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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精神卫生?精神卫生又称心理卫生或心理健康、精神健康。狭义精神卫生是指研究精神疾病的预防、医疗和康复,即预防精神疾病的发生;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促使慢性精神病者的康复,重归社会。广义精神卫生,是指研究健康者增进和提高精神健康、精神医学的咨询。精神卫生的对象、范围和任务,一方是精神疾病者的预防、医疗和康复,一方面是健康者的提高和维护精神健康和精神医学咨询。精神卫生活动领域和对象,可以归纳为:不同年龄的精神卫生,如儿童期、青少年期、中年期、更年期、老年期的精神卫生;不同群体的精神卫生,如家庭、学校、工矿企业的精神卫生。
图林内部,“馆员”为“图书馆员”的简称。图林外部,更为传统的称呼是“图书馆管理员”。通常“馆员”泛指图书馆工作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合同工。馆员的构成情况比较复杂。比如江苏某高校图书馆2009年年底的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正式职工86人(另有合同工10余人),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55人占63.9%,管理岗位3人占3.5%,工勤技能岗位28人占32.6%;北京某高校图书馆2009年底有在岗人员76人,其中副高职称8人占10.5%,中级职称34人占44.7%,工人8人占10.5%,其他26人占34.2%。其它类型的图书馆馆员构成更为复杂。 也许正因为图书馆员构成的复杂性,加上具体的图书馆工作环境作用,图书馆员的精神卫生格外值得关注。
本文三起新闻事件,都与高校图书馆有关,两起凶杀案发生在图书馆内。彭某38岁为“图书馆正式职工,工作10余年。”;杀妻案的“图书馆管理员” “不是学校正式职工”;杨某事发时32岁“一直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属于照顾性的招工才到图书馆做管理员工作的。除了这三起曝了光的、性质比较恶劣的,其实还会有。单笔者知道的就有年轻的女图书馆员(30岁出头,尚有幼子)自杀、年轻的男图书馆员行为异常调离图书馆,都是因为精神卫生问题。
图书馆员是图书馆运作的重要资源。图书馆员的精神卫生活动如何开展?无论是图书馆管理者,还是图书馆员自身都要对精神卫生问题有所认识,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某网络社区“谈谈我们学校的图书管理员”有一条评论“不要以为在学校里工作,就配称老师了。不要以为在图书馆工作,就满腹学识了。” ,笔者以为言之有理。围绕图书馆员群体的精神卫生,认真研究,有的放矢。关注图书馆员的职业认同、社会认同、归属感及职业稳定性,以及图书馆员的权益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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