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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是“炎黄孙子”。“炎黄”是“三皇五帝”的“五帝”中的二帝——南方天帝炎帝,中央天帝黄帝。但这两个天帝最初并不被称为“帝”,最初被称为“帝”的是商朝宗教所信仰和崇拜的那个对象!
这有殷墟甲骨文为证,如卜辞:“甲辰,帝其令雨?”又如:“王封(建)邑,帝若(诺)。”等等。这说明商代时,从帝王到平民,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事先要向“帝”请示,只有“帝若(诺)”了,才可以去做,否则就不当去做。
“帝”是殷商宗教所信仰和崇拜的对象,这是毫无疑问的,问题在于:这个“帝”到底是谁,这个为商朝宗教所信仰和崇拜的神究竟是何方神圣?
我在南开大学读研究生时,听过著名历史学家、政治学家
一是“帝”有“上帝”与“下帝”之分,“下帝”(帝王)在人间,在地上,则“上帝”理应在天上,才合乎情理。但“花蒂”之“蒂”却在地上,也只能在地上。所以,如果按郭老的解释,就不好理解“上帝”与“下帝”的说法。
二是《诗经·商颂·长发》有云:“帝立子生商”。又《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按:《礼记·月令》:“仲春之月,玄鸟至。”郑玄注:“玄鸟,燕也。”)此说被《史记·殷本纪》演绎为:“殷契母曰简狄……为帝喾次妃……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吞之,因孕生契。”如此看来,“帝”必是“命玄鸟堕其卵”的“天”,而简狄所生之殷契被认为是燕子的同类,原本也是在天上飞行的动物,那末,这个“天”应该是飞行动物的支配者,那末,它是否就是那个“大迹出雷泽,华胥履之,生伏牺”(《太平御览》引《诗含神雾》)的“伏牺”(即“伏羲”)呢?
我认为,在暂无其它史料或新的史料被公之于众之前,被商朝宗教所信仰和崇拜的“帝”或“上帝”,被认定为是伏羲氏是比较合理的。
据
“伏羲”,即“伏牺”或“包牺”,其“牺”是“牺牲”之“牺”,其字古意是指被用于祭神的动物(祭天则以牛)。所谓“伏羲”或“伏牺”,就是降服动物(特别是牛)之神。按上引《诗经》和《史记》之说,在商代人看来,他们的祖先是玄鸟(燕),是能在天上飞行的动物;而正是“天命玄鸟”,才有“玄鸟堕其卵”而“简狄吞之,因孕生契”事情的发生。那末,这个可以“命玄鸟”的“天”就必是足以降服动物的神——伏羲氏。
伏羲氏是“命玄鸟”而“生商”,则玄鸟应该就是被认为商族原初的图腾无疑,而“帝”是“五帝”之一的太皞,一个“蛇身人首”的半兽半人的神,则太皞应该就是被认为商族的祖先无疑。这就是说,伏羲氏这个被商族认之为他们祖先的“帝”,就是被商族宗教所信仰和崇拜的神。这表明,商代宗教尚属原始宗教,是作为原始宗教发展过程中的高级阶段——祖先崇拜阶段上的原始宗教。
伏羲氏的形象是“龙身而人头”(或“蛇身人首”)[①],则伏羲氏应该就是我们作为“龙的传人”的祖先——“龙”!而“龙”的形象,其实不是由一种不会飞行的蛇演变而来,而是由玄鸟演变而来——我真怀疑这“玄鸟”是不是像汉儒郑玄所说的那样是燕,说不定是似燕非燕而也能在天空中飞翔的某种动物——会不会是为现代考古学家所热衷于研究而为常人所津津乐道的恐龙或恐龙的后裔呢?
据《易传》《系辞传下》所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则《易》之原始八卦也是其“龙”的杰作,而由八卦演绎出来的《易》乃是我中华文化中土生土长而堪称为“中华文化之根本”的儒道文化的共同源头!
把伏羲氏解为中华民族之“上帝”,我以为能够比较顺畅地解释中国古史记载中的许多现象,其解释力是超乎寻常的,因而具有更普遍的合理性。
[①]闻一多在《伏羲考》中说:“现在所谓龙便是因原始的龙(一种蛇)图腾兼并了许多旁的图腾,而形成一种综合式的虚构的生物。这综合式的龙图腾团族所包括的单位,大概就是古代所谓‘诸夏’,和至少与他们同姓的若干夷狄。他们起初都在黄河流域的上游,即古代中原的西部,后来也许因受东方一个以鸟为图腾的商民族的压迫,一部分向西迁徙的,即后来的匈奴,一部分向南迁移的,即周初南方荆、楚、吴、越各蛮族。现在的苗族即其一部分的后裔。留在原地的一部分,虽一度被商人征服,政治势力暂时衰落,但其文化势力不但始终屹然未动,并且做了我国四千年文化的核心。东方商民族对我国古代文化的贡献虽大,但我们的文化究以龙图腾团族(以下简称龙族)的诸夏为基础。龙族的诸夏文化才是我们真正的本位文化,...总之,龙是我们立国的象征。.....现在变成为每个中国人的象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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