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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北師大物理系委託,近日對复旦大学施郁教授指证黄宇傲天(該系在读博士生)和张轩中在2018 年大学物理杂志上发表“介绍2017 年诺贝尔物理奖相关的引力波的知识”[大學物理 37, 68 (2018)] 一文涉嫌抄袭(在施郁教授博文http://blog.sciencenet.cn/blog-4395-1088217.html 中有涉及),提供了第三方專家意見書。現北師大物理係已經形成最終結論,我在此公佈我的鑑定意見。
文字部分:首先需要明確的是, 這是⼀篇熱點事件的專題介紹, 不是學術研究論⽂。因此, 對於事 件本身的陳述, 無庸置疑是文章的重要內容。一個精準⽽又有特⾊的陳述/提法, 對事件 本⾝的流傳, 會有至關重要的作⽤。事實上, 英雄及其事蹟, 正是通過像荷馬一樣的故事言說者, 才得以戰勝生命的必死性流傳至今。由此可見, 對事件給出精確而又流暢表述的 本身, 就是一種人的重要⼼智生活。復旦⼤大學施郁教授在知識分子公號中對引⼒波工作的 的概括描述, 毫無疑問是精確而又流暢的, 反映出了他對整個事件的完整把握和對重點的 酌取。其廣泛流傳性, 正好說明了好的“故事⾔說者”的巨大傳播力。將之歸為“公共知識”, 是對故事言說者的侮辱。⿈-張文相關段落, 只在無關字詞上做些許改動, 詞句和施文高 度一致, 連施文中寫錯的日期都完全照搬, 是符合抄襲的基本特徵。在答辯中, 張軒中先生將“三”改為“3”作為非抄襲例證, 更是荒唐。我也調閱了張先生在答辯中提到的以前發表 在賽先生的文章, 其文字⾵格和施文完全不同。
至於⽂中關於引⼒波的推導部分, 作為⼀篇專題介紹, 沒有任何讀者會誤以為這裡有 作者的任何貢獻。⽂章對最基本的⽅程給出了合適的引文, 其後標準推導, 即使沒有步步 引用, 也不會產⽣生誤解。我不支持定性為抄襲, 也不支持定性為引用不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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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部分證據:
施郁教授在“知识分子”公众号上发文“三位引力波猎手,获第二届‘复旦-中植科学奖’”,介绍引力波工作,其中包含如下文字:
“2016年2月12日,LIGO合作组宣布,他们于2015年9月14日探测到了引力波,它来自一个质量为36太阳质量的黑洞与一个29太阳质量的黑洞的碰撞,然后并合为一个62太阳质量的黑洞,失去的3太阳质量转化为引力波的能量。“太阳质量”是天体质量的单位,1个太阳质量意思就是说,它的质量等于太阳的质量。
2015年12月26日和2017年1月4日,LIGO又先后两次探测到黑洞并合产生的引力波“。
[参考http://mp.weixin.qq.com/s/4hsi3GpKIIdH7eYd_Gb_mA]
2017年10月3日,“知识分子”公众号发布诺贝尔奖新闻。包含如下文字:
“2016年2月12日,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aser
Interferometer Gravitational-Wave Observatory,LIGO)合作组宣布,他们于2015年9月14日探测到了引力波,它来自一个质量为36太阳质量的黑洞与一个29太阳质量的黑洞的碰撞,然后并合为一个62太阳质量的黑洞,失去的3太阳质量转化为引力波的能量。“太阳质量”是天体质量的单位,1个太阳质量意思就是说,它的质量等于太阳的质量。2015年12月26日,2017年1月4日,2017年8月14日,LIGO又先后三次探测到黑洞并合产生的引力波。” [参考 http://mp.weixin.qq.com/s/7Lxt1cjSs5zhACfG_hGrog]
黄宇傲天和张轩中大学物理一文引言中第二段和第三段包含如下文字:
“2016 年2 月12 日,美国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aser Interferometer Gravitational-Wave Observatory,LIGO) 合作组宣布,他们于2015 年9 月14 日首次探测到了引力波,这个引力波来自一个质量为36 倍太阳质量的黑洞与一个29 倍太阳质量的黑洞的碰撞,然后并合为一个62 倍太阳质量的黑洞,失去的3 倍太阳质量转化为引力波的能量[2].
随后在2015 年12 月26 日,2017 年1 月4 日,2017 年8 月14 日,LIGO 又先后3 次探测到黑洞并合产生的引力波[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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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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