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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筆記:1國風9魏風5十畝之間·總111

已有 488 次阅读 2024-6-21 17:21 |个人分类:读书-科研笔记|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種桑似相瑞,

熙攘又因何?

國削少田者,

狹擠嘆人多。*

*和羅隱《雪》韻:

      盡道豐年瑞,豐年事若何

      長安有貧者,為瑞不宜多。

羅隱(833-909),字昭諫,唐代余杭今浙江余杭縣人。原名羅橫,因常諷刺現實而得罪權貴。十多次舉進士而落第,改名羅隱。有《甲乙集》和《羅昭諫集》傳世。

目次:一、原詩  二、十畝之間·小序  三、章字詞解  四、譯詩

文中帶*號者為拙筆所加。

一、原詩

共兩章,每章三句。

·十畝之閒兮,桑者閑閑兮,行與子還兮。

·十畝之外兮,桑者泄(yì)兮,行與子逝兮。

二、十畝之間·小序

序》:“《十畝之間》,刺時也。言其國削小,民無所居焉。”

      陸音義:“畝,莫后反,古作畮,俗作‘畝’,皆同。”

   孔疏:“經二章,皆言十畝一夫之分,不能百畝,是為削小。無所居,謂土田陿隘不足耕墾以居

生,非謂無居宅也。”

    朱熹《詩序辯說·十畝之間》:“國削則其民隨之,序文殊無理。其說己見本篇矣。”

   三、章字詞解

   第一章:十畝之閒兮,桑者閑閑兮,行與子還兮。

   【十畝】鄭箋:“古者一夫百畝。今十畝之間,往來者閑閑然,削小之甚。”

孔疏:箋“古者……之甚”,“《王制》云:‘制農田百畝’,《地官·遂人》(*《周禮》)云‘夫一廛(*居戶)田百畝,《司馬法》曰‘畝百為夫’,是一夫百畝也。此言其正法耳。《周禮》:‘上地,家百畝,中地,家二百畝,下地,家三百畝’。又云(*郊外)上地‘有萊(*郊外休耕地)五十畝’,其廢易(*廢指不耕、休耕,郊內即鄉內休耕地稱易)相通,皆二百畝也。孟子曰‘五畝之宅,樹之以桑’,則野田不樹桑。《漢書·食貨志》云:‘田中不得有樹,用妨五穀。’此十畝之中言有桑者,《孟子》及《漢志》言其大法耳。民之所便,雖田亦樹桑,故上云‘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古者侵其地而虜其民,此得地陿民稠者,以民有畏寇而内入,故地陿也。一夫百畝,今此十畝,相率十倍。魏雖削小,未必即然,舉十畝以喻其陿隘耳。”

*注釋:

【遂人,遂】在《周禮·地官》中有三義:

(1) 遂人,是管理郊外國土的職官。《周禮·遂人》:“遂人,掌邦之野”。鄭玄注:“郊外曰野,此野為甸、稍、縣、都”;賈公彥疏:“遂在遠郊百里之外,即遂人所掌之野,在郊外曰野之中,故鄭云“郊外曰野”。鄭又知‘此野謂甸、稍、縣、都’者,從二百里至五百里皆名野者。”

(2)周國土田製或組織單位之一,遂是逺在离京畿之外的國土。《周禮·地官·小司徒》賈公彥疏:“案《大司徒》職掌天下土地之圖,周知人民之數。《小司徒》佐之,明分地域者亦普及天下也。是以知分地域之中,有畿外,邦國畿内,六鄉、六遂”鄭註:“司徒掌六鄉,鄉師分而治之”。賈疏:“司徒掌六鄉在百里内……訖百里外,爲六遂,以其遂人掌六遂。案《遂人職》云:“掌邦之野郊外曰野,故知百里外爲六遂”。

六鄉在畿內,六遂在畿外或稱郊外亦稱野。*鄙是組織單位,五百家一鄙,每縣五鄙:掌鄙之政令祭祀者稱鄙师。《周禮·地官·鄉老》鄭玄註:“王置六鄉……六鄉地,在遠郊之内,則居四同。鄭司農百里内爲六鄉,外爲六遂”。鄉下設州、黨、族、閭、比及其職官;一鄉五州,一州五黨,一黨五族,一族四閭,一閭五比,一比五家。六鄉總家數:6*4*55=75000家。

六遂:《周禮·遂人》“以土地之圖經田野,造縣鄙形體之灋。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四里爲酇(zàn),五酇爲鄙,五鄙爲縣,五縣爲遂,皆有地域,溝樹之。使各掌其政令刑禁,以歲時稽其人民,而授之田野,簡其兵器,敎之稼穡”鄭玄注:“經、形體,皆為制分界也。鄰、里、酇、鄙、縣、遂,猶郊内比、閭、族、黨、州、鄉也” (六遂亦總計75000家)。

(3)田間溝洫。《周禮·遂人》:“凡治野,夫間有遂,遂上有徑;十夫有溝,溝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澮,澮上有道;萬夫有川,川上有路,以達于畿。”鄭玄注:“十夫,二等之田。百夫,一酇之田。千夫,二鄙之田。萬夫,四縣之田。遂、溝、洫、澮,皆所以通水於川也。遂,廣深各二尺,溝倍之,洫倍溝。澮、廣二尋,深二仭。徑、畛、涂、道、路,皆所以通車徒於國都也。徑容牛馬,畛容大車,涂容乘車一軌,道容二軌,路容三軌。”

【夫,廛,司馬法,萊、廢、易

(1)夫一廛(*居户)田百畝。

【夫】百畝一夫。《周禮·小司徒》職: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事,而令貢賦凡税斂之事”(*一夫百畝,九夫為井,即九百畝一井)。注:“玄謂‘隰(音西,低窪濕地)臯之地,九夫為牧,二牧而當一井’”(*即低窪地4.5夫為一牧。《左傳》襄公二十五年:杜預注:“隰皋,水厓下濕,為芻牧之地”)。一都9*44夫,230400畝。

(chán)《周禮·載師》鄭玄註:“玄謂廛里者,若今云邑里居矣。廛,民居之區域也。里,居也。”賈疏:“《遂人職》受民田,夫一廛田百畮”,引之者,覆破司農(*鄭司農)謂廛為空地,故云‘是廛里不謂民之邑居在都城者與”,言正是民之邑居在都城者,并解之也。”賈疏又:“鄭司農云:‘廛,市中空地未有肆,城中空地未有宅”,後鄭(*鄭玄晚生於鄭眾,鄭眾稱先鄭)不從者,以其廛者廛緜於中,里又訓為居,不得為空地。若空地,何因有二十而税乎?且司農又不釋里之與廛義異,故後鄭以為民居之區域,與《孟子》“五畝之宅”及《遂人》“夫一廛”一物解之也。”《周禮·遂人》鄭玄註:“鄭司農云:‘戶計一夫一婦而賦之田,其一戶有數口者,餘夫亦受此田也。廛,居也,揚子云有田一廛,謂百畮之居也。’玄謂廛,城邑之居,《孟子》所云‘五畮之宅,樹之以桑麻’者也。”

(2)司馬法之“畝”。《周禮·小司徒》:“《司馬法》者,齊景公(?―前490春秋齊國君主)時,大夫田穰(ráng)苴(jū)作《司馬法》。至六國時,齊威王大夫等追論古法,又作司馬法附於穰苴(*又稱《司馬穰苴兵法》),言畮百為夫,謂一夫之地方百步,夫三為屋”。鄭玄註:“《司馬法》曰:六尺為步,步百為畮,畮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同前九夫為井)”。

*司馬穰苴,齊國人,原姓田名穰苴,被齊景公封為掌軍事職大司馬,故稱。《司馬法》最早見於《漢書˙藝文志》的禮類,稱《軍禮司馬法》,共計一百五十五篇。

(3)萊,“廢易相通”。

】遠郊地即遂之休耕地,有一說“萊”是“菜”之誤。【廢,易】休耕,但易是指近郊或畿內休耕地,因二者皆指休耕,故有“廢易相通”說。

《周禮·大司徒》大司徒職:“凡造都鄙,制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畮,一易之地家二百畮,再易之地家三百畮。”鄭註:“注: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賈疏:“至此更言畿内都鄙三等采地。”故“易”是指“畿內”休耕地。鄭註:“鄭司農云:‘不易之地歲種之,地美,故家百畝。一易之地休一歲乃復種,地薄,故家二百畮。再易之地,休二歲乃復種,故家三百畮”。陸音義:“畝,本亦作古畮字”。賈疏:“云‘不易之地家百畮’者,此謂上地,年年佃之,故家百畮。云‘一易之地家二百畮’者,謂年别佃(*佃不作租用解,只作耕解,見筆記《齊風·甫田》)百畮、廢百畮。云‘再易之地家三百畮’者,以其地薄,年佃百畮,廢二百畮,三年再易乃徧,故云再易也。”

《周禮·載師》賈疏引鄭玄答張逸:“六之民,上地不,家百畝。一易家二百畝,再易家三百畝,相通三夫六百畝。六之民,上地家百畝,五十畝;中地家百畝,萊百畝;下地家百畝,萊二百畝。”

《周禮·遂人》“辨其(*郊外稱野,即遂)之土,上地,中地,下地,以頒田里。上地,夫一廛,田百畮,(*郊外輪休的田)五十畮,餘夫亦如之;中地,夫一廛,田百畮,萊百畮,餘夫亦如之;下地,夫一廛,田百畮,萊二百畮,餘夫亦如之。”鄭註:“萊謂休不耕者。”

《小司徒·縣師》鄭註“萊,休不耕者。郊内謂之易,郊外謂之萊”。賈疏:“郊外言萊,即此經田萊據郊而言。《遂人》亦云“萊五十畮”,百畮之類是萊為草萊,穢汚之稱也。郊内謂之易,無文。案《大司徒》云“凡造都鄙制其地,或云上地不易,中地一易,下地再易”,司徒主六鄉,則六鄉之地從易,可知不言萊,直言易者”。

朱傳:“賦也。十畝之閒,郊外所受場圃之地也。”

【閒】朱傳:“叶居賢反。”孔疏:“此言‘之間’,則一家之人共采桑於其間。地陿隘,無所相避,故言男女無别。” 康典第1321頁:“《說文》:隙也。又容也。”

【閑閑】毛傳:“閑閑然,男女無别,往來之貌。” 孔疏:傳 “閑閑……之貌”,閑閑然,為往來之貌。此章既言‘之間’,故下章言‘之外’。地傍徑路,行非一家,故言‘泄泄’為多人之貌。”

朱傳:“閑閑,叶胡田反(hán)。閑閑,往來者自得之貌行。” 陳第《毛詩古音攷》卷二:“閑音玄”。

行與子還兮】毛傳:“或行來者,或來還者。”

孔疏:傳“或行來者,或來還者”。正義曰“云還兮,相呼而共歸,下云‘逝兮’,相呼而共往。傳探下章之意,故云‘或行來’者,‘或來還’者,見往來相須,故總解之。”

】陸音義:“還,本亦作旋。”朱傳:“還,叶音旋。還,猶歸也。”

章解:

孔疏:“十畝……還兮”,“魏地陿隘,一夫不能百畝,今纔在十畝之間,采桑者閑閑然,或男或女,共在其間,往來無别也,又叙其往者之辭,乃相謂曰:行與子俱迴還兮。雖則異家,得往來俱行,是其削小之甚也。”

   朱傳:“政亂國危,賢者不樂仕於其朝,而思與其友歸於農圃,故其辭如此。”

   第二章: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yì)兮,行與子逝兮。

   【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yì)

   【外】朱傳:“外,叶五墜反。賦也。十畝之外,鄰圃也。”陳第《毛詩古音攷》卷二:“外音意”。

   【(yì)】毛傳:“泄泄,多人之貌。” 陸音義:“泄,以世反。”朱傳:“泄音異。泄泄,猶

閑閑也。猶,將也。”顧炎武:“泄,十三祭”(*《廣韻》)。康典第562頁:“yì《唐韻》余制切。又衆

也。《詩·魏風》桑者泄泄兮。《傳》泄泄,多人之貌。”

  【行與子逝兮】鄭箋:“逝,逮也。”陸音義:“逮,徒賚反,又徒帝反。”朱傳:“逝,往也。”  

  四、譯詩

  狹擠十亩桑田间,種桑男女往來穿,我行與你勞歸還。

  狹擠十亩桑田外,種桑人多攘熙熙,我行與你身相逝。

 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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