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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萨拜因曾将基督教的兴起称为“西欧历史上最革命的事件”(《政治学说史》)。德国伦理学家费里德里希.包尔生则指出:“由古代世界向基督教世界的转变是欧洲人经历的最伟大的革命。它意味着完全推翻他们原有的人生理论,意味着‘所有价值的转换’(用尼采的话来说)。”包尔生将基督教的人生观概括如下:
1、超自然主义:希腊人对世俗世界的肯定和基督教对世俗世界的否定,这是敞开在人面前的两条路。希腊人把人的自然力量的完善发展看作是人生的伟大目标,基督教却把这一目标的对面确立为人生的最后目标—自然人的死亡和一个新的、超自然的人的复活。自然的人害怕接触死亡,根据希腊人和犹太人的观念,即使在宗教的意义上,死亡也是不好的东西,而对基督教徒来说,死亡却是一种和他亲近的意思,是通往永生的门。
2、对常识的轻蔑:理智能力的完善和训练被希腊人看作非常重要的人的生命的功能。基督教对理性的自然知识的态度却是种轻蔑和不信任的态度。自然理性和智慧实际上是通往天国的障碍,因为基督教义的宣传在理性看来是愚蠢的事。保罗在致科林斯教徒的信中说:‘智慧者在哪里?文士在哪里?这个世界的辩士在哪里?上帝不是叫这个世界的智慧变成愚拙么?世人凭自己的智慧既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乐意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这就是上帝的智慧了。’(《哥林多前书》,第1章,第20段)因此,理智的德性,即思想的自由大胆及怀疑的能力这一科学研究的基本原则,在原始基督教的眼里都是无价值和危险的。同基督教相称的只是信仰和服从。
3、对自然德性的轻蔑:“虽然这看起来是可赞许的:灵魂支配身体,理性支配邪恶的冲动。但是灵魂和理性若不服务于上帝,就决不可能象上帝规定它的那样,以正确的方式对身体和冲动起支配作用。......确实,与上帝没有任何联系的德性本身,与其说是德性不如说是邪恶。”(圣奥古斯丁)
4、对勇敢的轻蔑:德尔图良表现了这一原始基督教的确信:“那是决不能相容的——同时宣誓效忠于上帝和宣誓效忠于某人;服务于基督的大旗之下和服务于魔鬼的军旗之下;处身于光明的营垒和处身于黑暗的营垒。一颗灵魂不可能同时服侍两个主人:上帝和皇帝。当主夺去彼得的剑时,他实际上解除了所有人的武器。”(《论偶像崇拜》,第19章)
5、对正义的轻蔑:原始基督教把摩西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法律明确地取消并代之以新的法律:“我告诉你们,你们不要搞恶。无论谁打了你的右脸,把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马太福音》,第5章,第38—41段)“当你和你的对手走在路上时,要迅速地同他取得和解。”(《诗篇》,第25段)
6、与国家的关系:希腊人和罗马人把参与国家事务看作是人的最高和最重要的义务。而原始基督教徒并不认为勇敢和正义这些基本的政治德性有什么价值,把以把国家也看作是和他自己及他的生活的内在原则相疏远的东西,他甚至很少对自己是哪一个国家的成员感兴趣。他不会把自身奉献给异教的神灵和皇帝,不会以他们的名义起誓,因为他宣称对他来说存在着比国家更高的东西——天国,他认为自己是天国的一个公民,他不会允许任何尘世统治者的命令把作为天国公民所加给他的义务搁置一旁。
7、与娱乐和艺术的关系:根据希腊人的观点,与智慧、勇敢、正义一起的第四个基本德性是节制,并努力通过体育和音乐的技艺训练来培养这种德性。在基督徒中得到褒奖的不是教养和雄辩,而是沉默。
8、与财富的关系:富裕对基督徒没有任何价值,当他拥有能够满足他的日常需要的东西时就足够了。富裕不仅是无价值的,而且是危险的。在福音书里最常见的就是提出有关财富的危险性的警告。耶稣在派他的门徒去传道时,命令他们不许为旅行在包里带上任何钞票、食物和金钱。另外,那带上钱包的犹大(很可能因为他是十二人里的最能干的理财者)竟然成为叛徒也决不是偶然的。
9、与荣誉的关系:根据希腊人的观点,对荣誉的热爱是一种德性。而基督教的德性则是谦卑。在上帝前卑微、软弱和低贱,而对那些自鸣得意和因荣誉而愉悦的人却充满骄傲——这也是基督徒的一个基本特征。
10、基督教的德性——怜悯:基督教用以代替希腊人的自然德性的只有一种新的德性:怜悯或仁慈。去爱你的邻人、怜悯他们的不幸;去解除饥饿和穷困;去看望被遗弃者;甚至于不抵抗邪恶,饶恕那些憎恨和迫害父的人,对他们报以善意—这就是耶稣为他的门徒所确立的,并且自己终生实行的理想。“心灵的卑微则是基督教的起点。皈依就是从悔恨和忏悔开始,无力和有罪的情感是基督徒的基本情绪之一,他每天都祈祷上帝怜悯他这个罪人。”
11、基督教与家庭生活:“假如任何人到我这里来,而不憎恶他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和姊妹,甚至一己的生命,他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路加福音》,第14章,第26段)另一段记载耶稣说:“我来并不是使世界安宁的,而是使他纷扰的。因为我来了,将使儿子与他的父亲不和,女儿与他的母亲不和,媳妇与他的婆婆不和。”“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姐妹、父母、妻子、儿女、土地的人,将要得到百倍的报偿,他们要承受一个永恒的生命。”(《马太福音》,第19章,第27段起)这样一种思想方式自然是不利于家庭纽带形成的。
12、永恒生活:“爱他生活的人将失去它,恨他尘世的生活的人却将保持他的生活至永恒。”(《约翰福音》,第12章,第25段)
13、基督教的自由主义观点:(略)
——《伦理学体系》(费里德里希.包尔生著,廖生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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