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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权”辩证思维来思考和处理对日关系——答网友

已有 4578 次阅读 2007-6-27 17:48 |个人分类:国际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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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博主发表了《爱国者对日本的应有态度》一文以来,有逾二千的网友表示了“反对”,我本来感到有些纳闷为何竟致如此?欲辩解也没有人直接可以对话。恰好最近有一位显然是有学问的学者认真地写了以下的篇长评论,遂使我有机会来就我的这篇文章的本意做一番辩解的功夫。

网友的评论

先生这篇文章首先论证中国古代存在两种爱国方式:其一,伯夷“义不食周粟”式:其二,顾炎武“食周粟,干自己事”式。接下来,先生再论证第二式更可取,按优选论的说法是,第二式优于第一式。最后,先生引伸出结论:对待日本及其它西方国家,我们应该用第二式。这是对先生文章观点的总结,但愿没有曲解周先生的原旨。

为证明我的理解,再把先生的主要观点引一些原文:引文1:“比较中国历史上的爱国者伯夷、屈原、郑思肖等和顾炎武的不同处世态度,我感到,顾炎武的爱国形式相对前者是较为可取的。” 引文2:“在“全球化”的当今世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是这个世界的事实上的统治者,面对这样一个严酷的现实,我认为我们应该采取类似当年顾炎武对待清朝那样的态度,既不屈服于西方国家,也不与之搞对抗,并且还要积极地开展和它们的交往,与它们保持长期而密切的联系和接触,同时抓住时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苦练内功,培养自己的素质,发展自己的实力,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创造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 引文3:“在这个意义上,我是反对以一味“不忘民族恨,牢记血泪仇”这样一种态度来对待和处理现实的中日关系问题的,我以为这种爱国形式在本质上就是伯夷那种“义不食周粟”的做法,是不合顾炎武所谓“圣之时”的,是未能“达权”的机械的爱国主义。” 好了,在证明没有曲解周先生意思的基础上,与先生探讨几个问题:

关于引文1,因为我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孰优孰劣,不敢妄加评论。况且,据我所知历史领域对很多历史人物都是存在很大争议的,因此,避过不谈;

关于引文2,我大力支持国家现在实行的外交政策和各种外交策略: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世界各国发展和平友好外交关系,争取有利的和平发展环境,在原则问题上,在事关民族国家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决不让步。永不称霸。在这方面,国家几代领导人的卓识远见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看清当今错综复杂的国际关系局势,分清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等等。有了国家正确的外交原则和政策,我对先生的感性倡议也不加评论。

关于引文3,想和周先生探讨一下。我感觉,将两种爱国形式与对日的两种态度进行类比不太妥,将他们分别等同起来就更不妥了。理由是:先生所述的两种爱国形式,其发生的背景都是在民族受到侵略或是亡国之时,而我们现在讨论的对外或是对日的关系或态度,却是在和平时期,已经没有侵略或是占领,所谓世异时移,用战争背景下(广义,指民族的激烈对抗,与和平相对。)的事例来谈和平时期的对日态度似乎有点不妥。

这里到是可以拿抗日时期的事例来做个比较:那就是朱自清和周作人,或者是杨靖宇和汪精卫,假设他们都是爱国的,都是为国家的利益考虑,那么,他们中谁的爱国方式更可取呢?此问题想请先生发表一下看法。

这里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先生写本文的目的,可能是想倡导一种对日的“新态度”(在这里并没有什么特指,就此说明),但是我想说,“态度”是个人行为,更多的反映的是个人的喜好,态度可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自由选择,比如杨丽娟喜欢刘德华,而李四却不喜欢,只要他们侵害到别人的利益,做出伤害别人的事来,他们的态度都是对的。相反,对外关系不是态度决定的,它必须是原则和策略,出发点是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是不以人的喜好为转移的。因此这里想劝先生:网民对日本持什么样态度是他们的自由,这几乎影响不到国家的对外方针和政策,你就不用试图教育所有人都和你想成一样了。对我们的对外关系方针政策来说,在各种教科书和媒体中都说得很清楚了,您也不必担心国家会无缘无故与哪个国家搞“无谓”的对抗(除非到世界大同,否则对抗永远不会消失,无论是政治、经济还是军事领域)。

葛红兵确确实实是错了,无论他的动机如何,他的言论从实际角度都造成对广大中国人民感情的伤害,对国家利益的损害(至少是为日本右翼利用,在国际斗争中首先就显得气短)。所以,先生你就不要不遗余力地为他辩护了,没什么意思,多研究点学术好得多,按汪的一篇文章里讲的,“更努力工作,就是更爱国,就不会成汉奸了。”

本博主的辩解

很感谢网友的评论和分析。

但是,我首先要声明的是,我从来没有说过葛红兵先生的那些言论是正确的,也没有为他的那些言论作过任何辩护。我的那篇文章《葛红兵的问题有那么严重吗?——与易中地先生商榷》,只是为一个学者的言论自由权作了辩护,不管这种辩护是否正确,都并不表明我是在为他的那些言论本身做辩护的。所以,您所谓“先生你就不要不遗余力地为他辩护了,没什么意思,多研究点学术好得多,按汪的一篇文章里讲的,‘更努力工作,就是更爱国,就不会成汉奸了’”的说法,根本是无从谈起的,甚至是在误导舆论,这种误导显然是带着某种情绪把我和葛先生划上等号,从而激起一般网民的义愤——因为他们会认为先生都道歉了,而我周某人却还在为他进行辩护!这对我来说是很不公道的。

其次,为您所引的我文章中的几段文字清楚地表明:“我认为我们应该采取类似当年顾炎武对待清朝那样的态度,既不屈服于西方国家,也不与之搞对抗,并且还要积极地开展和它们的交往,与它们保持长期而密切的联系和接触,同时抓住时机,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苦练内功,培养自己的素质,发展自己的实力,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创造必要的物质和精神的条件。”——“在这个意义上,我是反对以一味‘不忘民族恨,牢记血泪仇’这样一种态度来对待和处理现实的中日关系问题的,我以为这种爱国形式在本质上就是伯夷那种‘义不食周粟’的做法,是不合顾炎武所谓‘圣之时’的,是未能‘达权’的机械的爱国主义。”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是不可忽略的——“类似”、“一味”、“达权”。

“类似”表示“不等于”,是一种隐喻性的话,其指向就是“达权”。“权”与“经”相对,“经”即常则(或曰原则),“权”是常则范围内的变动,即如今通常所谓的灵活性。只知坚持常则,而缺乏灵活性,这就叫做“不达权”,也就是如今通常所谓的“机械”——即我文中所提到的“机械”。“一味”正是指的缺乏灵活性的机械做法。

我赞成顾炎武“达权”的思想,肯定在处理中日关系上应当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这种灵活性即“权”根本不是对爱国这个“经(常则、原则)”的否定,这是十分明显的。

我所谓“反对一味‘不忘民族恨,牢记血泪仇’”,同样是在坚持“不忘民族恨,牢记血泪仇”这个“经(常则)”的前提下强调“权”(灵活性),而并不是也决不是对这个“经”(常则)的否定!

如果缺乏基本的中国哲学思维,如何能正确理解我的文章的本意呢?

如果您不信我的上述辩解,以为我这是在狡辩的话,那末,您大可以去向张立文先生等等这样的国学大师们去请教一下,看看我的上述说法究竟是否在理或合理。

您显然是一位有学问的学者,不同于一般的网友。一般网友不理解我的文章的本意,我根本不在乎,我不会苛求之;但是对您这位学者,我却有这样的要求,即要求您去研究一下中国古代哲学中关于“经”“权”、“常”“变”的辩证法思想,把握住了再来公开发表您的观点,否则您可能就是在不懂这理的情况下在一般网友面前作舆论上的误导,这对我是不公平的。

当然,我还得感谢您给了我这个辩解的机会。因为我本就想作一番说明的,只是感到对缺乏对中国古代哲学基本了解或较深理解的一般网友,我担心难以互相顺畅地进行对话。事实上,当我在《葛红兵的问题有那么严重吗?——与易中地先生商榷》等文章之后发表了《“我是强者,我怕谁!”》后,就有网友评论说:“奇怪,这是周可真写的吗?怎么和前面的汉奸论调判若两人?”其“奇怪”的感觉,就是因为他对我上述所作辩解的内容不解所致,所以觉得我似乎是在一二天之间就变得“判若两人”了。

其实,我何尝有变哉!我的思想是一贯的。我一直主张中日友好(我曾在几个月前在“博客中国”和“科学网博客”发表过《中日亲善是中日共同利益的客观需要》的文章),我的这个思想根本不是受先生的思想的影响,而是基于我对国际政治关系的宏观把握所得出的结论,而且这个结论与中国政府目前的对日政策也是一致的!这个结论决不意味着我是主张忘记历史的;相反,我一贯主张尊重历史,主张“温故知新”(我在科学网博客上曾发表了相关主题的文章)。

“不忘民族恨,牢记血泪仇”,这个“经(常则)”是为我所坚持不懈的;但是在坚持这个原则的前提下,我还主张不要“一味”如此,而应“达权”,即“经”与“权”相结合,辩证灵活地思考和处理对日关系。如果这就是“媚日”的话,那末,我们又怎样来理解这么多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对日关系的基本政策呢?难道我们不应该讲“权”,必须只讲“经”吗?

以辩证法的观点来看,不仅应该“经”“权”结合,而且,如果离开了“经”,便没有“权”了;反之,离开了“权”,也就没有“经”了。我们之所以应该坚持“经”“权”结合,就是因为“经”“权”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补充说明:

本博主本来是对言论自由问题感兴趣(并撰写了相关的文章,建议网评采用实名制),出于这个兴趣才牵涉到易中地先生的那篇文章,并与之商榷,旨在强调应该尊重一个学者合法地发表个人意见的言论自由权,其理性判断可能有误,但这是属于认识论范畴之内的事,当他自知有误时,再作检讨不迟(案:葛先生不就是这样做了吗?)。从认识论角度看,谬论是通向真理的必由之路;没有谬论就没有真理的最终达成。正因为如此,在政治上才需要提倡合法的言论自由权。然而,既然我已牵进了关于“爱国”的讨论,我倒认为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也未尝不可。“经”“权”结合是我的基本观点,具体的说,我主张遵循小平同志关于“韬光养晦”的国际政治策略,所以才主张“不搞对抗”;(我也撰有相关文章,即发表于科学网和博客中国的《慎言“大国崛起”,慎言“强硬中国”》。)同时,这种和谐政治主张也是出于“构建和谐世界”的考虑——我另撰有相关文章,论述了全球化时代客观要求“和谐思维”而不是“对抗思维”(见科学网博客拙文《和谐生活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后现代形态》)。但是,在国际关系中,“不搞对抗”也是坚持“爱国”之“经”的前提下的“权”的具体形式,它是一种国际政治之“术”。“术”本身是可变的,是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当其有损于“爱国”之“经”时,作为“权”的具体形式的“术”就要相应地发生变化,即“不搞对抗”之“术”就要转换成为另一种“术”(假定说是“抗日之术”或“抗美之术”等等)。我是搞哲学的,所以习惯于从哲学角度来思考现实问题和提出处理现实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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