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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通常把人类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 和人文科学(humanities)三大领域,这种知识归类或学科划分的一个必要的逻辑前提是“科学”概念的形成。1874年,留学荷兰莱顿大学(Leiden University)的日本留学生西周时懋(NISHIAMANE,1829-1897)在《明六杂志》第一次用日文汉字把Science译为“科学”,寓意为“分科之学”。1893年,康有为最先引进并使用“科学”一词。[1]英语science一词源于拉丁文的Scio,后嬗变为scientin,最后成今日写法。《朗曼现代英语词典》(Longman Modern English Dictionary,Longman,1976)对science的释义是:Knowledge acquired by careful observation, by deduction of the laws which govern changes and conditions, and by testing these deductions by experiment. (意即:通过认真观察和对支配变化与状态的规律的推论并通过实验来检验这些推论所获得的知识。)显然,science一词是到了实验科学时代才开始流行起来的。本来,scientin仅含有“知识”、“学问”之义,其演变为science后,science在scientin固有的“系统的知识”(学问)的意义上,更含有“实证之学”和“分科之学”的意义了。
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是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2],而据恩格斯说,“真正的自然科学”(指分科的和实证的自然科学)从15世纪下半叶已开其端,其基本特点是“把自然界分解为各个部分,把自然界的各种过程和事物分成一定的门类,对有机体的内部按其多种多样的解剖形态进行研究”。[3]到了“哥白尼那本不朽著作的出版,他用这本书(虽然是胆怯地而且可以说只是临终时)来向自然事物方面的教会权威挑战。从此自然科学便开始从神学中解放出来” [4],天文学、数学、力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以意想不到的力量一下子重新兴起,并且以神奇的速度发展起来” [5]。
由于实验科学最早兴起于自然知识领域,故science通常是指以观察与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指称这种自然科学的德文单词是naturwissenschaft,而德语wissenschaft一词被用于指称一切基于技术训练的分类学问,其概念的外延远大于science。[6]日本学者在明治初期的1860年代已用日文汉字“科学”来称谓德语的Wissenschaft。近代以来中国人在使用“科学”一词时,常较偏重于它的“分科之学”的意义,有时还注意到它的另一层意思——“系统的知识”,而强调被称作“科学”的知识应有系统性、条理性,但对于英语science所包含的“实证之学”的意义却并不看重,即中国人更多是接受了德语中的科学(wissenschaft)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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