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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庄子》3:《齐物论》哲理意涵之1
《齐物论》哲理意涵:
8. 人的形态可使之如干枯树木一般(不为外在而情绪变化),精神也可使之如死灰一般(不为外在而思绪不已)。这是因为完完全全地忘掉了外在的自我。人的形态和精神,或者被外在所左右,或者受外在影响,或者完全无视外在,这就如同人籁、地籁、天籁的区别,虽然它们都因吹动而作响,但它们作响的原动力却完全不同。“地籁”,实质上就是风吹树木枝叶孔洞而发出的声响;“人籁”,就是人用竹管之孔吹出的乐声;“天籁”,万物发出不同声响,这些不同的声音并不是外在力量振起的,而是万物自身自然而然振起而形成的,不需要外在的动力去驱动它们!
9. 人作为一种自然物,就是一种从生长走向终了的“存在”过程。如果总是与人与物相争相斗,整日为此奔忙而不停歇,难道不觉得这样的人生很可悲吗?终生为外物所役使,自身内在追求完全无法实现,困顿劳累一生却找不到自己的内在归宿,这样的人生不是一种悲哀吗?这样的人生,即使有身体的生存,可内在精神层面有什么价值呢?人的身体渐渐衰老,心灵也随之衰亡,这难道不是最大的悲哀吗?
10. 对于人生意义,应当如何去认识?如果每个人都以自己的见解作为衡定准则,那么谁会没有自己的见解?难道只有懂得事理变化的智者才有见解?事实上愚者也有其见解啊!如果在没有形成衡定准则就去判定是非对错,那就颠倒次序了。不确认不变之自然准则就去判定真正的是非对错,是根本无法做到的。
11. 人们发表言论,必然要有其合乎逻辑的意涵,不能像草木那样随风而动。如果其表达的论理逻辑并不清晰,那么,他的言论就没有其合理的价值。那些缺乏逻辑起点的人为定义,将自然之理变成了人为之理,导致了虚伪道德;使得原本关于自然的论理变成了人为地判定是非,所谓论理变成了人为规定的“不可”。“道”的认识被人为的功利性而异化,论理被人为的高尚价值而异化。儒家墨家的是非争辩,其实质是以自己的价值判断去否定别人的价值判断,都偏离了自然论理的本质意义。与其如此为反对而反对,则不如回归到合乎自然的逻辑起点。
转摘自钟茂初:《<庄子>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光明日报出版社202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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