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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亭栋欺世盗名?三氧化二砷治疗一类白血病的发明人真相大白? 精选

已有 34719 次阅读 2013-3-11 23:02 |个人分类:事论|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治疗, 白血病, 砒霜, 发明人

  张鹏教授在科学网发出三篇介绍三氧化二砷治疗一类白血病的博文后,第四篇更为爆炸性的文章今天又出来了《谁是三氧化二砷治疗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发明人?》(http://blog.sciencenet.cn/blog-870683-669381.html )。
 
  所以说爆炸性,是因为文中很明确无误地告诉大家:张鹏教授才是这一治疗方案的第一发明人。
 
  根据科学网上各位的讨论,俺这个纯粹的外行是这么理解这个事件的——
 
  1,已经去世的韩太云药师寻找到了民间偏方。(一传手,但是不到位。)
 
  2,现已80多岁的中医师张亭栋教授是最开始做民间偏方治疗白血病医学实践的人(之一!),但是他的临床效果并不好,也没有完全确认三氧化二砷的作用。(二传手,调到网前了,但是有些低。
 
  但是,因为张亭栋笔头比较快,有点积累就抓紧写文章,所以,早期的论文中,张亭栋署名的真不少。
 
  (启示一:同学们,早发表论文真的很重要啊!
 
  3,现已70多岁的张鹏教授则对三氧化二砷治疗一类白血病做了更为缜密的临床试验,通过上百例病例验证了这个疗法的有效性。
 
  1995年之后,张鹏教授的临床研究才不断变成更多论文发表出来,并赢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4,张亭栋、陈竺以及哈医的领导试图通过行政手段夺取这一疗法的发明权,并申请专利,均因张鹏教授的主导地位没有被认可而被张教授断然拒绝,专利也因此没有申请成功。
 
  (场上的第四人出现,在进攻完成后给出了这次进攻的路线图,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进攻,但是目睹了进攻,并在一边跳跃吸引对手注意了。)
 
  5,饶毅教授从论文中发现张亭栋早期的工作看上去很多,认定这一疗法是张功劳第一。至于第二,饶毅教授就没兴趣关心了。
 
  6,李连达工程院院士则认为陈竺和王振义解释了这一疗法的机理,才是这一疗法的最大贡献者,哈尔滨做临床的那些人都不如上海研究机理的这批人贡献大。
 
  呜呼,我的乖乖!真够扑朔迷离的。
 
  如果仅从目前这些说法上判断,俺有几个不成熟的结论不知道恰当否:
 
  1,张鹏教授的那些坚持和斗争没有白费,它为确立自己在这一疗法中的最大贡献者地位有很大的作用。“抢夺”的过程很中国特色,也因此很耐人寻味。
 
  2,每个人的角色都耐人寻味:张亭栋作为这一疗法的最初实验者之一,没有可以信服的数据来验证这一疗法,从而于这一疗法的最大贡献者失之交臂,也许是中医科的局限性使得他只能作为一个二传手的角色存在。
 
  (启示二:正面的实验数据真的很重要啊!)
 
  上海的王振义院士和陈竺院士作为和国际接轨较早较方便的学者,试图用机理研究的声音掩盖之前的临床试验的光芒,并因而夺取主要贡献者的地位,这从某种意义上获得了成功。
 
  (启示三:国际承认很重要,中文发表还是欠点火候,好好学英语吧!)
 
  饶院长则带着对中国院士和当前科技管理官僚的无限蔑视的前提心态,并一定要找到几个案例来证明这一点,张亭栋是他找到的另外一个例证(有趣的是,张亭栋恰恰是陈竺名义上的长期合作者),第一个是屠呦呦。
 
  (启示四:仇恨和蔑视是搅屎棍,虽然并不见得能直接揭示真相,但是挑起来排泄物之后有助于大家发现真相。)
 
  李连达则维护陈竺院士的地位心切,斜刺里杀了出来,最是让人纳闷的一个角色类型。
 
  (启示五:为人辩护的人如果一身清白,会有助于这人;反之,则无助且有害。)
 
  3,事实上,一传手韩太云和二传手张亭栋教授的贡献也不应该否认,这是思路,idea。但是,在生命科学中,idea并不值钱,严谨的实验才是根本。而确是张鹏教授的团队做出来的更多临床数据,且张鹏教授可能是主要的组织者和贡献者。而他的大脾气也是有来由的。
 
  4,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张亭栋教授不出来写篇文章,也来就此事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哪怕口述实录呢),那样,就更加全面,更加有利于我们看客理解此事。说大了,就是科学史也需要——中国原创的东西本来就少,有一个还云里雾里的也不好。
 
  5,除了张亭栋教授应该写文章,还应该有更多知情者来写(多数应该超过70多岁了吧,应该不在乎吃饭的家伙保得住保不住这样的小事了),张鹏教授除了自己撰写关于这一疗法第一发明人的文章外,最好还有其他“围观者”同行来撰写相应的文章,让我们外人了解更详细的历史,并自己判断真相。只张教授一人的辩白文章稍微有点弱。
 
  (启示六:作为外人,希望掐架的阵容越强大越好。)
 
  ——————————————————————
  
  再想杨振宁李政道之争,俺之前也说过我理解的真相:
  
  1,问题是李政道提出来的。
  2,两个人的贡献均不可或缺,是完美合作的典范。但是,杨振宁先生的基础更为扎实些,如果这一成果一定要分个51%控股权的话,我选杨先生。
  3,杨李之争稍微不同的是,还可以看到他们在诺贝尔奖之后的工作。应该说,杨先生后期的工作更好些,当然李先生后期的任何一件说得出来的工作也是中国的院士所不及的,不过,还是杨先生更强些。
 
  ——————————————————
 
  也许我们可以把三氧化二砷治疗一类白血病的发明权之争简称为“二张发明权之争”,但是要挂两个后缀
 
  “二张发明权之争”——“王陈”机理夺旗临床之争——“饶李”各怀心腹事的围观者之争。这就全面热闹了。


三氧化二砷发现权之争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53483-669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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