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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心理罪”及吸血鬼的医学错误
李连达 李贻奎
电影“心理罪”剧情曲折、紧张、火爆,演技精彩,作为茶余饭后的消遣,可算是现代“聊斋”。片中出现两种罪犯:
一、“吸血鬼”:
是血液病患者,需要定期吸别人的血,补充自己的血维持生命。这是古今中外常见的“吸血鬼”故事的情节。但是犯有医学常识的错误。任何疾病(特别是血液病)的贫血,只能通过静脉输血才能直接补充血量,而且必须血型相同,而不可能吸食任何血型的人血,或者吸食伤口出血。经口吸血后,经胃酸胃酶分解破坏,再经肠液,多种酶解,已不能有完整的血液有形成分,更不可能将完整的红血球、白血球、血小板,穿过肠壁直接进入血循环,不能达到直接补充血液之目的。
有些吸血动物或昆虫,吸血后经消化吸收,只能补充营养及造血原料,而不能直接补充血液。
二、医药研究人员:
片中出现一位专家,为了研究治疗卟啉病的药物,杀人取血做研究,这更为荒唐。即使需要用人血做研究,也不需杀人取血。可以在无损害的前提下取血,健康人每次可取血400毫升。再如骨髓或干细胞移植,也不需杀人取骨髓或干细胞。
无论是吸血补充血液,或是杀人取血做研究,都是缺乏医学常识的胡编乱造,比“聊斋”更荒唐。
当然,电影不是科教片,不必苛求,可视为“现代化聊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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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2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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