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汉语“文化”一词源于《周易》贲卦彖辞:“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最早明确提出“文化”一词的是西汉学者刘向(约前77—前6)所著《说苑•指武》:“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所谓“文化”之“文”与“武”相对。“武”作为一个会意字在甲骨文里显示为人持戈行进的样子,意指动用干戈以行军旅之事。这里“武之兴”是指为了征服天下而动用军事力量,这种力量可以被理解为一种物质力量,则与 “武”相对的“文”就应该被理解为是指某种精神力量,所谓“文化”就是指运用某种精神力量来收服人心,使天下归顺。在运用精神力量尚不足以使天下归顺的情况下,才要动用军事力量来对不归顺者进行暴力的杀戮,以便震慑人心,最终达到天下归顺之目的。这就是所谓“凡武之兴,谓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的意思。可见,中国固有的文化概念是属于政治范畴,其内涵是国家治理的一种方式,一种非暴力的或和平的方式,这种方式不是动用国家暴力机器来实施对国民的行为控制,而是运用国家宣传机器来开展对国民的精神训导和思想教育,由此来实现统治者对国民的思想统治。
西语中被汉译为“文化”的英文和法文单词都是“Culture”,德文单词是“Kultur”,它们都来源于拉丁文Cultura,含有耕耘、耕作土地,种植、栽培庄稼,培育、饲养家畜等义。这种涵义今天在英语“农业”(agriculture)和“园艺”(horticulture)二词中仍然保留下来。17世纪末法国学者安托万·菲雷蒂埃所编《通用词典》(1690)对“Culture”(文化)一词的释义是:“人类为使土地肥沃、种植树木和栽培植物所采取的耕耘和改良措施。”(转引自维克多•埃尔:《文化概念》,康新文、晓文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3页)这说明,西方固有的文化概念是属于经济范畴,其内涵是人类改造自然的一种劳动方式,一种旨在从自然界中谋得物质生活资料的农耕活动和耕作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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