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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了这个帖子“重庆打黑警官过劳死 家属获百万救助”,原帖在这里http://news.163.com/09/1005/00/5KQRDIL6000120GR.html
大体上是重庆的一个警察过劳死了(年仅39岁),然后政府给了百万抚恤金。我当然很同情这个警察,对百万奖金的授予也没有疑义,毕竟生命无价嘛。
我只是觉得以下几点还是值得探讨一下:
重庆现在打黑出名了,现在警察牺牲都是这么大的手笔,虽然这是个好事,尤其是针对牺牲警察的家庭而言,不过不带这么玩的。这好比是老百姓有一块地花钱请人看着别长草,现在草长了一地,看地的人开始拔大草向百姓邀功请赏。打黑让我们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早干什么了,而且没有断然没有一项工作付两份工资的道理。怎么就有英雄没有狗熊,作恶的人被抓住了,那以前监督的人哪去了,就没有人该出来付点责任。
我们应该弘扬的价值观是这样,从宏观上看,是那些勤勤恳恳使地不长草的平凡看护人;我们不需要拔草英雄,英雄的存在都是以大恶为前提的。没有大恶大善的平凡之地才是福地。
另一方面,从微观上,我们也不需要39岁风华正茂就猝死的英雄警察,太累了回家好好休息,没事陪陪老婆孩子,能为国家服务到60岁清清白白的才是好警察。研究生毕业的才工作几年呀,这样就挂了,无疑对家庭对社会都是一种悲剧,一种负担,多少钱能也弥补不了父母老婆孩子的创伤,而且那100万不是我们纳税人买单吗?付出的社会成本太大了吧!
“为了做好每一项工作,程明经常食宿在办公室,根本无暇顾及妻子和年幼的女儿”,“白天要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晚上进行暗访,回来后还得撰写报告,每天工作都在15个小时以上”。
这就是一个好警察的标准?我觉得实在是大错特错了,不懂得珍惜自己,关心家人的警察连一个好人都不是,没什么值得宣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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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9-27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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