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基金委发布的2023年基金申请指南里提及了申请人和参与人简历更新的要求,再次强调论文署名不区分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等。对于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的争议非常大,本质上还是利益分配问题。
从学术贡献角度看,任何署名的作者对论文都应该是有具体贡献的,应该根据实际贡献大小来署名,所有作者应该认可这个署名。在学术圈有一种声音赞成共同通讯和共同第一作者,主要理由是跨单位统计和认定科研绩效时会存在分歧,很多单位只认可第一作者,第一单位和通讯作者,所以不得不搞多个并列第一,并列通讯。从绝大多数单位的执行政策来看,还是不认可并列第一,并列通讯的,一般会按照1/N来认定,比如2个并列第一作者,那么在不同单位认定的时候按照1/2篇来计算,4个并列通讯作者来自不同单位,那么统计成果的时候按照1/4来认定。从这个角度看,并列通讯和并列第一作者实际上对成果认定没有多大作用,只是在学术圈内部让大家认为贡献相同而已。
一些期刊是允许稿件出现多个并列第一作者,即声称所有作者贡献相同(all authors contributed this work equally),同时添加多个通讯作者其理由是便于读者和编辑部沟通。而更多的期刊是禁止并列第一作者和并列通讯作者的,需要在稿件里声明每个作者的贡献。实际上,像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Bifurcation and Chaos这种期刊,允许首页显示所有作者的电子邮件,这种情况下还坚持要标记多个共同通讯作者其实本质上还是利益所致而已。
在实际受理稿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在稿件录用后添加并列通讯和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即在审稿环节为了避免引起审稿人和学术编辑的不适,稿件里的通讯作者和投稿系统EM里的作者信息都是一致的。但稿件录用后在校对环节,这些作者会特意添加更多的并列第一作者,并列通讯作者。因为这个环节只是出版编辑在负责,学术编辑不再监督这个环节,给一些缺少SCI论文的人造成作弊和投机的机会。频繁出现这种情况主要集中于国内一些研究人员和中东地区,印度作者合作完成的稿件。特别是一些非常不出名的地方院校的研究人员和中东地区的一些作者合作非常紧密,稿件署名非常可疑。作为审稿人和学术编辑,对于这样的稿件在评审环节一定要非常谨慎,这些稿件的署名非常不规范,也非常可疑。任何一篇稿件,署名都很随意,那么稿件的质量和数据可靠性就更难以保证了。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2 00:09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