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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3199 次阅读 2009-8-11 12:01 |个人分类:未分类|系统分类:人文社科| 童庆炳

 

                                   曹雪芹:《红楼梦》
        虽然多数读者对《红楼梦》已十分熟悉,但由于我对《红楼梦》还是“情有独锺”,当决定给读者推荐好书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还是《红楼梦》。《红楼梦》与我个人的一段经历相关。三十四、五年前,那是大家都知道的“三年困难”时期,我迷上了《红楼梦》,白天我去上班,晚上回家就抱住《红楼梦》不放,在隔壁的同事的打“麻将”声中,我沉浸在“大观园”的人、事、景、物所构成的氛围中。为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而伤心,为曹雪芹的生花妙笔所倾倒。审美的品赏之后是理性的思考。我终于写出了我的第一篇习作性的论文《高鹗续“红楼梦”的功过》。论文在经过五位教授的审读之后,在曹雪芹逝世200周年的1963年刊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的“红楼梦研究专刊”。这一期的“学报”影响很大,而在那些作者中我是最年轻的一位。出人意料的是论文不但没有给我什么“馈赠”,相反却给我带来“恶运”。在那年的学校“整党”试点中,我被当作“白专”的典型,挨批了整整一个月,直到得了一场肺炎才告结束。而我受批判的原因就是大家都在“劳逸结合”(你可以打麻将么)时,你为什么去研究《红楼梦》写文章,这不是想成名成家吗?那时“成名成家”和个人主义名利思想是等同的概念。但我没有因此而把《红楼梦》放下,相反我更痴迷于它。我一生的文艺理论研究都得益于我年轻时对《红楼梦》的热爱。
        《红楼梦》是一部爱情小说,或者用鲁迅的话说是“言情”小说。中国古代描写爱情的作品可谓多矣,为什么经过历史的“筛选”,《红楼梦》能“脱颖而出”,赢得众多的读者和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呢?我现在的看法是,《红楼梦》有三点是其它古典小说无法与之相比的。第一,《红楼梦》创造了爱情文学新“范式”。此前的小说、戏剧、诗歌中也有不少描写爱情的优美篇章,但是其“范式”是这样的:“才子”因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上了“佳人”,或“佳人”看上了“才子”,两人一见倾心,暗中传递“消息”,但终于被发现,并因违反“礼法”而遭到阻挠,“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男女主人公彼此苦苦思恋而不能结合,最终是“才子”登科及第,皇上赐婚,有情人终成眷属。这种“范式”写法构成了一个“文学社会”,如著名的《牡丹亭》、《西厢记》、《桃花扇》等都属这个“文学社会”,甚至连朝鲜的《春香传》也概莫能外。在这个“范式”内演出的各种爱情故事的意义是很有限的。《红楼梦》冲破了这个爱情描写的旧“范式”,在中国文学史上开创了爱情文学的新“范式”:贾宝玉与林黛玉因都反对“仕途经济”而相互爱恋,他们的违反封建礼教的爱情,被封建卫道者所毁灭,他们终于活不下去和活不痛快,一个死了,一个出家了。这个爱情的新“范式”的要点是:男女主人公相爱仍是由于有共同的思想基础,在逐渐相互了解中建立起了爱情关系,但由于反人性势力的压迫或其他无法避免的原因,而酿成了爱情悲剧。这个新“范式”容纳了现代意义的爱情悲剧的要素,因而具有巨大的意义。实际上,自《红楼梦》一经流行,“才子佳人”式的“文学社会”被拆解了,而一个以新“范式”为故事框架的“文学社会”确立起来。不论那位作家,只要是写爱情悲剧,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或多或少地“陷入”曹雪芹所创造的“范式”中,鲁迅的《伤逝》,张爱玲的《金锁记》,鲁彦周的《天云山传奇》,差不多都落入这个“范式”中,从而加入了曹雪芹所建立的“文学社会”。可以肯定,今后还会有许多“爱情文学”不由自主地加入这个“文学社会”。真可谓是“写不完的《红楼梦》”。第二,《红楼梦》建立了小说艺术描写的现实主义品格。即它描写的客观性,作者无论同情谁,反对谁,决不把自己的情感倾向表露出来。作者喜爱林黛玉、贾宝玉、晴雯、鸳鸯,但他把这种喜爱隐藏起来,作者厌恶贾母、贾赦、贾政、贾珍、贾琏、王熙凤、薛宝钗,但他把这种厌恶隐藏起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俱是按迹循踪,不敢稍加穿凿,至失其真”。作者不是没有“情”的投入,而是“冷眼深情”。作者写的时候,充分信赖读者,认定小说里所欠缺的主观成分读者自己会加进去。由于描写的客观性,转为描写的新鲜性、逼真性、丰富性和复杂性,丝毫不带漫画化,从而给予读者多种解读的可能,《红楼梦》之所以能成为成千上万人投入的“红学”的对象,即在“说不尽的《红楼梦》”。第三,《红楼梦》中典型、意境和意象三者同时并现。一般的作品,或创造典型,或营构意境,或塑造意象,唯有《红楼梦》三者兼而有之。《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许多典型,这是十分可贵的。但同样可贵的是它还营构了诗一般的意境,读者走进“大观园”,就会沉浸到或那热烈的或温馨的或凄凉的或悲哀的的由情景的交汇而产生的境界之中,让人体验到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情感,使人物我皆忘。在《红楼梦》中,还有那奇怪的写满字的“石头”,那贾宝玉天生下来就挂在脖子上的“玉”,那离奇虚幻的“太虚境”,那“正册”、“副册”……,这许多“意象”给人以扑朔迷离之感,其中的文化、审美意蕴和生命哲理令人深思回味,至今仍是有待解开的“谜”。典型属于人的“知”的范畴,意境属于人的“情”的范畴,而意象属于人的“意”的范畴,《红楼梦》是人的三维心理功能--知(知性)、情(感性)、意(理性)--艺术的实现,它是人的智慧的全面结晶。

        席勒:《美育书简》:启智精品

        在曹雪芹去世前几年,即1759年,约翰•克里斯托夫•弗里德里希席勒在德国出生了。十八世纪的德国是一个群星灿烂的时代,涌现了一批伟大的文学家、哲学家、美学家,如歌德、康德、费希特等,席勒也是其中重要的一颗明星。《美育书简》是席勒众多著作中的一部。这不是一本没有缺点和不足的书,但是一本特别能启发人的思考的书,它启发过黑格尔,启发过马克思,原因是席勒在这部书里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观念--“完整的人”。
《美育书简》由27封信组成。人与人性的完整是《美育书简》所关注的中心问题。作者向往古希腊时期人的全面发展,认为在古希腊时期的人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想象的青年性和理性的成年性结合成的一种完美的人性”,但是在18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破坏了这种人性的和谐全面的发展。在现代,“人被永远束缚在整体中一个孤零零的断片上,人也就把自己变成一个断片了”。在这里,席勒已经朦胧地意识到资本主义给人带来的“异化”,这一思想的深刻性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无疑是有影响的。现代社会使人性的分裂,使席勒深深感到忧虑,他希望人性的和谐与复归。他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审美教育。他是世界上第一位把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并列起来的人。他认为,人必须通过审美状态才能由单纯的感性状态达到理性和道德状态。审美是人达到精神解放和完美人性的前提条件。书中写道:“美可以成为一种手段,使人由素材达到形式,由感觉达到规律,由有限存在达到无限存在。”(见第19封信)因为强调美育来完善人性,所以作者特别重视艺术,“高贵的艺术比高贵的自然活得更久,由灵感塑造和唤起的艺术也走在自然之前”。在席勒看来,美育主要是艺术教育。如果我们比照着马克思的《1848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来阅读《美育书简》,我们会不断惊呼席勒思想的深刻性和前瞻性。
        《美育书简》充满艺术理论的箴言,它有些地方可能自身有矛盾,但它的每一论点,都可以作为真理的幼芽,给我们灵感,激发我们的思考和创造,如果我们也像他那样关心人自身的完善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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