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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世界杯让许多高楼成了世人关注的地方,我与一个朋友开玩笑说:“如果你赌球输了一千万,会跳楼吗?”朋友说:“一千万以内不至于跳楼。”我又问:“如果输掉的是亿万家产呢?”朋友说:“那我可能只有跳楼去了。”
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是世界杯死人多还是学生寻短见的多。有一年某高校一位博士生迫于学习压力悬梁自尽了,家长找到学校要死要活地要求赔偿。站在家长的角度,痛失爱子的确令人同情,可是我们的家长们有没有认真思考一个问题,你的孩子为什么不想活了?他的厌世到底是谁的责任?
生养一个孩子不容易,含辛茹苦十几年,好不容易把孩子拉扯大,上了大学,家长满以为从此可以了却一桩心思,再也不必为孩子的学习操心了。可家长们也许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你的孩子生理年龄已经到了上大学阶段,可心理年龄也许还停留在小学甚至幼儿园阶段,因为在他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过程中,你们除了照顾他们的生活、关注他们的学习,对他情感、心理、心智的关注太少了,他们一旦离开你们的怀抱,一下失去了主心骨,有点无所适从了。
我知道有些家长平时很忙,很少有时间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只要孩子学习成绩好,要什么给什么,至于孩子心里想什么,需要什么,他们从来不关心。有些家长貌似对孩子管教很严,孩子不可多说一句话,不可多走一步路,孩子犯了错,非打即骂,久而久之,孩子再也不愿意与父母交流了,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习惯,天长日久,心理出现问题就不奇怪了。
人的个性也许有遗传因素,但后天的环境绝对是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我们总把孩子与父母平等交流当作口号,但父母与孩子的感情交流远比学校教育重要得多。一些家长以为把孩子交给学校,教育就成了学校的责任,彻底错了,对孩子的情商、个性、品格、习惯影响最大的人永远是父母。遗憾的是很多父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不是对孩子不闻不问就是简单粗暴地拳脚相加,以为真的可以棒打出孝子,这样教育出来的孩子不出心理问题才是怪事。
对于中小学而言,学生大多没有成人,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学校与老师除了负有教书育人的责任,还负有监护责任。换句话说,孩子一旦在学校出了问题,学校多半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但大学有所不同,按照国家法律,年满十八岁便是国家正是公民,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你触犯了法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做任何事,都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都不希望自己的学生或孩子发生意外。孩子出了意外,谁都会纠结、伤心,但应该冷静面对,弄清楚事实真相,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任何无理要求既不可能得到满足相信也不是孩子的本意,即便一方认为孩子的意外另一方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以走司法程序。
有一位家长令我十分敬佩,有一次,学生在夏天吃了隔夜烧鸡后拉肚子,去校医院医治,医生没有认真检查,当成普通的痢疾,开了点药给学生,没想到学生因肉菌中毒于第二天不幸身亡,家长万分悲痛,与校方交涉,在了解了情况后冷静地说:“希望你们以此为教训,不要再发生类似事件。”听起来似乎这对家长有点冷血,失去了孩子还能如此冷静,可仔细想想,不冷静又能怎样?孩子能因为闹事而活回来么?我们真正应该反思的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需要从这些事件中汲取什么教训?如何减少甚至杜绝类似的惨剧再次发生?
生命很可贵,亲情价更高,若为亲人故,莫把生命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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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3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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