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坍塌匝道造价709万 大桥曾改结构节省2亿元
http://news.qq.com/a/20120828/000114.htm今天早上,各大网站都争先转载了这么一则新闻。标题看起来真是吓人。
首先一看标题,让人觉得太不可思议了,709万的项目,节省了2亿元,也就说曾经的造价是20709万元,节约了96%,这不禁让人怀疑当初是怎么定的预算,改结构能省这么多钱??
仔细看内容,第一段:
“据哈尔滨市政府网站此前发布的消息,阳明滩大桥疏解工程曾更改结构,将原工程设计的混凝土结构改成钢混结构,缩短了工期并节约钢材费用2亿元。”
首先发现标题就是唬人的,人家2亿元是整个大桥疏解工程,不是这一个匝道。
很快问题又来了:将混凝土结构改成钢混结构,缩短工期没错,但是能节约造价吗?按照我的理解改成钢混结构,提高了含钢率,应该是增加造价才对呀?
直到看到最后一段,才发现原来是这么回事:
“文中还称,新型“组合梁”中钢梁部分每平方米用钢量为300公斤,常规使用的闭口钢箱梁每平方米用钢量需在650-750公斤,因此每平方米可节省钢材300多公斤,8段“U型钢梁”共节省钢材约2万吨,节约资金2亿多元。“U型钢梁”安装后具有承受压力大、桥梁钢度性能好、造价经济等特点。”
节约2亿元是相对于钢箱梁而已,不是相对于混凝土梁而言。
可以推测,当时为了缩短工期,考虑过钢箱梁和组合梁两种方案,而最终选用了组合梁,比钢箱梁节约了2亿。而从原方案混凝土梁改成组合梁并没有节约造价。
所以标题中说的完全是子虚乌有。
不知道记者在写完稿件是否会自己看过一遍,这里恐怕已经不是缺乏专业知识的问题了。因为从正文中很容易就发现自己是前后矛盾的。
我恶意的猜测,是不是为了追求新闻冲击力,故意这么写的呢,这样是不是误导公众呢?
这样做的写法,容易让人产生以下误解
1、当初造价为什么定这么高,是不是有猫腻?
2、是不是为了降低造价而导致事故发生?(实际情况是造价没减少,而是增加了)
最后“一位不愿具名的桥梁专家称,砼梁结构就是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与钢-混凝土叠合结构(简称钢混结构)最大的区别是在重量上,混凝土要比钢重得多。工期上,混凝土是浇筑的,工序繁杂;钢结构只需绑起来即可,所以更省时间”
“钢结构只需绑起来即可”,这个恐怕又是记者笔误吧,如果这是这位专家的原话,那还真不能具名。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664850-606634.html
上一篇:
桥梁事故原因调查应慎之又慎下一篇:
不知道算不算弄巧成拙——我的青年基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