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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联合体概况和经验
武夷山
(发表于《环球科技经济瞭望》1996年9期)
一、 FLC的性质
美国联邦 实验 室 技术 转移联 合体(FLC) 是一全国性 的 、 由联邦 实验 室及 其上级部 门所 构成的 网络性组织 。 FLC的宗 旨是加速联邦政 府资助 的研究开发成果 向国 民经济的渗透 。 它 的第一个 作 用 是 为 联邦 实 验 室 有关人 员提 供 一个技术转移信息与经验的交流场所 。 第二个 作用是 为潜在合作伙伴提供信息咨询 。 私营公 司也好 , 州政府 与地方政府也好 , 大学也好 , 它 们若想利用联邦实 验 室 的技术成 果 , 但不知道 找哪一家实验室 , 都 可 以 先找FLC 。 第三 , 它 组 织联邦政 府 内有 关 人 士 就技 术 转 移 涉及 的 一 些复杂的政策和 法律 问题进行讨论 。
二 、 FLC的历史
1971年 , 海 军 武 器 中 心 的 儿 位 志 同道 合 的工作人 员聚在 一 起 , 商量 如何将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和 专业技能用于 医学研究 。 在他 们的策 动下 , 该 中心 成 立 了技术利 用办公室 。 这一 办 公室可称 为 后 来 成 立 的 FLC的 第一 块 基 石 。 这一 年 , 技术利用 办 公 室 在 电信技 术 、 司法 技 术 、 生物 医学和 大 气质量控制 等领域搞 了好几个项 目 , 比较成功 。 年底 , 国 防部成立 了国防部 实验室联 合体 , 专 门从事技术转移 。1974 年 , 在国家航 空 航 天 局 、 环 保 局 、 原 子 能 委 员会 等 单位的鼓动下 , 国 防部实验 室联 合体拓宽成 员 范围 , 并定名 为联邦 实 验 室 技术转移联 合 体 。1986 年 国会通 过 的《 联邦 技 术 转 移法 》决 定 向FLC 授予特许状 。
三 、 FLC的成员状况
FLC现 有600 多个成 员 , 它 们是联邦实验 室 、 联邦机构或研究 中心 。 所有从事R & D 较多 的联邦机构都 是其成 员 , 包括农业部 、 商务部 、 国 防部 、 能源部 、 卫生部 、 司法 部 、 运输部 、 退 伍 军 人 管理 局 、 国 家 科 学 基 金 会 、 国家 航空 航 天 局 、 中央情报局 、 田纳西流域管理 局等 。 几 乎所 有 雇 员 在 10人 以 上 的 联邦 实验 室 都是FLC 的成 员 。 全美所有从 事R & D 的科学 家和 工程 师 中 , 有1/5 在FLC的成员单位工作 。
四 、 FLC的活动
FLC有 一个 “ 实验 室寻 觅网络 ” 。 比如 , 有 人打 电话给FLC , 说 想寻找一个从 事环境 污染 控制技术开 发 的实验 室作 为合作伙伴 , 工 作 人 员就 去检索 已 按 技术专 业 分好 类 的 成 员单位进行中科研项目 , 并告知打 电话者有关实验室技术转移工作负责人 的姓 名与 电话 , 让其 自行联 系 。 FLC工作 人 员最后 总会 叮嘱一 句: 如 果 你 自己联 系 未 受 理睬 , 可再 打 电话 找 我 们 。
各实验 室 负责技 术 转 移 的专 人 同 时 就 是FLC 驻 各单 位 的代表 。 他 们会告诉打 电话者 , 本单 位 有 哪些 专家 , 这 些 专家是 否有 空解答其 问题 , 本单位 有 哪些 符 合其 需 求 的 技 术 专 利 , 等等 。
1986年《 联 邦技 术转 移法 》在授予FLC 特许状 的 同时 , 要 求它 培养和 强化 科研人 员 的技术转移意识 , 对成员单位 的技术转移业务提供 咨询 与协 助 , 加 强 技 术 转 移 方 面 的信 息交 流 ,总 结 成 员 单 位 的技术转移经验 并 使 成功的做 法制度 化 。 为贯彻此项法律 , 现FLC 每年举办 4次 以上 的技术转 移人 员 培训 , 编 写 培训 教 材 并分发给 各成 员单位 的技术转移 负责人; 每半 年 举行 一 次FLC 大会 , 这一会议 不 仅有 成 员参加 , 还邀请潜在合作伙伴及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参加; 撰写 和发行技术转移主题 的特别 报告; 经 常 派 人 到 各种 科技 社 团作 报 告 , 宣 传 技术转移; 每年 向在技术转移方 面作 出突 出贡 献的人 员颁奖(1995 年有 30人 获奖 。
五 、 FLC的经验
1. 要理解技 术 的 不 定 形 性
要对社会作 出充分 贡献 , 技 术就需要 一 种 社 会相互作用过程 。 在这种相互 作用过 程 中 , 一种技术会激励别人 去进行进 一步 的开 发 , 或 是 导致竞争性技术的 出现 。 任何技术要想具有 商业应 用 的 生命力 , 都得 在 市场 上通过公众的 检验 。
技术 不 仅仅是 存储在 计算机 中的数据 、 档 案柜 中的 图纸 , 它也是体 现 在研究人员头 脑 中 的 知识 。 过 去 十几年来 , 由于 更多 的用户认识 到 了联邦 实验 室 科研 人 员 拥 有 的技术专 长 是 一 种 宝 贵的财 富 , 以技术援 助 方式进行 的技 术 转 移越来越多 。 很多公 司 , 尤其是 小公 司 , 都在寻求联邦实验室 科研人 员的技术援 助 , 这种援助往往根本不涉及 专利或技术许可证的转让 。
2. 必 须互惠
佐 治 亚 理 工 学 院 的Barry Bozeman 曾对联邦 实 验 室 与公 司 之 间 的229 个合作协议 或项 目 (共 涉及219个公司 , 27个 联邦 实验 室) 进行调查 ,89% 的公 司认为 , 参与这种合 作 是对 其资源 的有效利用方式 。 目前 , 人 们力求 建立这样 的伙伴关系 , 其活 动 既与联邦实验 室 的使命一致 , 又 有利于 促进 经 济发展 。 如果 不 是 双 方 互 惠 , 例 如 只 对 工 业 界 有 利 , 那 么 联邦 实 验 室 也 可 以用委托研究等方 式 为 工 业 界 服务 , 但联邦政府不能对 之提供经费支持 。
3. 技术转移需要 团队 合 作
过去人们曾有一比喻 , 说技术转移像一 种 肢体接触 的体 育 运 动 。 这一 比喻基本正 确 , 但 要 强调 一点 , 它是 团体赛 , 不是个 人赛 。 技术转 移伙伴 关 系 的公 司 方 面 有 责任把 自己 的意 图和计划 开诚布公 地放在 桌面上 , 实验 室 方 面 必 须保证 自己 的 使命不受 影 响 。 经验表 明 , 参 与 技术转 移 活动最 活 跃 的 不 仅 仅 是 专 职 的 技术转 移人 员 , 还 有 搞法律 、 公关 、 搞合同与采购 的各色人 等 。
4. 双 方 的 文 化 差 异 并不 太 大
并不是 只 有公司才讲成本核 算 , 联邦 实验 室也是要讲成 本核算 的 。 只有 当双 方都 因为技 术 转 移而 增 加 了收入 , 降低 了成 本 的 时 候 , 才 能说技 术转 移是 成功 的 。 这 就意味着 , 从一开始双 方 的谈判者都必须 清楚 , 对方 为 什 么被吸 引到 技术转移活动 中来 。
5. 技 术 转移需 要 共 同计划
科研 活动搞得差 不多 了 , 才找工 业界伙伴 来开个会 , 这 不 能称 为技术转 移 。 联邦实验 室 为 了对 得 起 纳 税 人 , 必 须 从 一 开 始 就 认 真 盘 算 , 如何充分 利用 各 自的资 金 、 专 长 和 设 备 优 势 。 现 在 , 联邦实验 室人 员公开承 认 , 有 些 事 , 公司做 得 比他 们好 。 大 家还认识到 , 技术转 移 不仅仅是输 出 , 同时也 能 引入 不 少好 的主 意 和 设 想 。
6. 高层 主 管的 支 持 至关重 要
美国联邦实验室 技术转移活动的 几 位 先 驱 者 一致 认 为 , 高 层 主 管对 技术转 移 的公 开 、 积 极的支持是 最重要 的 。 高 层 主管不 能 只是被 动地 接受有技术转移这 么 回事 , 而 要 以书 面方 式 明确 同意 并 支持技术转移工 作 , 最 好 亲 自任 命 技术转 移 负责人 。 专 门负责技术转移工作 的人 其实 也是 企 业 家 , 必 须 允 许并鼓励 他 们以 创新 的方式解决问题 , 实现 目标 。
7. 要 有 良好 的 法律环境
多年来 , 美 国 国会通 过 的各种 法律 对联邦 实验室技术转 移 活动 的限制越 来越 少 , 为技术 转移提供 了十分 有 利 的环 境 。 例 如 , 最 早 的观 念 是 , 拿 了单 位 的钱 搞 科研 , 科研 成 果 自然 完 全属 于单位 。 按这种看 法 , 如果个人或机构通 过 技术转让 而 自己 获 利 , 就 出现 所 谓 “ 利 益 冲 突 ” 问题 。 为了调动政府 内外各种机构 与个人 从事技术转 移的 积极性 , 1980年通 过 的 《专 利 与商标修正法 》规定 , 大学 、 非营利机构和小企业在联邦政府经费支持下作出的发明, 拥有权 仍 然 归它 们 自己 。 1984年 通过 的《 商标澄 清 法》进 一步规定 , 联邦政府 拥 有 但 由大学 和 非 营利机构 管 理 的 国家 实 验 室 在 某些 情 况下亦 可拥有 在 联邦政 府 科研 经费支 持下 获得 的 发 明 。1986 年《联邦技术转移法 》规定 , 联邦政府 雇佣的科研 人 员对 于 职务发明专利 的技术转 让收入亦 可提成一部分 。 1988年通过 的《综合 与竞争力 法 》进 一 步 规定 , 在 联邦政 府 实 验室 工 作的非 联邦政府 正 式 雇 员也 能 享受技 术 转 让费的部分提成 。
8. 承认技 术 转 移 工 作 者的 功 绩
过 去10 年来 ,FLC 每年 都 向联邦实 验 室 系统在技术转 移上 作 出杰 出贡献 的技 术人 员 颁发奖状 。 进入90年代 以来 ,FLC 的成 员单位 对于 向FLC 推 荐 奖 励候 选 人 一事 越 来 越 重 视 , 并把 本 单 位 有 人 获得 此 奖 看 成 很 高 的 荣 誉 。
六 、 美国技术转移工作 有待解决的问题
1. 业 绩指标
目前 , 没有 什么 比确定 和 采用 若干指标来估价技术转移给 各方带来的效 益 更重要 的 了 , 这一点 已 获 得 共 识 。 人们未 达 成 一致 意 见 的 是:
(1) 哪 种类 型 的指 标 能真正 反 映 技术转移 活动产生的影 响?
(2) 哪些 指标 能 广泛适 用于 各种类型 的技术转移活动?
FLC把 业 绩 指 标 的确 定和 应 用作 为头 等 优先的任务 。
2. 保 证 机 会 均 等
大 公 司 往 往 有实 力 指 派 一个 甚 至 多个 雇员专门寻 求与联邦实验室合作 的机会 , 在这方 面小公司无法 与之 竞争 。 为使小公 司也有均 等 的机会参与技术转移 , FLC指导其成员单 位与 小公 司签订特别的技术援 助协议 , 这些协议在 人 员培训 和 知识产权分享方面 有特别 的安排 。 这类努力看来是卓有成效 的 。1994 年 , 给 FLC的 “ 实验室 寻 觅网络 ” 打 电话者80%都是 小公 司 。
3. 防止 利 益 冲 突
对 于 政 府 拥 有 、 政府管 理 的 实验 室 , 主 要 是研究 人 员或管 理 人 员 的个人 有 可 能 出现 利 益 冲 突 问题 。 对于政府 拥 有 、 合 同方式管理 的 实验 室 , 还存在组织性 的利益 冲突 可能 。 FLC打 算进 一 步 深 入 探 讨如何避 免利 益 冲 突 的 问 题 , 并制定 相应 的行为规范 。
4.《 信 息 自由 法 》有 关 条款 的 豁 免 范围
美 国《 信息 自由法 》规定 , 公众若要求获得联邦政府部 门非保密性 的数据 , 联 邦政府 必 须 提 供 。 但工 业公 司与联邦 实验 室 搞合作 时 , 不 愿意 公布共同研究所获得 的技术数据 。 考虑到 这种情况 , 1989年 《 竞 争 力 技 术 转 移法 》制 定 了一个 豁免性 条 款 , 即凡公司与联邦实验室 签 订 的合 作 研究 与 开 发 协 议(GRADAs) 下 的 项 目所获得 的技术数据 , 在5年 之 内可不 向公 众 提供 。 FLC认为 , 这一条款是合理 的 。 现在 的间 题 是 , GRADA可 享 受 这 种 豁 免 , 那 其 他 形 式 的技术转移是 否也能享受 同样 的豁免呢?
4. 外 国公 司的 定 义
美国法律 要 求 , 若外 国公 司和 美 国公 司都 想 要联邦 实验 室 开 发 的待转让 技术 , 美国公司有优先权。但什么公司算外国公司呢?总部在外国、设在美国本土 的公 司是 不 是 外 国公 司? 总部 在 美 国 的跨 国公 司 设 在 境外 的分 部 是 不 是 外 国公 司? 对这些 问题还 没有 一致 的答 案 , 这 样联邦实验 室在实践 中就很难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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