出版。
附图6幅为笔者拍摄自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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