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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丁爱笛的回忆文字

已有 5514 次阅读 2017-12-15 08:38 |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有朋友发来丁爱笛自传体文字《陕北十年,那抹不去的记忆》,非常感动。查了一下,这篇文字是2013年发在北京知青网上的,可是我是这两天才看到。丁爱笛,1947年出生,比我长两岁。他是清华附中老三届的,只是看年龄,应该不是六六届,就是六七届。从他的文字中看,此人能文能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即使在陕北那样艰苦的环境,即使在文革那样特殊的年代,他仍然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才干与能量。就这一点来看,他很不简单。

对于那段知青历史,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评价。身历其境者,是一种评价,而后来的人又是一种评价。即使是身历其境的人,后来人生比较得意的,与不那么得意的,评价也有不同。不过,在身历其境者之中,尽管境遇不同,但完全否定这段历史的不是太多。毕竟这是自己青春中最美好的年月,如果完全否定,也就等于否定了自己的这段人生。况且,即使是在文革那样非常时期,也不可能完全否定一切。这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辩证法的规律。

丁爱笛插队的第一年,干活非常不惜力,什么苦,什么累,都抢在前头干。这在我们那一代人中间,是非常正常的品质。他一年挣了三千多工分,可是年底分红,扣去口粮钱,却只拿到六元多一点。这反差实在太大了。他干活不光努力,而且也干得好、干得巧,所以头一年就被评为壮劳力,一天就挣十分。一般男知青,能挣个七八分就不错了,女知青挣得更少。而丁爱笛,能与本地农民最壮的小伙子一样,被当作壮劳力,能挣十分,当然不简单了。可是这么个壮小伙子,那么玩命地干活,一天都没有歇工,却在扣除口粮之后,只能拿到六元五角钱,这实在让人接受不了。他问队长,队长说,咱们这儿的工分分值每分就是二分七厘钱,相当于当时一盒火柴的价钱。

丁爱笛不服气。他说,如果让我来当队长,明年挣得一定比今年多。结果他还真的当上队长了。他提高了劳动力在分红中的比例,就是不光出工,而且谁干得多,分就挣得多。这也是一种按劳分配的方式了。果不其然,第二年,他们队工分的分值就提高到二角多,一下子增了一倍。当然,这中间,他也动了不少脑筋,想了不少办法,尽最大努力提高农民的收入。在那样一个年代,没有正常的市场商品经济,能做到这一点,确实很不容易。

这就让我想到,如果当年知青下乡,有更多的丁爱笛这样的知青,担任农村基层领导干部,凭着他们的能力和努力,凭着农民的支持,我们的农村面貌是不是就会改变得更快一点?得到面貌改变的农村是不是就会更多一点?但是,历史不能假设,在当时的环境中,像丁爱笛这样能够脱颖而出的只能是极个别的。大环境如此,谁也无可奈何。

到了七十年代中期,丁爱笛所在生产队的集体积累,已经能够购买一些农业机械化设备,最不济的也是手扶拖拉机。到他离开农村,参加七七年高考,后来上大学的时候,村里的集体积累已经达到二百多万元。这确实是了不起的成绩。

我的胡思乱想以为,如果全国有三分之一的农村达到这样的水平,后来那种小岗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可能不会一下子就风靡全国,把绝大多数集体经济给吹垮了。那么今天中国的农村一定会更好、更富裕。但是,这至少可以告诉我们,在中国,农业集体化道路不是像某些人说的那样不堪,它本来是很有大的前途与潜力的。

在他写的文字里,提到了当时负责知青工作的一个干部,以及其他省地级的领导干部。在他的笔下,这些干部都是很好的干部,是愿意为老百姓做事的,看到像丁爱笛这样的知青,愿意帮助他们,通过他们来为当地的农民服务。他们虽然长期在农村工作,但都是很有水平的干部。他们的文化程度可能并不高,但由于他们那种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以及他们在实践中积累的经验所提高的水平,他们的工作业绩并不比今天有着更高学历的干部差。

今天的一些干部,虽然学历高,但在真正打算为人民做事这个方面,未必比这些基层干部更出色。今天的这些干部,他们在工作中有多少是为着老百姓的利益考虑的?恐怕更多的是如何得到领导与上级的赏识,如何让自己得到更快的提拔。他们在工作中,主要的目的大概就是这些,而不是全心全意地为老百姓做事。这样的情况必须从根本上彻底改变。

在对待婚姻与爱情之中,丁爱笛也是可圈可点的。他爱上了同村的妇女主任,去她家提亲。女方的母亲水平也不低,说我们不能阻拦你,因为这样的阻拦是违法的。但是从我们内心的意愿来说,不愿意我的女儿嫁给你。因为将来你迟早是要离开农村的。而过去在农村参加革命的一些老干部,他们走了以后,在全国解放之后,并没有回来与他们的妻子团聚。他们抛弃了自己的妻子,另外组成了家庭。我不愿意我的女儿也走这样一条路。他的准岳母让他去走访一个有着被遗弃处境的老人。丁爱笛去了,在她家生活了一段时间,与老人聊天,帮助老人家里干活。老人渐渐接纳了他,告诉了她当年的那些不堪的经历。丁爱笛回来后,告诉他的准岳母,他一定要娶她的女儿,一定不会和她分开。岳父岳母将信将疑,最终还是同意了他们的婚事。而丁爱笛也一直恪守着自己的承诺,直到今天,他与自己的妻子依然非常恩爱,非常幸福。

这让我想起曾经的一部电视剧《孽债》,多少被知青返城后遗弃了妻子或者丈夫的子女,在来城里寻找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这中间遭遇了多少委屈与尴尬。所谓为了自己的前途,居然能这么狠心,抛弃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特别是抛弃自己的孩子。这无论如何是让人难以想象的。不管他们自己会说,有多少苦衷,可是你既然已经选择了组成这样的家庭,你的责任心何在?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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