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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服”是古代文献中描述王畿外围行政区划的专门术语,源自先秦“五服”或“九服”制度,兼具地理与政治含义。以下依据传世文献详述:
一、读音
yāo fú 注:“要”读平声,意为约束、边要;“服”指服事天子之职。
二、语义
本义:古代王畿外围按远近划分的服制之一,位于“绥服”之外、“荒服”之内,距王畿一千五百里至二千里之间的区域。其职责是接受王者的政教约束,守御边塞,故称“要服”。
引申义:泛指边远地区、羁縻之地,或喻指关系疏远、仅存名义的服从。
三、来历
“要服”之说首见于《尚书·禹贡》及《周礼·夏官·职方氏》,是“五服”或“九服”体系中的一环。
《尚书·禹贡》:“五百里甸服……五百里侯服……五百里绥服……五百里要服……五百里荒服。”
伪孔安国传:“绥,安也。服五百里,侯服外之五百里,安服王者之政教。……要,束以文教也。 要服外之五百里,又服事天子。”
《周礼·夏官·职方氏》则作“九服”:“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
郑玄注:“服,服事天子也。……要服,蛮服也。要者,要束以文教也。”贾公彦疏:“要者,要束以文教,谓以政教要束之,使服事天子。”
可见“要服”在五服中居第四层,在九服中对应“蛮服”,强调以政教约束边远部族。
四、古代文献用例
1.《尚书·禹贡》
原文: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
伪孔传:“要,束以文教也。夷,易也。蔡,法也。守平常之教,事王者之刑法。”
白话释义:距离王城一千五百里到两千里的区域是要服:其中靠内三百里施行平易的教化,靠外二百里遵守王者的刑法约束。
2.《国语·周语上》
原文: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韦昭注:“要服,六岁一朝,王岁贡之。”
白话释义:先王的制度规定:王畿之内是甸服,王畿之外是侯服,侯服和卫服是宾服,夷人和蛮人地区是要服,戎人和狄人地区是荒服。甸服负责日祭,侯服负责月祀,宾服负责四季享献,要服负责每年进贡,荒服负责承认天子地位而终身朝见一次。
3.《汉书·地理志上》
原文:颍川、南阳,本夏禹之国。夏人上忠,其敝鄙朴。……然自后诸侯,颇僭王室。至齐桓、晋文,兵威以尊王室。及吴、楚僭号,秦并天下,海内为一。……至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南置交阯,北置朔方之州,兼徐、梁、幽、并夏、周之制,改雍曰凉,改梁曰益,凡十三部,置刺史。先王之迹既远,地名又数改易,……故采获旧闻,考迹《诗》《书》,推表山川,以缀《禹贡》《周官》《春秋》,下及战国、秦、汉焉。……要服之内,大率千里,其外侯服,甸服之外,弥远弥疏。
白话释义:在边远约束服属的地区以内,大约纵横千里;侯服以外,甸服以外,越往外越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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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4-2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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