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稽故”是古代公文与法律用语,专指官吏拖延公事、借故推诿,常含渎职之意。
一、读音
jī gù “稽”读阴平,意为停留、延迟;“故”指事端、借口。
二、语义
本义:以事端为借口,故意拖延耽搁公事。特指官员对政令、案件或赋税征收等消极怠工、借故滞留的行为。 引申义:也指一般意义上的拖延、阻滞。
三、来历
“稽故”一词最早见于《汉书·食货志上》,是汉武帝时期针对官吏拖延新币政令而使用的法律定性词。
《汉书·食货志上》:“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而吏或稽故,不即施行。”
唐代颜师古注:“稽,留也。故,谓事端也。言不即施行者,留其事端也。”
此后,“稽故”成为汉代劾奏官吏渎职的固定术语。
四、古代文献用例
1.《汉书·食货志上》
原文:于是天子与公卿议,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之徒。……而吏或稽故,不即施行。
颜师古注:“稽,留也。故,谓事端也。言不即施行者,留其事端也。”
白话释义:然而有些官吏却拖延推诿、借故搁置,不立即执行。
2.《汉书·匈奴传下》
原文:“而将军吏士,或稽故不进,失期后时。”
白话释义:(王莽下诏斥责将领说:)而将军和吏士,有的却借故拖延、滞留不进,错过了期限,落后于预定时间。
3.《后汉书·章帝纪》
原文:(元和二年)诏曰:“……自牛疫以来,谷食连少,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饷,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又诏曰:“……今刺史、守相,不明真伪,其有考按,辄稽故不决。”
白话释义:又下诏说:“如今刺史、郡守和国相,不能明辨案件的真假,遇到需要审理查办的案件,就借故拖延、悬而不决。”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6-4-29 12:11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