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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术转移服务业尚存五大问题
施昌奎 林 耕 傅正华
(本文全文发表于《投资北京》,2007年第4期总,重新刊登略做修改)
【作者中文名】 施昌奎; 林耕; 傅正华;
【作者单位】 北京社会科学院管理所副研究员;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授
【文献出处】 投资北京, Invest Beijing,2007年第4期总第190期
【英文篇名】Beijing's Technique Transformation Service Still Exist Five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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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技术转移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推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技术转移服务业是各类创新主体的黏接剂和创新活动的催化剂,它在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决策和管理咨询等专业化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建设创新型城市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技术转移服务日显重要
技术转移服务业主要是指那些直接为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提供场所、技术经纪、技术产权交易、技术信息、技术评估、技术论证等服务的行业。技术转移服务业由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或组织所构成,这些机构或组织既包括那些为技术转移主体提供技术集成与经营服务、技术经纪服务、技术投融资服务、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技术信息服务、技术评估和论证,或自身购买技术后进行二次开发、集成、再创新,然后将技术转移出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也包括提供上述服务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附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各类技术转移服务组织。
在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的浪潮中,技术转移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欧洲技术转移和创新协会(TII)前主席、英国北部地区技术转移中心(RTC)执行董事Gordon Ollivere先生在2006上海国际技术转移论坛发表演讲时指出:“技术转移是一种必须,而不是一种选择”,也就是说,在当今世界,为了创新,为了改变我们越来越恶化的生存状态,除了技术转移,我们别无选择!以几家大的跨国公司为例,IBM公司每年的技术转让收入高达11亿美元,朗讯公司5亿美元,PHILIPS公司4亿美元;微软公司每年购买技术支出15亿美元,惠普公司支出4亿美元,SONY公司支出3亿美元。而技术转移服务业则为技术转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技术转移(技术交易)提供场所、技术经纪、技术产权交易、技术信息、技术评估、技术论证等服务,从而促进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促进各类技术创新主体的顺利对接。
北京技转服务业发展迅速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技术市场的发展出现了突飞猛进的势头,2003年技术成交额首次超过千亿元,2005年超过1500亿元。随着技术市场的蓬勃发展,技术转移服务业作为一个行业初见端倪,在我国大中城市有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6万多个,从业人员约110余万人。
经过20多年的开拓和发展,北京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开始的几个,发展到现在的100多个:其中既有国务院有关部委及中央在京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会所属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又有北京市及区县所属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还有以民间为主创办的中介机构;从机构性质和启动资金来源情况看,既有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且多为主管单位的开发部、科技部、各种中心等,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支持、主办企事业单位的投入,也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启动资金多为自筹或合伙,还有实行股份制的单位,主要以股东资金为来源。
截止2005年底,在北京技术市场协会认定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共153家,2006年1~9月份成交技术合同33131项,比上年同期增长 37.90%,相当于上年全年项数的88.05%;成交额632.98亿元,增长近1倍,超出上年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43.39亿元,相当于上年全年的1.29倍。若扣除技术产权合同成交额102.19亿元,“四技”(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成交额为530.7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5.48%。其中技术交易额514.70亿元,增长88.25%。
五大问题有待解决
北京地区技术转移服务业从总体上来看,其发展是健康的和蓬勃向上的,为北京地区的优势科技资源转化为竞争力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北京地区技术转移服务业的发展远远不能满足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需要,与北京技术市场发展的规模和水平不相适应,在其发展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功能单一,业务面较窄。
这是一个长期困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的问题。近些年来,这一问题不仅未得到根本改善,反而有强化的趋势。如有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仅靠承接上级单位委托的软课题度日,除此之外,未开展任何其他业务,包括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各种咨询等。还有的机构除承接纵向软科学研究课题外,只是进行了科技评奖等工作。这种极端的状况尽管只是个别机构,但服务功能单一,业务面窄却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2.主营业务带来的经济回报少,技术性收入占营业性收入的比例偏低。
在技术性收入前20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只有5家利税总额占全年营业收入超过了10%。这表明,主营业务带来的经济回报少。造成这种局面的有两个原因:一是收费难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二是技术性服务定价不合理,投入~产出效益严重失衡。这种状况极大地挫伤了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行技术转移服务的积极性。据对98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调查,2005年没有技术性收入的机构仍有21家,占机构总数的占21.43%。
与此同时,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性收入的比例偏低。98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全年技术性收入仅占全年营业性收入的27.28%,不足30%,这表明,机构的主营业务不强,依靠纯粹的技术转移中介业务在市场上立足的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大多数机构均靠副业维持生存。应该引导、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其主业,将主业做大做强,从而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在技术转移中的独特作用,全面加速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的转化。
3.技术转移服务业的社会经济影响力小,涉猎重大项目的机构偏少。
《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虽然已经颁布5年,但该条例所规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却很少有机构能够享受,究其原因,是这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社会经济影响力小,达不到享受政策优惠的下限,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技术性收入9.86亿元,不到北京地区技术交易额的四十分之一。与此同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涉猎重大项目的机会偏少,据统计,在技术性收入前20名的机构中,平均每个项目经费超过100万元的机构只有两个,其余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最少的平均每个项目才3104元。即使是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天航空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每个技术转移服务项目的经费也仅有49万元、34万元和12万元。这一数据表明,北京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参与重大项目的机会较少,还远远没有在技术转移中发挥出主导作用。
4.技术转移服务过程不透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缺乏中立性。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受谁委托,从哪里得到的技术,技术出让方是谁等等,现在通常的做法都是不让技术受让方知晓。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这样做是担心技术受让方知道这些信息后,甩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由于技术转移服务过程不透明,技术受让方对技术的来源疑虑重重,对技术的可行性和可靠性产生怀疑,继而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本身也产生怀疑,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技术转移的效率。
同时,北京地区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主要机构,大多依附于大学或科研院所,它们仅仅是为自己所依附的机构服务(即经营的技术多为所依附机构的技术),因此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缺乏中立性,社会公信力低。在同这样的机构打交道时,技术受让方与技术转让方相比,处在一个不平等的位置,因而在实际的技术交易过程中显得顾虑重重。
5.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技术转移后续服务能力差。
目前北京地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数量少、素质参差不齐,总体素质不高。据统计,北京地区从事技术经纪活动的人员与从事科研活动的科技人员相比,还不足1∶300;从业人员中,拥有高中级职称的仅占32.74%,拥有初级职称的占20.05%,无职称的占47.32%。据有关部门分析,从业队伍具有以下总体特征:一是科技人员和机关干部出身的较多。对科研或教学工作较熟悉,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一定的专业知识,但缺乏金融、法律、财经、企业管理、商品流通等方面的专门知识。二是兼职的多,专职的少,真正以技术经纪为主业的更少。在北京地区已取得技术经纪人资格的人员中,职业技术经纪人仅占3.30%,其余均为政府管理部门(16.70%)、科研院所(56.70%)、高等院校(10.00%)以及企业(13.30%)中从事科技管理的人员。三是从事初级、单一中介业务的多,参与系统深入业务的较少,活动空间相对狭小。
除依附于大学或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外,北京地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普遍偏小,既没有自己的研发队伍,也没有长期广泛的合作伙伴或稳定的技术支撑机构,一旦转移出去的技术出现问题,很难进行后续服务,因此技术受让方感到技术的可靠性没有保障,导致技术转移的实际过程异常艰难,甚至很难继续进行。尤其是对于那些技术力量相对较为薄弱的中小企业更是如此。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又恰恰是这些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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