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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林默涵文 黄安年的博客/2016年5月2日发布
本文发表于1986年1月19日《光明日报》,1986年2月22日《人民日报》。收录于《林默涵文论》第435-436页(文化艺术出版社,2016年4月)
凡是人民的伟大的儿子,总是在受到广大人民爱戴的同时,会受到一些人的攻击、诋毁。因为他有强烈的爱和憎,也就必然为爱者所爱,为憎者所憎。
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一生受到的诽谤、咒骂可谓多矣,而且不仅在生前,也在死后,不仅在过去,还在今天。
近来有人吹起了一股诋毁鲁迅及其作品的风,他们把鲁迅的作品称为“鲁货”。认为向封建礼教射出了第一支利箭的《狂人日记》是“模仿之作”,而勾画了中国人的精神弱点、意在引起疗救的《阿Q正传》则“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开创了一个危险的先例”,《伤逝》是“夫子写爱情”,《呐喊》、《彷徨》中的其他许多作品都是“泛泛之作或充数之作”。《野草》“坠入了僵化的缺陷”。《故事新编》是“游戏之作”、“三流之作”。《朝花夕拾》“不是真正的文学的创作”。至于鲁迅的杂文,“是鲁迅创造力衰退的又一例证”,是“为了吃饭”而作的,“缺乏文学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环境的改变,他的绝大多数杂文将会失去存在的价值”;鲁迅的翻译也“令人失望”,“诘屈聱牙,不堪卒读,《死魂灵》即是明显的例子。”云云……
这是文学研究和评论吗?显然不是。这是完全不合实际的主观武断、恶意攻击和贬损,是半点科学气息也没有的。我们从来不认为对鲁迅的作品不可以有不同的看法,我在《关于新版〈鲁迅全集〉的注释工作》一文中,就说过这样的话:“对一个伟大作家的作品,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和探讨,对它们的主旨和意义可以有种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不同时代的读者,对它们的理解和解释也可能不同”,因此,我不赞成在《全集》上对每篇作品加上“题解”,因为这样做,客观上就会成为“法定”的解释,这是不可取的。但凡是公正的、稍有历史观点和文学知识的人,都决不会像前面所说的那些人一样对鲁迅先生和他的作品进行如此信口雌黄、荒谬绝伦的攻击的。这真是“轻薄为文哂未休”,不过,仰面唾天,口水会掉到他们自己的眼睛里去的。
登载那篇奇文的刊物编者说:“此文不代表本刊观点。”那么,可否请你们把“本刊观点”也亮出来看看呢?
对自己的民族的英华加以涂污、毁坏的人,是可悲的,也是可耻的。不幸,鲁迅早在六十年前就画出了这种人的嘴脸了:
“战士战死了的时候,苍蝇们所首先发现的是他的缺点和伤痕,嘬着,营营地叫着,以为得意,以为比死了的战士更英雄。但是战士已经战死了,不再来挥去他们,于是乎苍蝇们即更其营营地叫,自以为倒是不朽的声音,因为它们的完全,远在战士之上。
“的确的,谁也没有发见过苍蝇们的缺点和创伤。
“然而,有缺点的战士终竟是战士,完美的苍蝇也终竟不过是苍蝇。”
比起六十年前,现在,苍蝇少得多了;然而,并没有绝迹。谁说鲁迅的杂文已经过时了呢?
还是郁达夫赠鲁迅的诗说得好:“群氓竭尽蚍蜉力,不废江河万古流!”
198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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