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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位老师给我们讲了科学家的良知问题,他的意思是,科学家在给有些机构做咨询或者做项目的时候,不能成为某些机构坑害老百姓的帮凶。但这没办法用政策制度来约束,只能凭着科学家的良心来做事情。他说,如果科学家没有良知,比起社会大众没有良知更可怕,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而这又和科学家的眼界是相关的,如果一个科学家眼界不够,论证的东西看似对现在是有好处的,但可能对未来有很大的危害。因此,科学家在看问题的时候还要有眼界,这样才不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他的这番话引起我的其他一些思考。当今科学研究是很严谨的,严谨到几乎每说一句话都要讲证据的地步,这就跟法庭上的辩护行为有些相似了。科学家的证据是指真实的实验数据或者真实的现实情况。这样的方式是一种非常好的致学态度。然而,现实中真的需要任何事情都需要讲证据吗?在没有证据只有推测的时候人们就对此事否定打击吗?我觉得,不是任何事情都需要这么所谓的“科学”,有的时候为了找到“证据”,代价是非常巨大的。
举个或许不是很恰当的例子:人们无法预知突发事件是否会发生,什么时候会发生,会发生只是一种可能性,我们找不到所谓的铁铮铮的“证据”,那人们因为找不到“证据”就对此不理不睬,听天由命吗?显然不是,只要有某种安全隐患,人们就会提前采取措施降低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当突发事件发生之后即使有“证据”也晚了,尤其是突发事件如果涉及到剥夺人的生命的时候,更是无法挽回……
所以,我觉得,在现实生活中并不一定就需要事事都要拿到“证据”之后才采取措施,只要有危害的可能性,人们就应该去关注和预防危害的产生,而不是说因为从来没有发生过危害,就认定一定不能发生危害,而放任不管这种可能会产生危害的事情,甚至鼓励这样的事情。
我觉得任何一个伟大的科学家都不可能对未来把握得很准确,现在认定是对的东西将来可能会发现是错的。 引用一个例子,是前天科学网几位博主在饭桌上谈到的例子:1948年的诺贝尔医学奖授予了瑞士化学家保罗•米勒,因为他发现了对人和动物有剧毒的有机氯杀虫剂DDT(二氯二苯三氯乙烷)。但现在已经证实DDT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当DDT进入食物链,将食肉和食鱼的鸟也毒杀了,从70年代后DDT逐渐被世界各国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
所以,科学家们要更有眼界,更有远见地预测未来可能会产生的情况,而不能只依赖于眼前的情形作出判断,因为现实虽然是真相,但有可能是暂时被蒙蔽的真相。如果一定要等到找到“证据”才作为,可能人类会为此付出巨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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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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