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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周末话题,各位不要太认真。但这里面也有些值得考虑的问题,供大家周末娱乐。我今天早上收到一个中科院同行的电邮,题目是“出国限制”,内容很简单,就一句话:“孟津,政策可能马上要变,不限制科研人员出国了。是政协会议的功劳。”我立即回信,开玩笑说:“不对,是我博客的功劳。”哥们儿太小瞧我们科学网的IQ了。这位同行的电邮,显然是因为我写了“科学家的国际旅行是有必要的”一文,跑到这儿来跟我切磋,估计他也是被政策憋得发慌了。
我在网上很少说有真正原始内容的话题,因为那具有知识产权。很多东西,一旦你捅破那层窗户纸,一切都变得简单,谁都懂,世界不再属于你。但这个世界的奇妙在于,能捅破窗户纸的人极少。在我的研究领域中,我越来越谨慎说出自己认为的新想法。因为我见到太多的例子,别人拿着你的想法,当成自己的创造,并因此获利。有些人会认为你能做的事,他也能做,那么简单的事,谁不会做?但很少有人意识到,别人能想到的东西,哪怕很简单的一点想法,你一辈子打死都想不到。在科学活动中,人们认可一个人具有发明、创造、原创思想的一个原则,是优先律。简单地说,对于一个看法、意见、理论,等等,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正式地认可它的发明者,通常的方法,是把荣誉给最早提出这个想法的人。即使在实际生活中,两个或多个相同或类似的提法有可能的确是独立形成的,但历史通常会有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的最简单办法,就是优先律。例外的情况总是有的,这个我就不说了。
我在3月3号的博文中,对科学家国际旅行的限制提出异议,这比朋友提到的、可能的政协提案要早。从我和科学院同行的交流中,知道这个规矩来自科学院,教育部系统似乎没这个规定。如果科学院的政策能解禁,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这是谁的功劳?我认为这是政协的功劳,他们接近权力。但和政协的提案相比,我的异议在先,他们提案的思想,来自何处?这个谁也说不清。我认为无论谁提出相关提案,他们肯定是自己想出来的。但在现代的网络社会中,人们可以瞬间获得别人想法的情况下,我们如何区别个人的认识和权力者认识之间的差别,谁该得到应有的社会认可?这看上去是一团浆糊,没有办法说清。我认为很多人跟我一样,不愿意在网上进行有实质意义的讨论,因为在现在的网络规则下,说出有真正原创意义的思想毫无意义,因为它会立即变成别人的东西。或者说,我们到了该制定一些规矩,来认可网络世界中,如何认可个人的思想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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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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