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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的新变化

已有 8938 次阅读 2011-10-2 11:05 |个人分类:高等教育|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职称, 高校教师, 山东省

2011年山东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正在紧张的进行中,由于合校的原因,我们学校还没有动静。但还是很专注有关情况,登陆山东省教育人事管理网(http://www.sdjyrs.gov.cn/)看了有关政策,从中看到了一些令人欣喜的变化:

1.       增加了透明度

文件要求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申报人的所有材料,教育厅将在网上公示申报人的所有材料。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只有公开才能做到公正和公平。以前只是把推荐申报或通过人员的名单公示,很难了解其具体情况,更谈不上监督和质询。而一旦申报资料全公开,对评审委员会会形成一定的压力,有利于促使其秉承公心,他们可以在有效解集合里运作,但不能推选非有效解。

落选者也可以通过对比材料寻找自己的不足,以利再战。当然遇到各项指标都不如自己的人入选,则可以提出质询,也可以申请公示自己的材料或者自我公示,公道自在人心。

2.       弱化项目和奖励的作用

文件明确科研、教改获奖属于学术成果的延伸,与承担的科研、教改项目等只作为佐证材料,并且明确规定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合计不超过3项。这项规定可能是直接受益于姜省长关于科研经费不是用来评职称的指示,个人举双手赞成,理由有二:

第一,科研项目、论文和获奖往往为一体,通过做项目获得成果,成果发表为论文,然后可以通过鉴定申报奖励,不能一项成果算三次。那些刚申请下的项目更不能算是科研成果了,还没有做,也没有通过鉴定,能否完成还是未知数,何谈成果?

第二,在目前中国科研体制下,课题、论文和奖励中,论文(包括专著、教材等其他公开发行的成果)是三者中公开程度最高、可操作性最小的。尽管也有交钱就可以发表的论文,但对于评高级职称这样的论文是没有用的。高水平的期刊关系文比较少,尽管不能杜绝。由于是公开发表,是要接受长时间的检验的,质量太差的文章也很难关系进去。至于课题和奖励,作为业内人士,大家都心知肚明,无需再谈。

3.       增强了教研成果的分量

文件把教研课题和教研奖励作为独立一项,与科研项目和奖励并列。这是对教研成果的重视,为专心教学研究的老师提供了出路。教授与研究员的区别可能就是教授必须教书育人,必须会上课,当然研究员也带研究生,但很少给本科生上课。科研型教授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而教学型教授则会把精力花在教学研究上。

4.       强调了成果与专业的相关性

文件新增“从事专业及研究方向”栏目,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与其填报的研究方向一致。这样做的主要功效是防止搭便车的情况,避免研究艺术的发表基础数学的论文,或者拿着大批物理的sci论文去参评管理学的教授,不同学科发表sci论文的难度不同,这对管理学的教授是很不公平的。

文件还有其他的可喜变化,个人认为上述四点是最重要的,有利于促进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职称评审就是指挥棒,关乎每个教师的利益,职称评审公平应该是高校中最大的公平,不求绝对的公平,能够实现相对公平就要感谢毛主席了,哪怕是些许的进步都会让普通教师欣喜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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