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高校工作,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是三个基本性的工作,但是如果加以分解,那教师的事情就太多了。几乎所有高校,都有一套规范的教师考评体系,很多都是定量化的,如何对待这种量化的东西,当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我不太会研究人,但经过这么多年的人生阅历,发现人和人之间相差实在太大了。有的人教学水平很高,有的人会写论文,有的人思想深邃点子很好,有的人很会谈判,有的人行政能力很强……高校作为包容性最大的单位,应该用人所长,没有必要要求个体面面俱到。对于教学有特长的让其主要教学其实最好,科研很好的让其主要做科研也不错,社会服务水平较高的让其以对外服务为主……如此等等,其实是一句老话,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其实高校制定考核政策的初衷,倒也不是求全责备,大家各显神通,虽然教师各有所长,但年终考核最高兴的往往是学校,成果显著啊。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在职称评审中,对教师的考核要求过高,总体趋势是要求教师全面发展,评教授,教学是基本要求,科研一定要达到一定级别,获奖也有一定要求,必须有国外进修经历,小于一定年龄的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总之并且之类的要同时具备的条件太多,当然对于评教授教学要求高点无可厚非,问题是很多单位并没有科研型岗位,所以没法评研究型教授。如果研究一下各单位、各省的教师职称评审条例,要求其实真的很高。
我的建议是,针对职称评审中的面面俱到问题,可以兼顾单个指标与全面发展,某个方面比较杰出的教师,直接根据这个指标进行职称评定,其他前提条件统统作废。比如在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者教学成果杰出、或者取得某个重大突破、或者产生了很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等等,当然全面发展的教师,也可以延续传统做法。这样兼顾起来,起到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作用。
2014.5.1 俞立平 于扬州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11-26 16:26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