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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在于要有属于自己的眼光
黎在珣
看到了王鸿飞老师的《老子被篡改了》,我想起了另外一件与之没有多少关系的事。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读大学时,许多学术文章里经常用来作为重要理论论据的马克思的一句话原来是误译。
没有思想,没有属于自己的眼光,就只能匍匐在名人的脚下,膜拜名人。即便是由于多种原因形成的名人的谬误,也会被看成不能更改的圭臬来崇拜。
再比如,“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据说是鲁迅的话而被广泛引用。实际上,《鲁迅全集》根本就没有这话,与此相关的一段文字是这样的:
木刻还未大发展,所以我的意见,现在首先是在引一般读书界的注意,看重,于是得到赏鉴,采用,就是将那条路开拓起来,路开拓了,那活动力也就增大……现在的文学也一样,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即为别国所注意。打出世界上去,即于中国之活动有利。(《致陈烟桥》,
鲁迅在这里是从谈木刻、绘画引申而谈到文学艺术的地方色彩问题,他认为文学艺术“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 注意:“倒容易”意味着可能,而“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显示的还是充分条件)。那么,我们能不能把“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推广到其它所有的方面呢?显然不能。
比如,教育领域中富有中国特色的校长评估造假、教师论文剽窃、学生考试作弊难道也能引领世界的潮流?中国古代的民族陋习,女人裹小脚和男人的拖辫子,也有可能成为“世界的”?某些民族嗜杀、残忍、侵略成性,难道也能成为“世界的”吗?傣族的泼水节,泸沽族的走婚制等等会成为风靡全球的时尚?
所以,我非常喜欢鲁迅先生在谈到国粹时曾说过的一段话:
“什么叫“国粹”?照字面看来,必是一国独有,他国所无的事物了。换一句话,便是特别的东西。但特别未必定是好,何以应该保存?譬如一个人,脸上长了一个瘤,额上肿出一颗疮,的确是与众不同,显出他特别的样子,可以算他的“粹”。然而据我看来,还不如将这“粹”割去了,同别人一样的好。”
有了属于自己的眼光,我们的思想就不会因名人被篡改就贫瘠,也不会因名人恢复本来面目而富饶;有了属于自己的眼光,我们就不会因对方是古今名人而迷信,也不会因为对方不是名人而漠视;有了自己的眼光,我们就能够合理地吸收别人有益的营养,而去掉那些无益于我们身心的附着在他们身上的糟粕(不管这糟粕是他们所固有的还是别人有意无意强加给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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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5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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