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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环境危急》连载之三十九:荒谬的“林木市场成熟”理论

已有 3313 次阅读 2011-10-6 22:50 |个人分类:环保呐喊|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环境保护, 市场需求, 市场价格, 林业市场成熟

蒋高明
 
        2009年12月15日,中国林业科学院林业政策研究所原所长、留法博士侯元兆研究员发来笔者一封信。信中反应到:一家林业媒体强势地推出了一个“重大创新”——“林木市场成熟理论”,还得到一些高级官员的助威呐喊和高级学者们的“高度评价”。侯教授认为,事情出现的姿态本身就有点反常:有更好的主张和经验没人理睬,一个没有多少实质性创新的“理论”,反被以横空出世的姿态推出!他希望笔者能够呼吁一下这件事,因为我在《新京报》、《科学时报》、《第一财经日报》、《中外对话》等开有环保类的专栏,经常发表一些环境保护与自然保护方面的文章。
 
        侯元兆研究员信中指出,近年不少林业上的“重大理论”、“重大突破”,就像是吹起来的皮球,刺破之后就瘪了。这次读了以后,除了同样的感觉之外,还徒增了对中国林学的一份担忧,觉得如果院士们连这样的东西也给予“高度评价”,那中国的林学也太小儿科了。
 
        媒体说该“理论”的核心包括两点:一是以市场价格来确定林木成熟龄,二是以市场需求来确定商品林经营规划;用理论提出人自己的话是“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和市场价格来确定林木的采伐时间、采伐量、采伐径级和采伐林龄等,实行市场化经营”。这就是说,只要有市场,森林里的小树苗也可以卖,那样的话,我们的森林什么时候才能够长大呢?要是这样,市场成熟了,森林永远没有成熟的机会,因为,市场总是有的。
 
        林业经济界早在八十年代就已研究过这个问题。在国外,森林经营就是生产商品材。40年前,欧洲就在埋怨私有林是“时代之外的时代,经济之外的经济”,意思是林主因其对市场不敏感、信息不灵通和过于分散等,难以进入现代市场体系,说的也是市场问题。当然,新“理论”提出人强调的是国有商品性森林资源在一系列现行政策捆绑之下,不能发挥市场机制。可是,他讲的不是森林经营的本义,是影响森林经营的政策问题。那么,去调整政策就行了么,何必创造一个“林木市场成熟理论”再加上“森林经理学的重大创新”
的造势呢?
 
        尽管对森林经营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但谁也不能否认,森林经营的核心含义是指一种育林作业体系,它与经济、市场、政策,乃至体制等问题有联系,但毕竟不是经营本身。万事万物都很复杂,研究问题时,不能把对象的边界任意扩大。 “林木市场成熟理论”,就是想把市场和森林经营作业体系捏在一起。其实,因二者属性不同,是不能溶为一体的,另外在经济学上也是无法解释市场决定产品的“成熟”特质的。市场可以引导资源配置,但不能决定产品的“成熟”。作为生物产品,只有工艺成熟了,才可能进入市场。不可能说市场上西红柿涨价了,就可以把又青、又硬的西红柿摘下来上市。它们是相互作用的两个体系,但不可能捏造一个“西红柿市场成熟理论”去指导西红柿培育,再说,有这个必要吗?
 
        在林业上,人们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行情,决策林木采伐的时机与数量;也根据社会需求,决策林木品种的种植、林木培育目标的选择等。但是,毕竟“根据”不是“经营”本身。再者,无论市场需要如何,森林采伐也应以工艺成熟为基础。近年,我国南方有把桉树轮伐期缩短为3年左右的,其实根据研究,桉树纸浆林的工艺成熟期一般为6年,就是到6年左右桉树纸浆材的出浆率才最高,过早了,就像没有成熟的棉桃,这样的“市场成熟”带来的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话又说回来,就是这个“理论”站得住脚,也谈不上“丰富和发展了森林经理学,开辟了林业经济学的新领域、新方向”,“引领森林经理学创新与发展”,更谈不上“是一部全面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力作”、“有利于二期天保工程的调整和完善”,和“构建现代林业三大体系、确保国家木材安全”等。这些评语使得对于一项研究的评价,走向了低俗。
 
        依据新“理论”提出用速生丰产林替代天然商品林,这就更加危险。那就是说,我国要把更多的天然林改为速生林,或许第二期“天保”工程要做这样的调整呢!因为这是高知们肯定和高官们欣赏的。然而,从森林生态功能的发挥看,没有了天然森林,野生动物都很难落脚,宝贵的森林种源都可能在人工速生丰产林改造大潮中丧失殆尽。过去几十年了,我们吃亏就吃在“速”和单一上,经济强调单一的GDP;林业强调速生丰产,北方“杨家将”,南方“沙家浜”;农产品强调产量,动物生长周期从过去的一两年缩短到一两个月;高等教育也要大跃进,并校合校之风盛行,到头来,我们的各行各业面临着不可持续的尴尬。如果这样,森林经营也与市场挂钩,那么,有人卖就有人买,那么,中国再也别想见到参天的大树。这正如有人买人体器官,就有人偷小孩,偷死尸,什么都市场化,那么具有最大公益性的森林生态系统何时能够发育起来呢?
 
        什么是林业市场需求?营林生产应当针对的是当期的需求,还是未来的需求?对几十年以后的需求,有谁能够做出准确预测并用于指导采伐时间和采伐量?近二十年来,我国历经“名人”、“大家”咨询后制定的林业政策,失误的不算少。例如“森林分类经营”政策中对森林资源的“一分为二”;“天然林保护”政策中的绝对化保护;森林经营方针中的生态过度优先;多功能森林主体地位的空缺;退化次生林经营的长期边缘化;人工林的过分人工化;“以钢代木”、“以塑代木”政策;以及近年的“均山到户”刚性林改政策等。这些林业政策中,多数都违背对了基本林学原理和客观自然规律。
 
        林业“大家”们也应当知道自己并非什么都懂,他们尤其要对历史负责。类似对于远不成熟的和存有明显漏洞的“林木市场成熟理论”的评价,一下子给予了无以复加的佳评,并且推荐用于国家林业的今后发展,那就缺乏对中国林业的负责精神和对科学的严谨态度了。真是担心老的政策偏误还没有纠正完又添新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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