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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直与圆通是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

已有 4679 次阅读 2013-3-28 10:49 |个人分类:杂文|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概念, 圆通

我本可以保持沉默,但既然在这里开博客,本着讨论问题的目的,我还是坚持要说。我总提倡圆通,我自己又何尝做得到?

辩论也好,讨论也罢,或者现实中进行各种评审,坚持原则与真理当然是基本要求,不管现实中发生了什么,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敢说可以不要原则、不要真理。

在正常情况下,就事论事的辩论与性别、年龄的确没有多少关系,只要本着相互尊重的原则,把事实讲清楚就可以了。但网络上能够达到这种境界的情况极其少见,最终大多会演变成无聊的口水战甚至人身攻击,这与现实辩论是很不相同的。现实中,辩论的双方都是面对面的,人在面对面情况下的表现与网络上只见其字不见其人状态下的表现是完全不同的,心态也有很大差别。这正是为什么现实中可以辩论清楚,网络上则辩论不清楚的很重要原因。

辩论问题也是要看情形的,有些情况下可以辩,有些情况下不可以辩,或者所谓的真理需要让位于人性,因为人们追求真理的本意正是为了让人类生活得更美好。这里我不想再列举网络口水的例子,请大家也不要联想,我在现实中极少因为个人原因与人论辩,但为了公事,与人争辩的次数不在少数。有时候,你明知某件事是绝对错误的,但当事人一定要坚持,你怎么办?你反对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在“身份”不对等的情况下,你的反对多半会无效,因为冠冕堂皇的理由遍地都是。这也正是为什么很多人只好跑到网络上来发泄的深刻原因。我到坚持过几回原则,也因此付出过代价,说不上后悔,但让我开始反思,我的坚持能不能改变什么?坚持与退让导致的最终结果有多大不同?我记得有位朋友讲过这样的话:“不懂得变通的领导不是好领导。”普通人又何尝不是这样?关键是你的变通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这件事情可不可以变通?就说某两位博主之间的争吵吧,开始时彼此像两只斗鸡一样互不相让,最终一方偃旗息鼓事情算完。这也是一种变通,可惜晚了,因争吵给彼此带来的伤痛以及心中的怨恨大概不会随着一方的退缩而烟消云散。与其如此,何不当初点到即止呢?当某一方发现另一方有点不可理喻,或者一方发现另一方处于一种非正常状态下,何不主动退让呢?真理不会因为你的退让而有所改变,你完全可以不涉及对方而是自说自话阐明你的观点。

我是有自知之明的人,我的自知之明就在于我会常常知道反思,在确定对方出于善意以及有道理的情况下会听取别人的意见。有人关心我网络上的形象问题,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网络上大家怎么看我,我只做我认为正确和该做的事。假如在现实中与谁发生了意见分歧甚至争执,我一定会反思自己,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错了?因为现实中很多事情常常是突发的,谁也保不准在紧急情况下有考虑不周全的时候。但我网络上的言论大多是经过了思考之后才形成文字的,换句话说,不是草率发言。所以在网络上,我倒也赞成应行仁先生的那句话:“Be yourself”,只要你不怕吵架。但不是所有时候我们都可以做自己的,例如儿女和老人之间,你不可能完全做你自己。

圆通与憨直不是对立的东西,更是不同范畴的概念,憨直是人的本性,圆通则是处世的艺术。在这个问题上,我以为应先生混淆了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你可以不同意。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正直的人,但正直未见得就是咄咄逼人,遇事直来直去。正直或憨直是人内在的品格,圆通则是人处理事情的方式。当然,你愿意直来直去也好,愿意委婉曲折也罢,那是你的自由,任何人勉强不得,你以何种方式对人对事自然决定了你需要面对什么样的后果,只要你喜欢,仅此而已。

 YC流浪去了,CY也黯然神伤地走了,后者多少与我有点关系,CY要在科学网灭了我,心愿还没完成她就先自己把自己“灭”了。为了YC,我写了一篇招魂贴,CY的走既然与我有点关系,我理应也招一下她的魂。如果我在科学网的灭亡能让她开心快乐,我何不也学学陈安去流浪一回?

下篇也是近期最后一篇预告:《招魂贴:CY,你回来吧,我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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