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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北京10月底灰霾事件留下的警示:
因为没有进行足够的研究取得充分的数据证实,这里写的只是对已有研究成果的引用和综合,想到的一些问题也只能在关心这一问题的朋友中提供一些看法。包括这里关于“警示”的想法。
(1) 北京和相邻的华北地区和我国其他地区相似,多年的努力取得了成效。PM10和SO2的地面浓度(“一次污染物”)正在逐步掌控之中。但是,卫星观测和加重的灰霾事件表明,PM2.5问题十分严重,是我国空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光化学污染也在加重;如果以硫酸盐和硝酸盐的沉降量指标来替代雨水pH值,该地区也是十分严重的酸沉降地区。
(2) 今年10月底北京灰霾事件,揭示了PM2.5污染,以及吸湿性组分为PM2.5中主要成分的事实。而当时的发生,很可能与当时PM2.5积聚,以及特殊合适的气象系统和条件相关,这一特殊,是指有可能是某种气候变化的影响。(曾经请教过一位国家级气象专家,说“经向”性降水系统发生的概率近年来正在增大,我国近来云贵的干旱,东南亚暴雨洪水,可能和这类变化相关)。
(3) 我国北方,因为土壤的碱性,基本上雨水不呈酸性(山东和辽宁的个别地区例外),这一现象影响着我国“两控区”政策,和SO2总量控制和地区相关的系数的确定。一定程度上放松了北方地区(甚至包括武汉地区)对SO2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把发电厂等迁往郊区,提高烟囱高度,关停转小污染厂等,可以有效地降低城区SO2地面浓度,但不能减缓大范围的酸沉降和PM2.5的污染问题)。因此北京灰霾事件,警示我们应当重新考量原有的SO2排放总量控制规划,严格我国北方地区排放SO2的总量控制要求。
(4) 国家十二五计划要求对NOX排放量削减10%,是十分英明的决定,因为,燃煤和燃油,包括机动车,都大量排放NOX,而NOX也是形成PM2.5吸湿性组分的重要前提物,有卫星遥感显示,我国NO2污染的加重,和新建火电厂的空间分布有相当相关关系(参见清华大学贺克斌教授在2011年11月12日华南理工大学等主办的国际会议上的主旨报告)
(5) 我国空气污染的特点,从整体说来,还是“燃煤型”污染;从城市说来是机动车尾气污染加重;从污染性质而言是一次污染正在逐步受到控制,二次污染则已经十分严重,而且正在加重。虽然2006~2007年以来严格了脱硫设施的运行,因此实现了SO2排放量的减少,但对于二次污染空气污染的减缓效果,尚在观察之中。
(6) 城区、特别是大城市的机动车尾气污染,需要十分重视,特别是机动车活动在我们生活和工作的最近范围。
(7) 适当气象条件下,霾和雾会相互转化,我国进入10月以来多地遭受浓雾困扰,堵塞交通、严重车祸、停船停航,已经十分影响了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有可能和PM2.5污染严重相关。控制PM2.5的要求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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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1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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