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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荒唐:农民收自家的玉米竟然要办“两证”

已有 6156 次阅读 2008-9-18 08:56 |个人分类:时评闲论|系统分类:人物纪事| 权力, 政府, 人民, 砍伐证, 准运证

如此荒唐:农民收自家的玉米竟然要办“两证”

 注:棕色文字为本人的评述

只因未办这样的证

村民遭遇连连

自家玉米成熟却无法收割——

急坏了

只因砍了几把玉米秆喂牲口——

被抓了

没有证想砍玉米砍不成——

都倒了

 

 “从没听说过砍自家地里的玉米还得缴费办‘砍伐证’、‘准运证’。如果不办,镇政府就处罚你!”连日来,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的许多农民向记者投诉称,农户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费办证。绝大多数农户未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

  

没“证”不能收自家玉米

  村民说,今年9月初,镇政府每天派人派车赶赴该镇的所有村庄宣传,要求每亩玉米缴费500元,农户在办理“砍伐证”、“准运证”后才能收割,否则将“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真是具有“裴城特色”啊,办“两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追究刑事责任”,应该属于法院的职责范围吧,镇政府有这样的权力吗?你们依的是什么法?! 

  老汉割把秸秆遭“拘留”

  在梁庄村15组,63岁的老汉高保善提起被镇政府处罚的事仍感到不解,“我砍了几把玉米秆喂牲口,没想到让镇政府聘的人看到了,他们二话不说就把我抬到车上了,就这样我被镇政府‘拘留’了,还罚了我300元钱。”

——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处罚,由公安部门执行。在自家地里“砍了几把玉米秆喂牲口”,居然“我被镇政府‘拘留’了,还罚了我300元钱”!如果没有通过公安部门,就属于非法拘禁行为;如果通过公安部门,那么有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办证费难倒农户

  眼看玉米难以收成、麦子无法下种,一些村民急了只好筹钱去办“砍伐证”、“准运证”。但没想到,等待村民的是一套复杂的办证程序,往往跑一趟很难办成。“现在全镇很多农民都拒绝办证,因为大家基本上手上都没钱。”村民们说。宋岗村村民李增志告诉记者:“我供养两个孩子,一个大学生,一个高中生,为给他们交学费借了很多钱,现在一亩地收500元,我家7口人加上我岳父母承包的地共17亩玉米,到哪里去弄8000元办证费啊?”

——对于河南这样的农业大省,农民的收入主要靠粮食的销售,不收割、销售粮食,他们到哪里去弄钱?“一亩地收500元”,怎样算出来的,依据是什么,收上去的钱如何使用?农民凭什么要交这些钱?!

  

办证费说是押金还会退

  据镇党政机关的有关人员说,凡是按照镇里要求把全部秸秆拉到这家养殖场的农户,可以每亩300元的优惠价格办证。张永豪称,办理“两证”所收的费用,只是一种押金,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将来还要退还。

——既然是“押金”,居然还有“优惠价格”,那么,是否存在镇“官”自家及有关亲属减免有关“押金”的现象?商品经济的思维真的是“深入人心”啊!这些镇“官”的大脑里是不是弥漫了铜臭,而没有“法律”和“良心”四字了?!

 

  专家和律师说法:镇政府此举违法

  “裴城镇凭什么强迫农民办两证?这钱什么时候退还农民?这些资金如何使用?谁去监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管理系主任贾新政说,这种做法是乱作为,是严重的政府“越位”,不但侵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形象。河南长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文奇律师表示,《行政许可法》规定,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而裴城镇的做法有悖此法,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村民可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举报反映。”

——这样的一级政府机构,代表了谁的利益?!他们的此类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还需要通过“举报”来解决?!不要以“为人民服务”之名,行“非法谋私利”之实。这样的行为以及相关人员,如果不予以严厉打击,任之逍遥法外,估计还会弄出更多的荒唐之举来!

  

[相关链接]

《大河报》:两证挡道,数万亩玉米熟透难收 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如此规定:农户收割自家玉米也要办砍伐证准运证,否则处罚

http://epaper.dahe.cn/dhb/t20080917_13868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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